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围了很多人。
季明煜看到这个情景,心里莫名一紧。
周围的声音纷纷杂杂的响起。
“听到了吗!刚刚这里面叫的可惨了!”
“可不是吗!那惨叫声听着就吓的人头皮发麻!”
“还有钢管砸在皮肉上的声音,嘭嘭嘭的,听着就肉疼!”
“这里面不仅有男人的声音,还有女人的声音呢!”
季明煜眉头紧蹙,漆亮的瞳孔里闪现凌厉的寒芒。
他的锦锦在地下室!
少年迈着长腿往停车场跑去,紧促的喊声里都是关切:“锦锦!”
此时的桑锦歌手里拎着钢管,女王一样居高临下,站在瘫在地上的、鼻青脸肿的五个男人面前。
她明艳的脸上神情散漫,懒洋洋的,雪白的肌肤因为刚刚打完架,出了点汗,透着蔷薇般的粉嫩,白里透红,娇媚欲滴,似慵似魅。
他们这帮臭鱼烂虾也想陷害她?
多少有点自不量力。
为首的男人正要开口说话,停车场入口处就传来了紧张的呼喊。
“锦锦!”
桑锦歌粉雕玉琢的脸上又惊又喜,她的合法老公回来了!
她俯身,一把将手里的钢管塞到了地上的男人手里。
男人:“????”
她这是在干什么?
桑锦歌转头往商务车旁走:“算了,今天小揍你们一顿,算便宜你们了。”
鼻青脸肿的男人们:“………”
谢主隆恩!
桑锦歌跑回商务车里,关上车窗,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她打架的样子很凶的,她都怕吓到他。
季明煜跑到地下停车场,就看到了地上手持钢管,伤痕累累的五个男人。
他环视一周,没有发现那抹高挑纤细的身影。
商务车的车窗忽然降下,里面传来一个清亮娇懒的声音:“明煜,我在这呢。”
她伸出脑袋,对着他笑眼弯弯,明眸皓齿,一笑倾城,让人不知今夕何夕。
季明煜看着她明媚的笑靥,悬着的一颗心也终于降下来。
桑锦歌从车里蹦下来,帅气的马丁靴落在地面上,一双长腿又细又直,因为穿着短款黑色上衣,一截雪白的小腰露在外面,细的勾魂。
她站在季明煜身旁,眼睛直勾勾盯着他手里的购物袋。
“明煜,你给我买了什么好吃的啊?”
这个时候还想着吃,看来确实是没受伤,也没受惊。
季明煜眼神在她身上扫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受伤的痕迹,长舒一口气。
他低头去拿她最爱吃的草莓冰淇淋,抬头的时候,视线在她盈盈不堪一握的小腰上滞了一瞬,眸色变暗。
他把冰淇淋撕开包装,递到她手里。
桑锦歌开心接过:“我的小奶煜真贴心,我什么都没说,你就买了我最爱吃的冰淇淋。”
季明煜微微笑了一下,问道:“刚刚这里发生了什么?”
