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当五胡!

  金人脑子好似被轰隆隆炸响,光是听到这句话就宛若有什么东西在血脉里复苏,身体不由自主想要后退。

  仿佛……他们面对的不是宋人,而是遥远过往里,能吊打周边异族的汉人。

  “郎君,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们是一群怪物,从汉朝活下来,活了千年的怪……”

  说话那金兵瞳孔骤缩,血线从他脖子上流下。躯体重重倒地,砸起冷硬的沙石。金兀术不急不缓地收刀,沉声:“动摇军心者,斩!”

  金军中明面的骚动迅速平息了,然而心底的骚动却没那么容易消逝。他们恐惧的视线投向了战场——

  刀斧之下,灰尘之中,少男少女们的尸体与金人的尸体散乱在地上,大肠拖着小肠,断臂残肢零落,偶有肉泥裹着沙土,是马蹄奔驰着,将血与肉踏入泥中,一遍又一遍,踩了个垒实。

  便是身经百战的老卒,见到战场也做不到完全将生死置之度外,可那些少男少女们仿佛完全听不见场上的□□,看不见那些寒风中干涸的血迹,他们风华正茂,却比老将还要冷酷无情,用自己血肉之躯挡住千军万马的冲锋。【穿】 【书】 【吧】

  这样的人不是一个两个,居然是一个又一个!

  本能地,他们感觉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咆哮着苏醒了。

  城墙上,岳飞咬着牙,嘴唇都在发抖,胸膛中好似燃起了一把火,火势成海,好像要将他骨血都融化成灰。

  “出城!杀金狗!”

  “出——城——”

  张显抱起一块石头,用力往下一砸,石头砰然砸中一个金兵的头颅,倒下去时,金兵手指还在颤动。

  张显扯着嗓子,声音嘶哑:“杀——金——狗——”

  那扇城门吱呀地缓缓打开,他们从城门中疯了一般冲了出去,见到金兵就杀,杀得头发都是血淋淋的。

  什么战术,什么保全力量,岳飞军已经全然不顾了。他们只知道,他们身体有一股冲动,想要发泄出来。

  他们想要和小官人们站在一起,不是为了杀贼后的功名,就只是为了和他们并肩作战,在史书上一同画下浓墨重彩,豪情万丈的一笔!

  陆宰攀着城墙墙头,胳膊上鸡皮疙瘩起了一片。

  一汉当五胡。

  那是昔日荣耀,是汉人用血与汗,魂与骨塑造出来的赫赫威风。

  那是臣子敢在奏疏里厉声说“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朝代,那是外出使臣从不担心自身安危的朝代,因为异族都知道,你敢动汉使,不论多远,汉兵必然会攻至,将你国国主头颅悬挂起来的朝代。

  陆宰表情罕见地显出了恍惚之色:“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啊……”

  如果他们也能生活在这样一个朝代就好了。

  现在?

  现在不是宋兵弱啊,是没钱没粮没地位死了也白死,谁乐意给你卖命!

  监工玩家摊开被褥拍来拍去掸灰,没有太阳暴晒,这被褥散着奇怪味道。至于这味道有没有旁边金汁的加成,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那个……巴草是吧?”土匪头子正熬煮着金汁,听到喊声,不自然地抬头:“小、小官人做甚么?”

  历来有让囚犯上战场拼杀的说法,难道要命他们上战场?

  土匪头子全身都紧绷了起来。

  轰隆隆的声响从城墙传过来,打雷那般,被褥都在微微震动。

  作为监工的少年却是拍了拍被褥,颇有些呆地说:“之前定好了早起晚归,午时休息的规矩,现在金贼攻城,就不能按照之前的规矩来了,你们要煮金汁,没有多少休息时间——这被子是你们睡觉的地方,累了就在上面躺一下。”

  被褥几乎铺满了这一片屋檐之下,土匪头子盯着被褥,愣神许久,直到细碎的桶勺碰撞声将他惊醒。

  “对了,还有糖水!”面前是一桶糖水,少年脆着声音嚷嚷:“只有这一份啦,回头我要是还有时间,就来给你们准备新的糖水补充体力!”

  有个土匪嘴快过脑子,没多想就问出了声:“你要去哪?”

  少年声音依旧脆嫩,他年纪不大,却好似理所当然地说:“去大战啊。光守在城里,迟早会守不住,他们都出城打怪……打金贼了,也不知死了多少,万一要计算贡献度,我可不想落在他们后面!”Μ.chuanyue1.℃ōM

  他们……是少年那群同伴?那些心肠冷硬如铁到同伴断了一只手,就嬉笑着让同伴去死的魔鬼?他们居然愿意为了杀金兵付出自己的生命?

