官道上行进了一支狼狈的队伍,他们浑身泥水容貌枯槁,艰难的跋涉在泥浆里面。

  揆一牵着一匹瘦得皮包骨头的马,现在他不敢骑这匹比驴子大不了多少的马。这是他目前唯一的财产,曾经不可一世的荷兰爪哇总督,如今沦落到这个地步着实让人唏嘘。

  自从踏入澳门开始,悲惨的事情就一件接着一件。葬送了荷兰帝国举国之力打造的舰队,荷兰国王一定恨死他了。现在他不敢回到荷兰,甚至不敢想象荷兰家人的遭遇。荷兰国王如果见到他揆一,第一件事情就是命令士兵把他绞死。

  本以为依附后金会有些好日子过,他也的确渡过了一段舒服的时光。可随着皇太极西迁,揆一离开了让他觉得舒服的辽东。跟随着皇太极,去进攻那座雄伟的大明帝国都城。

  京城之下,皇太极铩羽而归。战败虽然没让皇太极元气大伤,但却带回来一种致命的病菌。回到西安的路上,瘟疫就悄然的在军中流行起来。先是有人咳嗦,然后就是发高烧。病情严重的人开始不断死去!

  那些得病的人脸上长满了水泡一样的东西,像是附上了一层癞蛤蟆的皮。死亡的时候,手脚都会变成黑色。好多人走在路上,忽然间倒地而亡。还有些人在房子里面孤独的死去,在没有传出尸臭之前,没人知道屋子里面的人已经死了。

  看着那些漆黑的手,揆一想起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名字——黑死病。这种病在欧洲,曾经夺走千万人的生命。没想到在遥远的东方,又看到了这个幽灵。

  人大批大批的死去,有女真人,有蒙古人,自然也有汉人。这种病不会选择种族,不会选择地位。无论你是高贵的贝勒,还是低贱的奴隶。只要你还活着,病魔就不会放过任何人。

  荷兰人也是人,揆一的手下也有人感染。

  当染病的人数呈几何级数爆发之后,揆一决定带着人逃亡。或许逃亡也会死,但留在这里一定死,至少逃亡还有一丝希望。

  在一个漆黑的夜里,揆一带着百十个手下开始了逃亡之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皇太极和多尔衮并没有派人追杀他们。或许他们现在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对付,稳定十万八旗大军,远比追杀百十个逃亡的红毛人要重要得多。

  不认识路的荷兰人,在陕西艰难的跋涉着。经常走到一座村落,想要找个人问路的时候却发现,红着眼睛的野狗在街上乱逛。同样逛大街的还有鸡鸭鹅,甚至是老鼠。就是没有人!

  看到这样的村庄,揆一都会绕着走。可怕的黑死病,似乎可以在空气里面传播。既然人力无法抗拒,躲避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更多的时候,看到人比看不到人更加可怕。那些脸上长满疹子水泡,流着浓水。不断咳嗦,毒液一样的粘痰从嘴里面不断喷出来的人向他们招手。

  这他妈就不是人在招手,这他妈就是死神的召唤。

  遇到这样的人,揆一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枪,然后所有人离开大路,绕过尸体行军。

  没有给养,没有补充。干粮吃光之后,他们吃掉了路上一切可以吃掉的东西。就是不敢进那些有人,或者是没人的村庄。有时候,明明村庄里面的人很正常。饿红了眼的荷兰人想着进去抢一把,可当一个人咳嗦着走出房子时,揆一扭头就走。

  范暖的春天,让年久失修的官道变成了烂泥塘一样的东西。无奈的揆一只能带着人在这条路上行军,一边咒骂着这片被神诅咒的土地,一边艰难的行进,往往一天也走不了多少路。饥饿、疲劳,无情的袭击着这支队伍。最让人无助的是,所有人都没有目标。

  他们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会到哪里。或许在明天清晨,自己就会倒在地上,永远也醒不过来。

