拽着人冲出门口。
冲的过程中,还不自觉的产生了一种逃单的感觉,即使小老弟是留了钱的。
一出门,发现之前那三个飞走的佣兵还躺在不远处的地上。
他没想到,他都吃完一顿饭了这仨货还没走呢。
围观的人没有多少了,就没把艾尔维斯他们挡住,结果地上躺着的佣兵一眼就看到他出来了,伸手怒目指着他,看表情就要骂人。
艾尔维斯不再关注那仨人,赶紧拽着小老弟跑出去很远。
但拉着一个人跑步的速度,就慢的不行,跑了十多分钟,都仍然还在这个城镇里。
艾尔维斯转动脑袋左右一看,发现这城镇居然之前还来过,就是福娃他们学院所在的那个城镇。
以他的记忆力,现在都能想起来,再往西拐,跑八百米,再往北拐,直走,过两个路口,路过一个卖的东西看起来很好吃的摊子,再往前走,就能到福娃他们学校门口。
也不知道那个摊子还在不在。
惆怅着,突然意识到自己还抓着一只哇凉哇凉的手,他赶紧松开,瞥了小老弟一眼。
果然不死骷髅就是不会疲劳,适合当苦工,跑了十来分钟跟没跑一样,脸不红气不喘。
当然他自己也不喘。
这毛毛雨的运动量,乌龟一般的前进速度,慢的像在爬,他怎么可能喘......
艾尔维斯问向安静站着的小老弟,“再去哪里啊。”
去哪儿都行,反正去哪儿自己都得跟着呗。
不知道埃琳娜要是过来了,看到自己像是这家伙的替身使者、索命冤魂一样,总跟在后面,会是一副什么样的表情。
估计如果让她知道是以赞违背他的意愿把他锁了才被迫形影不离的话,以她的脾气.....有可能想把小老弟给踢死。
那还是瞒着点吧。
身边人话不对题的回了他一句,“困了吗。”
艾尔维斯:.......
好家伙,记得上次这小子就问的是饿了吗?然后带他去吃的饭。
这吃完了饭是又怕他犯困了,想找地方让他睡会儿是吗。
谜之感觉小老弟锁他跟锁了个累赘似的,难道自己在对方眼里除了吃就是睡吗?他是相当于一头猪吗?
别说他前不久才睡的觉,就他这个疯狂熬夜者,平日里无限通宵,换成普通人类早就猝死了,但他硬是凭借强悍的体格,好几个月好几个月的不睡觉。
几天不睡,对他来说算的了什么。
“我不困,你不用管我,去忙正事吧,我跟着你。”再不走可就要淋雨了。
艾尔维斯抬头看向阴云密布的天空,闻了闻空气中愈发浓密的水汽。
正仰头瞅着,很巧的说曹操曹操就到,天空中猛的亮起了一道耀眼的闪电。
艾尔维斯下意识捂住了自己的耳朵,余光瞅到小老弟,又想给他捂,手伸到半截,突然想到不死骷髅总不能怕雷声吧,又把手伸回去想给自己捂,毕竟自己听力太好,咔一个雷也是蛮刺耳的。
但又感觉,自己一个大男人,打个雷还捂耳朵,这不是被之前那孙子给骂对了,显得他多娘炮似的。
不行,不能捂。
艾尔维斯就放下了手。
刚放下头顶上咔嚓一个响雷,雨瞬间就下起来了。
他赶紧一手挡在以赞的头顶上多少挡着点,一手拉着小老弟,把人给拉到了一个房檐底下避雨。
虽然一只手也挡不了多少面积,但下意识就像曾经照顾弟弟一样,怕身边这家伙头上淋雨会感冒。
然后站在房檐底下,艾尔维斯才惊讶的发现,自己全身上下竟然一点都没湿,小老弟也是。
他仔细观察,才注意到,自己和小老弟的头顶上方,各自顶着一层能完全挡住雨水的水元素屏障,刚才的雨应该是顺着屏障,都流到了旁边。因为他是低着头跑的,所以才没察觉到自己周围雨水的异样。
艾尔维斯心想,优雅!牛批!
