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吧 > 玄幻小说 > 我在乡村苟到成神 > 第十四章 争锋
  齐刘海短发,黑框眼镜,五官精致......

  村长沈阿福和他老婆,哪怕是基因突变,也很难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儿。

  所以,村里人一度怀疑,村长老婆嫁来沈家沟前,已经怀了某个野男人的孩子。

  尤其和村长不对付的村民,指桑骂槐,暗示村长戴绿帽,是一只绿毛王八。

  村长沈阿福对这些流言蜚语,从来不屑一顾。

  都说山里农民重男轻女,可沈阿福对女儿,比比儿子都宝贝。

  尤其是女儿考上了大学,还是本一重点大学,沈阿福走路都是横着走的。

  沈家沟村,一百多年前出过一个秀才,在那之后,村里文化最高的,就是曾经的村会计,小学六年级的文化。

  沈鹿雅是她哥哥去火车站,用自行车接回来了。

  前半场骑自行车,后半程,进了山之后,几乎就是车骑人了。

  沈天和二蛋正在直播,身后一个声音喊道:“沈天,二蛋,我回来啦!”

  “呦!咱们村的大学生村花回来啦。”

  二蛋都不用回头,一听到声音,就知道是沈鹿雅放假回村了。

  这位沈家沟唯一的‘官二代’,村长的掌上明珠,自幼就是二蛋和沈天的玩伴之一。

  她虽是女孩,小时候却是十足的假小子。

  抓鱼摸虾,样样在行。

  带头偷地瓜偷玉米,偷的还是自己家地里的,女人狠起来,真的是连自己家都不放过。

  有一次,沈鹿雅逮住了一条小蛇,拿在手里玩,缠在腰间当皮带,最后挂在了二蛋的脖子里,吓的二蛋直接尿裤裆了,回家发了一夜的烧。

  天不怕地不怕的‘沈家沟第一猛猪’,唯一不敢得罪的,就是沈家沟唯一的官二代,村长千金沈鹿雅。

  并非忌惮于村长的淫威,忌惮沈鹿雅‘官二代’的光环,而是......真的打不过!

  有好几次,沈鹿雅将二蛋按在地上,骑在二蛋背上,一顿胖揍,成为了二蛋童年挥之不去的阴影。

  直到沈鹿雅去村外上学,寄宿在城里姑姑家,放寒暑假回家,少女长大了,虽然还和以前一样找沈天和二蛋玩,但也仅限于烤地瓜,不会再和小时候一样,大家一起脱光了,到河里游泳嬉闹。

  ——多么美好的时光啊,那是二蛋人生的巅峰,却因年幼,不懂得珍惜。

  “听哥哥说,你们两个现在在做直播?”沈鹿雅问道。

  她穿着一件黑色T恤,搭配灰白格子相间的背带裤,看似中性的穿着,显的格外时尚。

  “是啊,你看,我们现在正播着呢!”二蛋摆弄了一下手上的直播杆。穿书吧

  沈天注意到,沈鹿雅不易察觉的避开了直播镜头。

  “没什么事,我刚从学校回来,想着来看看你们。你们先播着,晚上去找你们玩。”

  说完,沈鹿雅背着手,离开了。

  沈天看着沈鹿雅离去的身影,一双眸子,似能看透她的外衣,看透她内在的一切。

  沈天的本意,是想引来‘无生’和‘嘚刚的谦儿’这些修行者的。

  沈鹿雅......

  沈天微微皱眉。

  晚上。

  沈鹿雅和二蛋到沈天家里蹭饭,这是他们三个一直以来的习惯。

  沈鹿雅和二蛋家里都有父母管着,沈天反正是一个人住,在他家无拘无束,干什么都行。

  二蛋带来了啤酒和老村长,沈鹿雅则带来了很多熟食,有海鲜、烤肉、糕点,都是她从城里买了带回来的。

  一个小时后,二蛋第一个醉倒。

  沈天说了几句酒话,也趴在了桌上,一动不动。

  沈鹿雅的脸红扑扑的,也已有了几分酒意,却并未喝醉。

  三人中,沈鹿雅的酒量向来都是最好的那个。

  她家里开着全村唯一的宾馆,以及全村唯一的‘超市’,沈鹿雅很小的时候,就在自家杂货小卖部,偷了老酒和花生米,到沈天就喝酒。

  每次,都是沈天和二蛋醉的不省人事,而她只微醺而已。

  酒量的好坏,的确是有遗传,沈鹿雅的村长爸爸,就是沈家沟天字第一号的酒囊饭袋。

  “出来吧!”

  沈鹿雅突然说道。

  房门悄无声息的打开,陆小月缓步走了出来。

  二人互相打量着对方,谈不上敌意,却有着明显的警惕,都很讨厌对方。

  很多人就是这样,哪怕是第一次见面,看到对方的第一眼,或一见钟情,或万分厌恶。

  这两个大美人儿,明显都不爱百合花。

  “一回到村里,就听说我的发小沈天,撞了桃花运,家里住着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儿,我特意来瞧瞧,是田螺姑娘,还是狐狸精。”沈鹿雅的话,明显带着锋芒。

  “你看我是田螺还是狐狸?”