  “噗嗤”揆一一脚踩进了泥坑,淤泥一下子没过了膝盖。废了很大的劲儿,揆一才把脚从烂泥里面拔出来。拔出来之后才觉得不对,他娘的靴子留在里面了。不得已,揆一只得重新把靴子从烂泥里面弄出来。倒干净靴子里面的泥浆,这他娘是艰巨的工程。

  好容易找了一块干净的草地,边上还有一条小河。这算是救了揆一的命,如果不洗干净靴子。里面的小石子把脚磨出泡来的话,他一定会被扔在路边等着饿死。

  前边又是一座高山,揆一不在乎。这些天他们已经爬过在太多的山,也趟过了不少河。他们不知道要去哪里,他们只知道要去一个没有瘟疫,可以吃饱喝足的地方。那样的地方对他们来说,就是天堂。

  摘了几个不知名的果子,胡乱在水里面洗一下就吃。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鬼果子,吃到肚子里面越发的饿了。胃里面总是像有团火焰在燃烧,蠕动的肠子互相碰撞,发出无尽的哀鸣。

  “站住!干什么的?”远处出现了两个黑点儿,虽然距离很远但揆一还是一眼看出来,他们手里拿着的是新式火枪。

  看那服装是明军,还是辽军那样的明军。呃……似乎又有些不同,辽军都是短头发,这些明军一脑袋的长毛,不知道的会以为是女人。

  很明显,明军也被一群头发五颜六色还打着卷儿的家伙吓着了。没有立即开枪击毙这些活鬼,已经是多年军事素养积累的结果。

  “我们是荷兰国的使节,要来拜见大明皇帝。”既然对方是明军,揆一干脆给自己安了个使节的名头。经过这么长的时间,他也知道中华民族是个好客的民族。使节,往往在这里会受到良好的待遇。

  他当然不怕被拆穿,想要核实自己的身份。那就需要去遥远的荷兰,据他所知大明帝国的人还没有掌握如此高超的航海技术。作为海上马车夫头衔的拥有者,荷兰人对自己的航海技术还是自信的。

  “使节?”两个明军很明显奇怪,这些鬼居然会说人话。

  在大明生活了几年,揆一不但会说汉语,女真语也不在话下。着急了,整两句蒙古话也没问题。夶风小说

  “是!我们是荷兰国的使节,求见你们大明皇帝陛下。带我去见你们的上官!”揆一举起手,高声的喊着。

  两个明军对视了一眼,对这位荷兰国的使节身份表示认同。毕竟,就算是女真人也没几个长成这副深目高鼻的德行。汉人……他们就没见过长这模样的,想要冒充难度系数太大。

  明军士卒召唤同伴的方法非常简单,其中一个家伙朝天放了一枪。很快,林子里面就有士兵陆续涌出来。为首的军官骑着马,手里拿着马鞭摇摇晃晃的看着揆一。

  “尊敬的军官先生,我是荷兰国派来向大明皇帝朝拜的使节揆一。请问您的官职!”揆一注意到,眼前这支军队除了头发长一些之外,跟李枭的辽军几乎没什么两样儿。

  如果说现在揆一最怕见到的人,排名第一的要数荷兰国王。排名第二的,就是辽军统帅李枭。不为别的,就因为李枭知道揆一的底细。

  “在下大明南京禁军一师师长史德威!”端坐在马上的史德威非常无礼,只是对着揆一点了点头。这完全不是对使节的礼仪!

  师长?好像辽军里面的高级军官才叫师长,那眼前这家伙一定是个大官儿。南京禁军……揆一记得,女真人在辽东曾经和他们交过手。皇太极看重的济尔哈朗和多尔衮,被这支军队打得差点儿崩溃。不过听说……他们好像跟辽军互不统属!

  “您是将军吗?”

