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吧 > 都市小说 > 我有十万亿舔狗金 > 第518章 已亭亭如盖矣
  “小江,昨晚睡得还习惯吗?”

  农村的生活作息比城市要规律太多。

  即使谈不上闻鸡起舞,可天光一亮,大部分家户便都已经起床。

  兰家人虽然早已不需要辛苦劳作,但大半辈子养成的习惯没变,可还是体贴的考虑到江辰是城里人,特别等到八点,才让武圣那小子去把他叫醒。

  “和在家里一样。”

  饭桌上,江辰恭谨笑道,然后问:“伯母,你们不吃吗?”

  “我们已经吃过了。”

  除了江辰,就只有兰母还有武圣。

  那小子一脸不善的瞅着江辰,刚才叫门时见到江辰开口就是一句:“我顶你个肺!”

  刚睡醒的江辰当时有点懵,可旋即反应过来,多半是昨晚自己向兰佩之泄密产生的影响。

  他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伯父和兰小姐呢?”

  “他们出去了。”

  江辰眼神闪烁了下,喝了口红米粥,说道:“伯母,打搅了,感谢招待,待会我就回去了。”

  兰母闻言,表情一变,立即挽留道:“这么着急干什么?难得来一次,为什么不多玩几天?”

  江辰欲言又止。

  “有什么急事?”

  “那倒没有。”

  “既然没什么事,小江,你听伯母的,玩几天再走。”

  兰母眼神真诚,让人难以回绝。

  似乎盛情难却,江辰在沉默片刻后,“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那好吧。”

  旁观的武圣扯了扯嘴角,抱着胳膊,冷哼一声。

  吃完早饭,兰母让儿子领江辰出去转转,

  “哥们,你长得人模人样,怎么心思这么坏?就不怕以后生儿子没屁眼?”

  江辰不怒反笑,在人人戴着面具的虚伪都市待久了,碰到这么一个直率的孩子,感觉确实挺新奇。

  那头藏獒跟在旁边,虎虎生威。

  导致碰到的村民无不绕道而行。

  “挨揍了?”

  “切,你觉得我姐会揍我?”

  武圣挺直脖子。

  江辰笑而不语。

  “你刚才在我妈面前装模作样,不就是想留下来。这招叫啥……欲擒故纵是吧?”

  “呦。”

  江辰笑道:“懂得还挺多。”

  “呵,我告诉你,你糊弄得了我妈,糊弄不了我。你那几套,都是我玩剩下的,告诉你,你还嫩的很。”

  江辰忍俊不禁,不过也能理解这小子的心态。

  这般年纪的孩子,很渴望得到别人的承认。

  “那看来我是班门弄斧了。”

  闻言,武圣有点异样的偏头瞅了他眼。

  这哥们。

  好像有点与众不同。

  没有狡辩。

  更没有摆出一副大人的架子,和他叽里呱啦扯什么无聊的道理。

  “你和我姐,在谈恋爱?”

  莫名的,关于对方通风报信的气消散了不少。

  “没。”

  江辰迅速摇头,在这个问题上,着实不敢胡乱承认。

  “在追求我姐?”

  武圣继续问。

  江辰沉默。

  武圣讥笑,遛着藏獒这种大凶兽,居然也不牵绳,当然,以他的体格,就算牵绳恐怕也是多此一举,藏獒如果发狂,他哪里拉得住。

  “大老爷们能不能有点气魄?有啥不敢承认的。”

  他鄙视道。

  “我是觉得,我配不上兰小姐。”

  武圣看向他的眼神愈发异样,嘴角翘了翘,“还行,挺有自知之明。”

  两人沿着田垄,不知不觉走到了一户农宅前,也是惯见的双层楼房,比起兰家,自然相差甚远。

  门是开着。

  “吼吼吼……”

  一路上相当安分的藏獒突然咆哮起来。

  没过一会。

  楼房里走出一个男人,汗衫阔腿裤,不同于普通的庄稼汉,长得比较斯文。

  “永文哥!”

