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初怎么也没想到会在夜市里碰到认识自己的人。
林初初怎么也没想到会在夜市里碰到认识自己的人。
一直以来,她交际圈里的男人不是社会精英、风度翩翩的世家公子,就是老谋深算,在商界游刃有余的大老板。
那些高居云端的人,平日里能去的就是高档餐厅,像这种夜市根本连路过都唯恐避之不及。
所以当她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时,她内心充满了震惊。
她没有第一时间认出声音的主人,而是一脸错愕地转过身,才发现对方居然是公司一直想要费心合作、目前的网络新秀梦尔!
以及他那“哥哥”程阅。
至于她为什么会破天荒的来这……完全是因为她那刚回国不久的闺蜜心血来潮想要来这里吃烤羊排,所以趁着她下班连忙把她拉到这里来。
自己这位闺蜜是个土生土长的青川人,小的时候家就住在这附近,经常三天两头就往这里跑,背着家里人在这里买一些他们口中所说的“垃圾食品”。
后来出国上学去了,在异国他乡总是会思念故土上的这条美味小吃街。
这也因此在她学成归来之后,迫不及待地就拉上自己流连此地。
老实说,林初初的确是因为忙工作的事情而搞得焦头烂额,几乎这一个星期都没有怎么好好休息。
公司旗下的那些艺人一个个都越来越不知好歹,做了出格的事情还不知收敛,结果被狗仔拍到。
男明星深夜到酒吧和多名小姐厮混。
女明星跟某个不知名小导演回了家,两人还被拍到在床上云里雾里。
男明星涉嫌……
女明星涉嫌……
林初初记得,公司最初给艺人培训的时候,首要条件就是要求他们必须德行服人啊!怎么现在一个个都这副面孔了?
她觉得光是看到他们都嫌烦。
他们知道自己给公司带来了多大的公关危机吗?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新晋网红梦尔在地铁上偶然走红,并在两天不到就注册了自己的短视频账号上传了一个自拍视频,吸引了大量网友们的注意力时,恐怕自己公司的那些倒霉艺人就要淹没在广大网民的口诛笔伐之下了。
想到这里,林初初便带着闺蜜非常有礼貌地走上前去,向他们问好:“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你们,真是巧。你们也在这里吃宵夜?”
林初初那良好的家教告诉她,完全没必因为曾经被拒绝而要给他们甩脸色看。
梦尔问她:“还要招我去你们公司当明星吗?”
林初初莞尔一笑,回道:“如果你愿意的话,公司很希望和你能够有合作。”
站在她身边的闺蜜看见好不容易把林初初拉出来吃宵夜居然又要谈工作的事情时,连忙打断了他们之间的对话,客客气气地说:“初初,这两个帅哥你认识?怎么之前没听你说起过呢!赶紧给我介绍一下。”
林初初点点头,彬彬有礼地说:“这是程阅,这位是他弟弟程梦尔。”接着又向这对“兄弟”介绍自己的闺蜜,“这是我闺蜜,叫张柔嘉。”
“柔嘉?”程阅笑了起来,忍不住夸道,“朕惟赞宫庭而衍庆,端赖柔嘉!名字很好听!”
张柔嘉惊喜地说道:“这是清朝雍正帝册封钮钴禄氏为熹妃的册文,很少有人知道耶。”
程阅一边招呼两位女人坐下,一边笑意盎然:“我平时无聊就喜欢看历史,所以就了解了点,你也很喜欢清朝的历史吗?”
张柔嘉连连点头:“那当然,清朝的妃子们每个都韵味十足,我要是皇帝的话,不知道每天做梦要笑醒多少次。不过清朝皇帝也蛮累的,侍寝的规矩太繁琐了。”
刚在程阅身边坐下,张柔嘉就闻到了他身上很浓重的酒气。
没想到一个喝多了的醉汉居然能有着跟自己一样的爱好,还能准确无误地说出熹妃的册文内容,真叫人刮目相看呢。
程阅的相貌并不算出众,但也不算丑,只能说普通。
明明是一个普通男人的模样,却让她生出了几分敬仰之情。
反观梦尔倒是面目清俊,只是看上去年纪太小,好像刚刚成年似的。世上居然会有一对这么有趣的“兄弟”,哥哥大冷天的带弟弟出来吃路边摊,还喝得烂醉如泥!
张柔嘉和林初初不约而同地看了一眼地上的酒瓶子。
她们的动作很快就被醉醺醺但依旧敏锐的梦尔捕捉到,梦尔拿起酒瓶,问:“你们要不要也一人来一瓶?”
“我们现在拼桌,应该多叫点吃的!老板!再来点吃的!”程阅又看向面前两个女人,“你们想吃什么?”
张柔嘉想都不想:“烤羊排!”
林初初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礼貌地笑笑:“我没有忌口的,随便什么都行。”
程阅转头向摊主嚷道:“老板,来十串烤羊排!再来点烤肉串!烤花菜……烤茄子!老板,你们这里有没有一次性酒杯啊?”