  “算是吧!既然你是使节,你可有国书。可有王杖栉节?”对方自称是使节,可史德威从来没见过混得这么狼狈的使节。

  “自然有国书,不过那是要面呈大明皇帝陛下的。我们遭到了女真人的抢劫,历经磨难才遇到了你们。我听说大明是个讲究礼仪的国家,难道说你们就是这样对待满怀善意来拜会贵国皇帝的使节?”多年的大明生活,揆一立刻开始发难。

  大明朝的人,只要拿皇帝来压他们,这帮人就一定会服服帖帖。

  “哼!化外蛮夷,居然还懂得我天朝礼数,这也是难得。既然是使节,那就权且信你。带着你的人,跟着来吧。”史德威看也不看这位使节大人,一甩马鞭径直回到了自己的军阵里面。对着一个小军官模样的家伙吩咐了几句,就带着随从又钻进了林子里。【穿】 【书】 【吧】

  揆一不知道,自己刚刚算是捡了一条命。因为林子里面现在有一位大人物正在休息,史德威大老远的从南京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护送这位大人物。

  朱由检完蛋了,绿珠拿着大口径迫击炮一顿轰,朱由检的合法继承人们也完蛋了。国不可一日无君,南京的几位大佬一商量,大明王朝还是得有个皇帝。于是选来选去,他们决定由唐王之子朱聿键出任大明帝国下一任皇帝。

  唐王被安置在安康,所以史德威才会带着队伍来到这里。

  这位朱聿键为明太祖朱元璋第二十三子唐王朱桱的八世孙,祖父是唐端王朱硕熿,父为唐端王之子朱器墭,母宣皇后毛氏。

  按照血统上来说,和鲁王朱以海没有可比性。不过胜在身处南方,又是南方诸位王爷里面血统最近的。难得的是这位皇帝陛下,时年整十岁。

  年纪小,听话。这才是诸位大佬们最为看重的,至于血统。反正姓朱就行,就算是真牵头猪来,他们也不会反对。

  “史将军,外面怎么了?”或许是生活在南方水土问题,十岁的朱聿键身材不高。看上去也就七八岁的模样,不过这小子倒是十分机灵。也会说话,看到史德威总是史将军史将军的喊。这让史德威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

  很明显,这又是一个只长心眼儿不长个的家伙。

  “哦!荷兰国来了使节,结果被女真人给掠了去。这才逃出来,万岁等到去南京登基之后,便可接见。”虽然只是十岁的娃娃,可毕竟人家是皇帝,该有的恭敬还是不能少。

  “荷兰国?孤听海外商人说过,听说他们的人头发都是红色的。好多人叫他们红毛人,孤还听说他们驾船的本事了得,他们的火器也很厉害。就是不知道,他们的火器厉害,还是史将军你部下的火器厉害些。”小男孩对武器有着天然的热爱,朱聿键就很喜欢史德威腰里别着的左轮手枪。

  “万岁请早些休息,明日里我们还要赶路。”史德威听到火器两个字,心里立刻一紧。

  一直以来,南京禁军的军火都要受李枭的节制。不让李枭节制也没办法,因为武器都是人家李枭制造出来的。尤其是枪械和火炮的火药,无论将作监的人怎么调配,也配比不出来李枭那样无烟,且威力巨大的火药。

  今天遇到了这群荷兰人,无论是荷兰人还是佛郎机人,在火器方面都比大明的技艺要高一些。问问他们,或许可以有意外收获。

  这样的事情,居然要一个孩子来提醒。史德威觉得自己脸上发烧!

  安顿好朱聿键之后,史德威再次来到揆一面前。这位荷兰帝国使节,现在正全力对付一碗面条儿。

  因为是在行军,所以餐食只能吃行军餐。说到这行军餐,也是辽军最先鼓捣出来的。史德威都佩服辽军,怎么什么都能鼓捣出来。那叫做挂面的东西,不但便于携带储存。而且下到锅里面也容易熟,将辽军的肉罐头往锅里面一倒,不大一会儿就能煮出一锅好吃食来。

  那味道,比起明军吃的粟米饭要好太多。

  此时!揆一正捧着人头大的饭盆,一大盆面条西里呼噜的就往嘴里面倒,似乎这家伙根本不用嚼,往里面倒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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