  陆小月虽是顽皮性子,骄傲却是藏在骨子里的。

  “我不在乎你是田螺还是狐狸,不过,有一句话,你给我记住......不管你是什么人,出于什么目的接近沈天,不要试图伤害他,否则,我会让你生不如死!”沈鹿雅道。

  陆小月和沈天,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白雪公主和小矮人的爱情,只会出现在成年人的电影里。

  沈鹿雅绝不相信,陆小月是真心看上山里穷小子沈天,还心甘情愿煮饭洗衣服,晚上暖被窝的。www.chuanyue1.com

  阴谋!

  天大的阴谋!

  沈鹿雅暂时还看不出,沈天除了两个腰子,还有什么值得别人图谋的,但她已嗅到了深深的阴谋味道。

  所以,沈鹿雅今晚最主要的目的,不是叙旧与酗酒,而是发出警告!

  陆小月胆敢伤害沈天一根毫毛,沈鹿雅就会要了她的小命。

  面对威胁,陆小月居然笑了......

  伤害他?

  伤害沈天?

  这可真是天大的玩笑。

  “你对自己的发小,真的很了解吗?”陆小月忍不住想要说出真相。

  突然,陆小月的脑海中,响起了沈天的灵魂传音。

  “小女仆,你要是敢说漏嘴,今晚主人非把你屁股打开花了不可!”

  沈天趴在桌上装醉,用神识传音道。

  陆小月撅了撅嘴,把想说的话硬生生咽了下去。

  “我不了解?你是想说,你别我更了解他吗?”

  沈鹿雅显然误会了陆小月想表达的意思,冷哼一声说道。

  “别以为住在沈天家里,就表示你与他如何亲密无间了。”沈鹿雅又道。

  “我就是了解他,怎么了?”陆小月很不服气的说道。

  陆小月腹诽——我还知道他是个厉害的修行者老怪物呢,你知道吗?

  “你又没和他睡在一个房间,就别在这里装了!我那可怜的发小,想必到现在连你的手还没摸过吧,更别说其它了!你要真喜欢他,就给他生了孩子玩,怎么样?”

  沈鹿雅本就是男孩子的性格,说出的话,十分大胆,惊世骇俗。

  生个孩子玩儿?

  真会玩!

  “怕了?不敢了?玩不起的小垃圾,为达目的,骗我哥们感情,还不愿牺牲色相,实在可恶!”沈鹿雅怒声道。

  “我才不是小垃圾!还有,我不了解他,难道你就了解他?”陆小月很不服气。

  “我对沈天了如指掌!不信试试?”沈鹿雅道。

  “怎么试?”陆小月道。

  “很简单,你既然都和沈天同居了,那我问你,他左边屁股上,有没有一块形状像树叶的黑色胎记?”沈鹿雅突然说道。

  这个问题,不仅打了陆小月一个措手不及,就连趴在桌上装醉的沈天,都被整懵逼了。

  “有,或者没有,马上回答我!”沈鹿雅逼视着陆小月。

  “没......有吧。”陆小月真不知道有没有。

  “有还是没有!”沈鹿雅咄咄逼人。

  “有!”

  有或者没有,二选一,陆小月选择了有。

  “哈哈,你错了!”沈鹿雅露出胜利者的微笑。

  “我......我说的是没有。”陆小月开始耍赖。

  “没有什么?”沈鹿雅道。

  “没有胎记!他屁股上根本没有胎记!”陆小月道。

  沈鹿雅笑的像一个逮住了狐狸的狡猾猎人。

  “你又错了!”

  沈鹿雅道。

  “他屁股上有胎记,不过不是在左半边,而是在右半边。不是黑色树叶形状,而是红色的蜘蛛!”

  沈鹿雅说完,见陆小月将信将疑的神色,冷哼一声,继续说道:“不信?那好,我们现在就脱了沈天的裤子,看我有没有撒谎!”

  卧嘞个曹操他七舅姥爷!

  沈天已经在考虑,要不要画个圈圈诅咒,让沈鹿雅昏睡三天三夜了。

  “不用了!算你赢了,你更了解他,行了吧!”

  陆小月忙制止了想要起身,扒沈天裤子的沈鹿雅。

  “总之,记住我刚才说过的话,你要是敢伤害沈天,就算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将你碎尸万段!”沈鹿雅说道。

  看得出来,她不是在恐吓,而是真的说得出做得到。

  说完,沈鹿雅起身离去。

  没过多久,沈鹿雅出现在了村外,站在那一株结有三色果灵树前面。

  “没想到,沈家沟真成了风水宝地,居然结出了三色灵果!”

  沈鹿雅正要采摘,手突然顿住了。

  因为,她看到了三枚灵果的缝隙里,居然又有一枚粉色的小果,虽还很小,假以时日,必定能长成和花寡妇......另外三枚一样大!

  不是三色灵果,而是四色灵果!!!

  必须让粉色灵果长大,再行采摘,灵力功效,是三色灵果的十倍!

  沈鹿雅戴着印有‘黑桃A’手套,准备采摘灵果的手,小心翼翼缩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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