不愧是精通魔法,将各系元素融会贯通的小老弟。
他都没想起来还可以用魔法元素挡雨。
其实他也可以用空间元素弄出个挡雨的空间墙壁,不过感觉空间元素凝结出来的,估计自己原地站着别动躲躲雨还可以,万一也想动起来的话,有控制空间元素一米一米往前凝固的这个功夫,还不如直接淋雨跑到屋子里换身衣服来的简单。
风元素团等他学会之后,应该也可以用来挡雨。
而且能挡雨的话,就肯定会比空间元素好用,因为风元素的元素精灵不像空间元素,有固定性,风系的可以随便移动,凝聚好了就不用重新再去凝聚别的位置上的风元素了,就拖着之前的那一坨走就可以。
火系就算了吧。
现在不比从前,虽然之前他的形象也基本上跟火焰马去了火焰俩字一样,就只剩下了个马。
火焰马据埃琳娜说,得脚底下燃着火焰,眼睛飘着火焰,冒着火到处跑。虽然埃琳娜也不这样。
但自己才是最失败的火焰马,几乎就没怎么用过火系,虽然是他亲和力特别高的一种元素。
想想最近一次使用,还是上次做饭的时候用了用。
火焰马模样的时候,就没随便燃着火,现在火焰马变成火焰人了,别万一再给自己身上的衣服点了。
身体倒是不怕火,但表演个烧光衣服裸奔,他丢不起这个人。
“衣服。”身边的人突然出声。
艾尔维斯疑惑的低头看自己身上。“咋啦?着火了吗?”是他想着想着不小心冒出火来了吗?
可是没有啊,身上没有任何地方烧起来。
又看了看对方的视线,确定小老弟是在看着他身上穿的衣服。
“我的衣服怎么了吗?”艾尔维斯奇怪道,再次低头瞅了瞅,也没发现身上有不对的地方。
也没有弄上粥,洒上酒什么的。
以赞眼珠上下转动,打量他的衣服,吐出两个字,“旧了。”
艾尔维斯略有些无语。
好吧。
怎么感觉有点跟不太上对方的脑回路。
不过这衣服他才穿了几天啊,也没多少日子,怎么就旧了。
低头拽着自己身上的衣服看,他也看不出来旧没旧,但小老弟那么一说,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真感觉好像有点旧。
有可能是因为自己洗的太勤了,加上手劲儿大,搓的太用力,给搓掉色了吗?
以赞很自然的伸手拉着他,在挡雨的水系魔法覆盖下,从屋檐底下走了出去。
艾尔维斯一边跟着往前走,一边低头看着小老弟抓着他的手。
就感觉,现在小老弟跟他手拉手都拉习惯了。
攥了攥对方的大拇指,凉丝丝的,总感觉这家伙的皮肤不吸热,一直拽着,也总是凉的,完全不会暖和起来。
看对方没什么反应,他又伸出另一只手抓住了小老弟的手腕,给对方号脉。
当然他也不会号脉,就只能摸出有没有脉搏而已。
拇指按着应该有脉搏跳动的那个位置,什么都没摸到。
点点头,果然如此。
不死骷髅哪来的脉搏啊,自己跟个傻叉似的。
瞅着交叠的两只手,心想有必要吗?一移动就拉手,他们也不是什么小朋友,人也不多,也不用担心被人群挤开。
俩大老爷们拉拉扯扯的,也难怪周围看过来的眼神都那样了。
即便他已经尽量忽视周围的目光,但那些投射而来的视线还是很显眼。
甚至,还有脚步声一直尾随在后面。
要不是实力悬殊,他真的会被这种尾随的行为给弄的毛骨悚然。
艾尔维斯掰着小老弟的铁爪,在对方的配合下抽出了自己的手,跟着小老弟往前走的同时,看向了雨中的老百姓。
看着这些老百姓们,他突然发现了一件事,这城镇里居然没有人打伞。
难道这个位面上没有伞这种东西吗?