  开玩笑吧!

  土匪们面色古怪,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谎话。

  “就是这样,我走啦!”

  土匪们眼中,少年脚步匆匆,好像迫不及待想要上战场抵抗外敌,成为保家卫国的英雄,怀揣一腔热血,却不知战场的恐怖。

  他真的走了!

  这里没有其他人!

  寄哥儿咕咚咽一声口水,一颗心都要跳出喉咙了。“巴草哥哥,俺们跑吧!”

  土匪头子拿了碗,给自己盛了一碗糖水,咕嘟咕嘟一通牛饮,闻言,“嘿”地一笑:“你小子不是生长在滑州城吗,你那瞎眼老娘还在城里呢,你就跑啦。”

  寄哥儿咬紧牙关,一字一顿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妈妈她会理解我的。”

  土匪头子点点头:“你小子够狠。”

  寄哥儿抿了抿嘴,好像在说服自己:“对对……妈妈会理解我的……”

  “呸!”土匪头子一口唾沫吐他脸上。

  “哥、哥哥?”

  “呸!孬种配做老子兄弟吗?老子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老子可没做过丢下老娘自己跑路。”

  土匪头子吐了两口唾沫,好像是觉得这样缺水,又勺了一碗糖水补回来。然后,碗一丢,腰带用力一系,大踏步就往城墙去。

  有土匪正美滋滋地喝着糖水,看见头儿动作,纠结了一下,问:“哥哥往哪里去?”

  土匪头子回过头,语速飞快:“打金贼去!”

  “啊?哥哥,俺们都不是官兵了,慌慌急急为他赵家江山卖命,只怕那赵家还不领情!”

  “俺又不曾说是为赵家人。”

  “那是……”

  土匪头子盯着说话土匪那还沾着糖水的指头,沉默了一会儿,慢慢地说:“为了一碗糖水。”“……什么?糖水?”

  “没错,就是为了一碗他妈的,可笑的糖水!”土匪头子暴躁地踢了一脚旁边的墙,整个人被反作用力颠簸了一下,“但就是这么一碗糖水,朝廷那边给过我们吗?”

  你一个赤佬配吃糖吗!

  多可笑啊,当兵卒时喝不到糖水,当了囚徒,反而能天天喝到了。

  一开始,他以为那些怪物给他们喝糖水,是为了收买人心,然而,一天天交流下来,从监工那里,他发现比起收买人心,居然是另外一个荒谬的理由——

  劳作是劳改,却不是虐待,出了汗后,提供一碗糖水,在他们看来居然是合该如此。

  太可笑了!太可笑了!

  朝廷没有把他们当人看,那些怪物却在把他们当人看!

  土匪头子觉得自己疯了,才会相信这个理由。

  “没钱没粮没地位死了也白死,谁乐意给他赵宋官家卖命!”

  巴草——这个宋溃兵,这个土匪头子,猛地大了声音:“俺的命也没那么贱!但是,那小官人把俺当人看,给俺吃糖水,俺乐意给他卖命!他一看就是没上过战场的,俺也不是什么名将,可俺上过战场,打过金贼,俺去给他卖命!”

  他转身离开,在他身后,那些土匪面面相觑,一个又一个地站了起来。

  土匪出了城。

  岳飞军出了城。

  傅选和其手下的义军出了城。

  “杀金狗!”

  “杀!”

  金兀术手心微微起了热汗。

  除了太原城那一场守卫战,他许久没有见到宋军悍不畏死的样子了。

  “咚——咚——咚——”

  战鼓一声声,好像敲在人心口,他们与金军相互砍杀,战场上血肉横飞,野狗悄悄靠近,啃食着尸体,分不清是宋人的还是金人的。

  有金兵被打下马,下一刻就被一个宋人扑倒在地,宋人手中兵刃已卷了,他想起玩家们的动作,毫不犹豫一口咬向那金兵喉颈。

  他们像蝗虫一样攻来,带走一条条金人性命,用鲜血让金人胆寒。尸首仍泅泅淌着血,金人与宋人尸体层层叠叠,交织着分不开。

  金兀术完全不懂:“这是战场,你们在守城,如果只是为了一时意气出城迎敌,就不怕输掉大局,输掉这座城,输掉城中百姓的性命吗?”

  “是的。”

  岳飞冷静地拉开了弓,和金人这位四太子对上了眼。

  “但是……”

  箭矢飞射而出,又被他用大刀拨开,箭头扎入草丛中,羽簇轻微颤动。

  “我们更不想输掉胆魄,输掉信念,输掉……已经被输掉,却又被用血肉重新浇铸起来的,血战不退,悍不畏死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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