桑锦歌咬着冰淇淋,指着正往出口处逃的男人:“他们刚刚在这里互相残杀,可凶残了,都把我吓坏了。”
季明煜看着她眼里只有冰淇淋的样子,一点没从她脸上看到受惊的影子。
她胆子一直挺大的,他知道。
他又检查了一下她的周身,确认没受伤,这才揽着她的肩往车上走。
季明煜开着车子,一双墨眸深邃沉沉。
他才离开了一会儿,她身边就出现了这样危险的事情,以后,他应该照看她更紧些才是。
在回家的路上,桑锦歌收到了姜小姜的消息。
【boss,查到那几个人的幕后主使了!】
【淦啊!那个女人简直太不要脸了!又来害boss!】
桑锦歌看到那个女人的名字,眼神冰寒无温,凛冽刺骨。
那个女人,桑锦歌自然不会放过她……
—
回到枫蓝公馆。
客厅里,季明煜细心的把买来的食材进行分类,蔬菜、肉类、蛋类放到不同的储藏区,摆放整齐。
在食材的旁边,放了两排新鲜的草莓酸奶,冷冻室里,装满了各式各样的草莓冰淇淋。
桑锦歌手里握着一个冰淇淋甜筒,站在季明煜身边,乖乖的。
他个子很高,身姿挺拔俊秀,气质清贵雅韵,身上的白衬衫一尘不染,少年感十足,很迷人。
桑锦歌抬头就看到了他绝美的侧脸,低头就看到了他修长漂亮的手。
她平时一回到房间里就去换衣服的,但现在却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边。
她偷偷看了他一会儿,吃完甜筒,撸了撸袖子:“我来帮你吧。”
她拿起一颗胡萝卜,装进季明煜手旁的袋子里,胡萝卜上残留了一些泥土,沾在她白玉般的手指上。
桑锦歌没看到,又拿起一个胡萝卜往袋子里放,细白的手突然被一只大掌捉住。
季明煜抽出一张湿巾,把她手指上的泥土擦干净:“手都脏了。”
桑锦歌看了一眼他的手:“你的也脏了。”
季明煜只给她细细的擦着:“我不碍事。”
桑锦歌看着他认真的神情,心里流过一道暖意。
季明煜帮她擦好手,拿出一盒酸奶,插好吸管递给她:“锦锦坐沙发上歇着吧,我自己来就行。”
桑锦歌接过他手里的酸奶,嗞嗞嗞的吸着,没走,仍然站在他身边。
季明煜侧首看了她一眼,视线扫过她含着吸管的、红润润的唇。
他清润的眉眼弯起,眼底是浮浮落落的暗沉。
她好像开始黏他了。
他心里开心,说话的语气都变得轻快了很多:“晚饭吃麻辣火锅吗?”
他知道她喜欢吃辣,无辣不欢那种。
桑锦歌却摇了摇头:“不要。”
季明煜有些意外。
桑锦歌抬头看他,目光无意识的,就落到了他绯红莹润的唇瓣。
她嘴唇动了一下,用力吸了一下吸管:“你不能吃辣,我们吃点别的吧。”
季明煜扬了扬唇,原来她是在为他考虑:“我可以学着吃辣,锦锦喜欢,我也要喜欢。”
桑锦歌呵呵呵的笑了起来,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傻瓜!”
“不喜欢就不要强迫自己吃,逼自己吃胃会不舒服的。”
季明煜浅笑说:“没有不舒服,我已经爱上了。”
桑锦歌笑笑:“今晚我想吃烛光晚餐,都已经发过微博了。”
季明煜点头。
她想把他分类好的食材往冰箱里放,手还没碰到袋子,袋子就被他拎走了。
他完全把她当小孩宠的。
桑锦歌没法,只得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看着他在厨房忙进忙出。
她看着他帅气的身影,因为她而忙碌,自然的感叹道:“我真是太幸运了!”
“从小被男人宠到大!”
季明煜神色微顿,敏锐的捕捉到她话里的关键字:“另外的男人是谁?”
桑锦歌吸了一口酸奶:“我舅舅啊。”
季明煜清亮的眼眸忽然转幽,深沉似海。
他脑中闪过了一双男人的眼睛,细长锐利,是一双很漂亮的桃花眼。
十年前,在714地下研究所,他见过一次那双眼睛的主人。
当年在714基因研究所,那双眼睛的主人,从他怀里抱走了一个漂亮精致的小女孩。
在那个小女孩三岁到十二岁的时光里,是他一直陪伴在她身边,九年。
从此那双眼睛便刻进了他的意识里,不仅没有随着时间的延长而流逝,反而更加清晰的映进他的脑海里。
季明煜克制着体内翻涌的情绪,状似随意地问道:“舅舅这些年,对锦锦好吗?”