摊主原以为这哥俩马上就要喝完走人了,没想到半路又来了两个大美女加餐,不由得喜上眉梢,连连应道:“有的有的,我给你们拿,东西马上好!”穿书吧
他弯下腰,从自己的小推车里拿出四个一次性透明酒杯递给他们。
程阅顺势把摆在林初初和张柔嘉的杯子倒满,“你也喜欢吃烤羊排?”他看向张柔嘉。
对方很高兴地回答:“对啊,这个‘也’字充分说明原来我们有共同的爱好!”
林初初很久没喝啤酒了,她看着一次性透明酒杯里的黄色液体。
白沫泡泡还没完全褪去她就抿了一口。
苦,但没有红酒苦。
更没有人生苦。
她看着梦尔,不禁问程阅:“你弟弟这是喝了多少?”
与之前接触时不同,此时的梦尔,完全是一副飘飘然的状态。
林初初和梦尔此前短暂的交集就让她认定,他要是没喝醉的话,根本不会在大庭广众下出声叫一个并不熟悉的人。
对人对事有一个良好的判断,是自己从小到大的必修课。
谁知程阅还没回答,梦尔倒是抢话道:“我不是他弟弟,他才二十八岁,哪里有那资格做我哥哥?”
才二十八岁?林初初不由得笑了笑:“你看上去就是刚刚成年。”
张柔嘉点点头,附和道:“对啊,梦尔,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也才上大学,大学生活真美好,现在想起来还是很怀念呢。”
“我二十八岁的时候,你们都还没出生。”梦尔的脸上划过一丝狡黠,“没想到吧?其实我已经九百一十岁了!”
林初初:“……”
张柔嘉:“……”
程阅捧腹大笑起来:“哈哈哈哈!没错没错,这家伙的确已经九百一十岁了,他是妖怪!”
如果梦尔没有喝醉的话,林初初和张柔嘉可能还会相信他的话。可是他此时此刻喝多了,她们自然就只当成是胡言乱语。
她们完全想不到,梦尔其实是酒后吐真言。
按正常人的思维来想,眼前这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怎么可能是九百一十岁的妖怪呢?
“程阅,你弟弟不要紧吧……”林初初有些担忧地问。
“都说了我不是他弟弟。”梦尔有些不满地说。
程阅摆摆手,一副不以为意的模样:“他不是我弟弟,他是我半路捡来的。”
“半路捡来的?”张柔嘉愣住了,“难道真是个妖怪?”
林初初有些尴尬地说:“柔嘉,不要这么没礼貌,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可能是妖怪呢。妖怪在几千年前败给人类之后就隐居圣地了,历史老师没教过你吗?”
接着,她又大大方方地高举酒杯向梦尔和程阅敬酒,“来,为我们的缘分和巧合干杯。”
“说得好,确实够巧的,而且我也没想到你们居然真的会来!”程阅将酒一饮而尽,“一开始我们对你其实态度不是很好,嗝……你还不计前嫌,嗝……”
梦尔嫌弃地说:“别说话啦,越说越像个傻帽。”【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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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程阅鄙夷道:“你懂什么?我来青川五年了都没交上朋友,今天难得有两位大美女做朋友还不让我多说两句吗?”
林初初听见“朋友”二字,顿时沉默不语。
在她的心里,可没把程阅当朋友。
她之所以不介意跟他们拼桌,实际上还是想要跟梦尔有进一步的合作。如果当时是程阅抬手叫她,她可能会装作没听见。
他们不是一个阶级的人,根本没必要有过深的交往。
倒是张柔嘉,表现得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连声应道:“对对对,我们已经是朋友啦!很高兴认识你们。”
林初初知道,自己这位闺蜜打小就喜欢跟各式各样的人相交,她从来不看对方出身门第、财产如何,只看人品。
梦尔的脸上浮现出了神秘的笑容,“你们好像真的不相信我是妖怪?”
林初初笑了笑,说:“有长得这么标致的妖怪吗?”
张柔嘉则说:“百妖图我看过的,那些妖怪长得都面目狰狞,除了雪女好看点,其他都不堪入目……”
程阅连忙表示赞同:“我也觉得雪女很好看!英雄所见略同。”
而林初初却说:“再好看也是妖怪,跟我们不一样的。”
在她心里,作为几千年前的战败者,怎可与胜利者相提并论?
月色朦胧。
人类就是这么奇怪的物种。
他们对于隐秘于世间的妖怪有一种近乎疯狂的渴望,但当他们的面前真真正正的坐着妖怪的时候,他们又无法信以为真。
醉酒的梦尔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胡话,他只觉得很好笑。
人类有太多的喜怒哀乐,妖怪没有。
但是游离在人世间的妖怪久而久之也会沾染上人类的那些臭毛病,变得和人类一样多愁善感。
他抬起头,只见非常遥远而又模糊的上空,盘旋着龙。
不能再喝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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