  武圣这小子打了声招呼,前所未有的热情。

  “武圣,让你少把狗蛋带出来,真伤到人怎么办。”

  男人走近,虽然他的气质不像普通的庄稼汉,但皮肤较为黝黄,应该经常下地干活,没少经风吹日晒,身子骨不算强壮,但肌肉挺硬实。

  “不会的,狗蛋比土狗还听话,是吧狗蛋。”

  说着,这小子又踢了藏獒一脚。

  这么一头摄人心魂的猛兽,在这小子面前竟然真的就像一只宠物,配合着嗷呜一声。

  男人笑着摇了摇头。

  他似乎也并不惧怕这头绝对能轻松置人于死地的藏獒。

  “这位是……”

  “我姐的朋友。”

  武圣不以为意的介绍。

  对方脸色微变。

  “你姐回来了?”

  “嗯,昨晚回来的。”

  武圣点头。

  “你好。”

  江辰适时打了个招呼。

  男人也是点头一笑,“你好。”

  “永文哥,先走了,待会来我家玩啊。”

  男人只是笑,摸了摸他的头,没有回应。

  关键的是,武圣这小子竟然没有表现出丝毫抗拒或者抵触,和对方打了个招呼,继续往前走。

  江辰朝对方点了点头,跟着离开。

  那个名叫永文的男人站在门前的空地上,目送两人一兽远去。

  “永文哥可是村子里的名人,大孝子,明明可以出去,可是为了他妈,连读大学的机会都放弃了,村子里有什么事需要人手的时候,都会找他帮忙。”

  不用江辰开口,武圣这小子便自言自语道,刚才那个男人,在他心中的地位显然非同一般。

  “而且他和我姐的关系,可好的很哩。”

  言罢,他故意瞅了眼江辰。

  “是吗。”

  江辰不动声色。

  “嘿,你不知道吧,我姐小时候经常和他在一起玩,两人还曾经一起唱过戏。”

  武圣意味深长,可谓人小鬼大。

  “唱戏?”

  江辰讶异。

  “是啊,那个戏班到现在还在呢,偶尔会在村子里进行演出。”

  看来农村的文化生活,也挺丰富啊。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妈说的啊。她说我姐小时候演戏可好了,以后肯定能成为名角。”

  江辰莞尔。

  也是。

  再强大的人物,也不是生而铸就的,都需要一步步的成长。

  小时候的兰佩之,恐怕和一般女孩,没太大不同。

  “你姐现在,确实是名角。”

  江辰笑道,下意识去幻想了下,可想象力着实有限。

  是啊。

  谁能去勾勒血观音登台唱戏的画面?

  “切,我姐现在又不是唱戏的。”

  聊着天,两人来到一处水渠旁。

  “姐。”

  武圣停下来,喊了声。

  江辰定睛一瞧,这才发现,一道身影在水里穿梭,流畅柔韧,如美人鱼现世。

  “吼!”

  狗蛋也咆哮了一声。

  兰佩之从水里探出头,发丝飞扬,水花飘散,玉骨冰肌在波荡的水面下若隐若现。

  江辰惊心动魄,觉得自己这辈子恐怕都很难忘记此时这幅画面。

  清水顺着她的脸颊流淌,湿润的发丝沾在如雪的皮肤上。

  哪怕看不清水下的景象,但眼前的一幕,足以让江辰心脏砰砰直跳。

  水里的血观音抹了抹脸上的水花,素面朝天,要多纯洁就有多纯洁。

  江辰杵在水渠边,不知所措。

  “噗通。”

  就在江辰犹豫着是不是该非礼勿视的时候,武圣这小子三下五除二的已经脱掉衣服,只穿着个大裤衩,一个相当标准的鱼跃姿势扎进了水渠。

  农村的孩子都是这样,从小和水打交道,武圣也是一样,水性极好,灵活的游向兰佩之。

  “姐,来比划比划。”

  “你自己玩吧。”

  “来嘛姐,你现在恐怕不一定游得过我。”

  终究是孩子啊。

  居然只是兴致勃勃的囔囔着要比赛。

  兰佩之没理会,拨开脸颊上的发丝。

  “那个……辰哥,你下来,我们来比比。”

  见状,武圣转移目标,扭头望向水渠上的江辰。

  江辰迅速摇头。

  “你不会连游泳都不会吧?”

  江辰当然不是不会游泳,只不过他知道,武圣这小子下去没事,可假如他敢跳下去,后果相当严重。

  “我去附近转转。”

  言罢,江辰便转身离开,相当识趣。

  “怂蛋!”

  武圣嘀咕了句。

  兰佩之一言不发,游向岸边。

  “姐,你不游了?”