百姓们有的钻到屋子里躲雨,但也有好多就直接不管了,任由雨淋着,慢悠悠的走,谜之铁汉。
艾尔维斯寻思自己是不是抓到了商机,要不要去卖伞。
想想还是算了。
他现在有孝顺的小老弟好吃好喝供着,跟爸爸一样快乐,为什么要想不开去做买卖。
而且以他现在的情况,做买卖什么的也不现实,被锁着,怎么抽身做事,而且哪来的本金。
走神着,跟着小老弟进到了一家店里。
一抬头,就看到店里挂着不少衣服,是一家成衣店。
艾尔维斯靠在门边,抱着肩膀就无语住了。
发现这家伙真是没有老管家的工资,操着老管家的心。现在这是衣食住行中的衣吗?
没一会儿,见识到了小老弟如今土豪的一面。
以赞居然问店里的老板,说他们店里所有的男装加起来一共都少钱,他要买。
艾尔维斯:......
人家老板一开始可能以为只是开个玩笑,但看到小老弟他日常跟讨债一样的冷淡眼神,吓到了好像,瑟缩着报了价钱。
“具体我也不清楚,但大概四十到五十个金币就足够买下我们店现有的全部男士服装了。”
以赞沉默的点点头,直接空间戒指里掏出一个钱袋子。
也没数,塞给了老板。
老板大概怕被糊弄,打开袋子看了一眼,然后瞬间表情就变了,看小老弟跟看财神爷一样,“这这,多了呀,这肯定超过了五十个金币了,客人。”Μ.chuanyue1.℃ōMwww.chuanyue1.com
以赞摆摆手,似乎意思是不用找了,扭头喊艾尔维斯把店里的衣服都收进空间戒指里去。
艾尔维斯在门口看的都蒙了。
来真的吗?
真把店里的男装都给买了啊?“只给我买吗?你不买自己的吗?我穿不了那么多衣服。”
“我有。”对方说完,就平静的等着他去装衣服。
艾尔维斯感觉有点头疼,莫名跟欠债了一样。意思意思的随便收了三套衣服进了空间戒指里。“我三套就够了,原先你给我买的那几套也都能穿呢。”
他说完之后,以赞点点头,将剩下的男装直接全都收到自己的空间戒指里去了。
店里瞬间空了一半。
艾尔维斯瞠目结舌,老板也瞠目结舌,虽然他们惊讶的不是一个点。
老板可能震惊他们能变走这么多衣服。
艾尔维斯则是震惊店里跟被洗劫了一样,男装都被搬走了。
老板震惊了一会儿之后,低头看了眼手里的钱袋子,朝他俩问了句,“要不两位把女装也收走吧?”
艾尔维斯失语,他和以赞俩男的,要什么女装。“.......用不着用不......”
说到一半,突然想起神使。
万一小老弟想给她买衣服的话,可不能拦。
又或者,如果说以赞内心......有什么......想要穿上女装的好奇心,那也可以适当的让他买。
他也不是什么老顽固。
艾尔维斯看着小老弟,放轻了一点声音,鼓励道,“女装,你想买就买。”不管怎么样,即使小老弟这家伙,生理性别男,心理性别女,那也是他家的宝!!!大不了以后当闺女疼呗。
这样也不难办了,以后不怕小老弟没伴儿了,索洛伦佐霍华德谁也跑不了,小老弟看上哪个是他们的福气。
以赞摇摇头,视线转到一旁的鞋子上,伸出手比量了一个长度,对着老板问,“这种尺寸的男士鞋,我都要了。”
艾尔维斯无语。
......难为这小子还记得他脚多大。
老板也很无语,“是哪位客人买鞋?我给您量量吧。”
以赞淡然回了句,“不必。”转身直接目测鞋子尺寸,连着放进空间戒指里十多双。
难道不是给他买的吗?艾尔维斯疑惑了一下,因为小老弟都没喊他过来装鞋子。但低头瞅了瞅自己的脚,又望向以赞的蹄子,感觉应该还是自己的尺寸。
就有点奇怪。
不过不是给他买的也好,以后他就准备飘着了,鞋子磨损度低,有之前以赞给的那些就够了,而且他的脚不会出汗,不会臭,洗的也勤快。
根本没必要再买新鞋。
而且最主要的,衣服鞋子多了,他自己洗起来不也更费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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