桑锦歌重重点头:“挺好的!”
“我舅舅虽然平时吊儿郎当不靠谱,都三十多岁的人了还不结婚,有时候还会外出消失找不到人影,但他对我还是很好的。”
“从来不缺我钱花,还会亲手给我做小裙子穿。”
季明煜脸色有些不自然,但还是笑了笑:“那就好。”
桑锦歌提到自己的舅舅,话匣子又刹不住:“别看我舅舅是老男人了,但长得可帅了。”
“我舅舅还长了一双桃花眼呢,细长漂亮,可招女人喜欢了!”
季明煜微微点了点头,他努力平静着声音,问道:“锦锦对于小时候的事,都记得吗?”
桑锦歌洁白的牙齿咬着吸管:“都记得啊,我从出生到三岁,是在我妈妈和那个老渣男身边长大的。”
“三岁以后,就被送到了舅舅家,然后一直和舅舅待在一起,快快乐乐、开开心心的长大。”
季明煜撑在桌边的手忽然握紧,细腻如白瓷的手背上凸起了道道青筋。
他闭了闭眼,说道:“锦锦开心就好。”
所以三岁到十二岁的那段记忆,她全忘了??
季明煜脸上划过一抹失落的笑。
桑锦歌看他的脸色不太对,关心问道:“明煜,你怎么了?”
季明煜闭眼,又睁眼时,眼神又清澈如初:“没事。”
他做了她爱吃的惠灵顿牛排,在偌大的客厅摆满了成双成对的香薰蜡烛。
一尘不染的餐桌上摆放着盛开的红玫瑰,他坐在她对面,一双清眸默默含情,看向她的目光,总是那么温柔。
饭后,她在浴室洗漱的时候,他回了自己的房间。
季明煜坐在书桌前,一个紧急电话打了过来,路少梁的声音兴冲冲的传过来。
“煜皇,我调查到了特调局刘继的消息了,那孙子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你这次突然被诬陷,就是他为了权利钱财,伙同渡江南酒店的老板陆腾远,一起谋划的,呸!真阴险!”
季明煜淡淡“嗯”了一声,没有意外,他之前就猜想到了这种可能。
有人要算计自己最尊敬的煜皇,路少梁非常气愤:“真想现在就把那小子宰了,扒皮抽筋!”
“这次没用远程导弹定点炸了特调局,真是便宜那孙子了!”
路少梁骂完,又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语气更加兴奋。ωWW.chuanyue1.coΜ
“煜皇,你之前让我找的那个小女孩,我找到了!”
“她好像就是你现在的媳妇耶!!!”
“你这叫什么?媳妇主动送上门!”
“哇咔!煜皇你也太幸福了吧!”
季明煜眸中划过一丝笑意,有开心,也有酸涩,他找到了她,兜兜转转,两个人还是再次相遇。
但他陪伴她的那九年,她不记得了。
但不记得,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
她三岁时被别有用心的人送到了714地下研究所,她和他一直被关押在暗无天日的屋子里。
那个屋子里关押了很多很多像他们一样的孩子。
他们就像实验动物一样,不停的被注射进各种不知名的药剂,然后那帮穿着白大褂的大人再抽他们的血拿去化验。
有时候那些药剂会致使他们高烧,致使他们休克,还会导致他们死亡。
如果有幸活下来,他们会变强。
那间地下研究所不停的有新的孩子进来,也不停的有死亡的孩子被扔出去。
在714地下研究所的回忆很灰暗,但还好,它不是彻头彻尾的黑暗。
在那些日子里,还有他们相互陪伴着彼此。
“煜哥哥,我们会死吗?呜,我不想死,我还想活着出去,还想喝草莓酸奶,吃草莓冰淇淋。”
“锦锦别怕,煜哥哥会保护好你的,我们会离开这个鬼地方,到时候,煜哥哥带锦锦吃遍全天下的好吃的。”
直到有一天,一个英俊的男人从天而降,将他们救了出来,但也带给了他们分别。
他们本来是青梅竹马,但中间错过了整整十年。
季明煜觉得遗憾,但还好,她过的开心就好。
只是他好奇,她的记忆为什么缺失了那十年?