  当江辰回来的时候,姐弟俩已经穿好衣服,时机掐得恰到好处。

  兰佩之手里提着一个袋子,隐约可以看到里面装的是一套紫罗兰色的连体泳衣,头发依旧湿漉漉的。

  江辰内心又是一跳,刚才的景象,也情不自禁的涌上脑海。

  游泳,确实是一项有益身心的运动。

  “你还没走?”

  与其说是疑问,不如说是质问。

  “我是打算走,不过伯母非得让我多留几天。”

  江辰迅速解释。

  旁边的武圣那小子撇了撇嘴,不过却也没拆台。

  或许是考虑到武圣在旁边,兰佩之没再多说,提着装泳衣的袋子,朝兰家的方向走去。

  几人折返。

  江辰也不敢提代劳,只能没话找话,“没想到兰小姐的水性这么好。”

  “我姐从小就在这水渠玩,你说呢。”

  武圣这小子,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允许自己被忽视。

  虽然这小子的语气不太客气,但江辰不愠不恼。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兰佩之不为人知的过去,好像正一幕幕向他揭开。

  “姐,走这边,你难得回来一次,不去和永文哥打个招呼?”

  农村的小道有很多,就在兰佩之打算转弯的时候,武圣拦住了她。

  江辰看向那张清丽脱俗的脸。

  不得不承认。

  岁月给予这个女人太多的偏爱。

  如果单看这张纯洁的素颜,一则根本难以分辨她的年纪,二则根本无法想象她会是一个杀伐决断的血腥人物。

  兰佩之没有任何的表情波动,没有坚持走自己那条道,跟着武圣,从那位永文哥的门前经过。

  “咦,我刚才来的时候他还在的,怎么出去了?”

  门已经关上。

  武圣诧异走到屋前,用力敲了敲门。

  “永文哥!永文哥!永文哥……”

  他大声呼喊,可是里面没任何回应。

  “真不在。”

  武圣遗憾的放下手,转过身走回来。

  “姐,永文哥不在家。”

  “走吧。”

  兰佩之轻声道。

  江辰刻意观察了下她的表情。

  很平静。

  如果不出意外,按照武圣这小子说的,刚才打过照面的那个男人,和这尊血观音,大抵应该和他与方晴一样,也算是“青梅竹马”了。

  只不过好像又有些不同。

  起码现在他和方晴,关系还挺好,而兰佩之和那个男人……

  一人如今已是在东海呼风唤雨的巨擘,而一人却依旧待在这小小的村庄,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两者的差距,已经难以去言述。ωWW.chuanyue1.coΜ

  不过好像很多人都是这样。

  无论曾经多么熟悉,多么要好,总是会被命运推着,渐行渐远,渐无声。

  “姐,你看。”

  就在兰佩之要离开的时候,武圣又叫了一句。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江辰注意到了刚才路过时,就看到的两棵枇杷树。

  “姐,妈说这两棵枇杷树,是你小时候和永文哥一起栽的,是不是真的?”

  江辰很理智的没有说话,默不作声,看了看两棵枇杷树,又看向旁边的血观音。

  这位甚少表现出情绪波动的女人,此刻望着两棵普普通通的树,却罕见的流露出一丝让人很容易察觉的失神与恍惚。

  她沉默一会,点了点头,“嗯。”

  此时早已过了枇杷成熟的时节,树上已经没有了果子。

  “姐,我也想在我家门口栽几棵,只是不知道得等多久才能长得像这两棵树一样大。”

  不管再怎么桀骜不驯,终究也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

  兰佩之收回目光,破天荒的抬起手,摸了摸弟弟的头。

  “等你长大的时候,树也就会跟着一起长大了。”

  江辰默然,一时间,竟然遗忘了对方的峥嵘身份。

  这不也是一位有过去、有情感、有家人的普通女子?

  “走吧。”

  兰佩之收回手,转身离开。

  “走了狗蛋。”

  武圣喊了声趴在人家门口的藏獒。

  江辰最后看了眼两棵枇杷树,然后跟上。

  几人远去。

  朝阳洒在空荡荡的楼房前,两棵茁壮成长枇杷树上,像是形成了一副天然的油画。

  时间仿佛穿梭回多年前。

  一个穿着和农村小孩一般无二的女孩儿蹲着身子,小心翼翼的将两棵树苗依次栽下,不顾脏了手,一点一点的盖好泥土。

  当时只是两棵弱不禁风的小树苗。

  一眨眼。

  已亭亭如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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