她走的时候明明还好好的。
季明煜心中闪现了一个想法,难道是催眠?
被置换了三岁到十二岁的记忆?
她那个隐姓埋名的舅舅做的?
为了让她忘掉那段可怕的经历?
季明煜想,忘掉了,也是一件好事,她这样普普通通的长大,当个平凡人,也挺好的。
现在的他足够强大,钱、财、名、利,他都有能力给她最好。
电话那头的路少梁等了一会儿,电话那头还是没有声音。
这和他想的很不一样。
煜皇为什么一点惊喜都没有?
难道他已经提前找到了?
路少梁正要开口,季明煜的声音冷冽的传过来:“你的消息太迟了!”
其实季明煜早在他和桑锦歌结婚的那天,就已经知道了桑锦歌就是他要找的小女孩。
他那天看了她的档案之后,还去调查了她舅舅的档案。
当季明煜看到司北毅眼睛的那一刻,就什么都明白了。
虽然十年前他把桑锦歌抱走的时候,是带着面具的,但那双眼睛,季明煜记得死死的。
桑锦歌就是那个叫锦锦的小女孩。
季明煜收起回忆,从椅子上站起来,朝主卧走去。
主卧里,桑锦歌刚刚洗完澡。
她从浴室里出来,什么都没穿。
细腻光滑如同羊脂玉一样的皮肤上,氤氲着一层薄薄的水汽,喝饱了水的皮肤,又嫩又白。
肤若凝脂,唇若红莲,一双水眸波光潋滟,不经意的一瞥,瞬间满目璀璨。
她洗完澡不喜欢穿衣服,而且平时有裸睡的习惯。
桑锦歌刚躺在软铺上,咚咚咚的敲门声就响起。
她想起了上一次,她刚从浴室里出来,就被季明煜撞见的情形,小脸一红。
她咕噜一下翻进被子里,对着房门:“我要睡觉了。”
站在房门外的季明煜手指一顿,本能的,他脑海里浮现了那玲珑曼妙、通体雪白的美好。
向来清清冷冷,高洁似仙的少年,白皙的耳垂染上一抹晶莹剔透的红色。
他开口,声音清哑:“那,晚安了,锦锦。”
桑锦歌裹紧她的小被子:“晚安,明煜。”
听到他的脚步声远去,桑锦歌哗啦一下掀开了被子:“好热啊,刚才!”
桑锦歌在偌大的双-人-床-上,翻来覆去,滚了一会儿,还是没睡着。
好好的怎么还失眠了?
难道是因为今天没喝酒?
喝酒?不行!
醉酒了,她又要往他怀里钻,又要抱着他乱啃乱亲了!
桑锦歌又翻腾了一会儿,不知过了多久,眼里越来越沉,睡了过去。【穿】
【书】
【吧】
一墙之隔的另一间房,季明煜在银色月光下坐了很久,也终于睡去。
夜半。
软铺上的少年,精致的五官忽然拧在一起,洁白光滑的额头浮着一层细密的薄汗。
他又做了那个噩梦。
梦里,他的小姑娘被别人抢走了。
他大声呼喊,但还是无济于事。
倏的,一个娇娇懒懒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里:“明煜,你怎么了?”
一只温热的小手覆在他的脸颊上,柔若无骨般软滑。
季明煜捉住那只手,胳膊稍一使力,把那个香软的身子拉进了怀里。
他大掌箍着那细软的腰肢,翻身而上,把她紧紧搂在怀里,恨不得镶嵌在他的骨血里。
他绯红水润的唇瓣,往她饱满的嘴唇上压。
“我的锦锦!我想要你!”
“我们把错过的十年补过来,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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