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晋的到来,其实并没有对大溪村造成最大的影响,因为他一来,便告知了自己男儿身的身份,这下子,那些未婚儿郎的心瞬间变得稀碎。
看向苏晋的眼神都变得奇怪起来,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喜欢穿女人的衣服呢?
但是每次想说下他的时候,看到他那副无辜的表情,在心里早已说过无数次的话语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苏晋的绣工好的出奇,加上会唱戏,知道的事情也多,经常会讲一些外边的故事,听的大溪村津津有味,没过几天,大家就都开始接纳他了。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他自带干粮,而且捕猎技术也不错,因为是跟着村长家一块住,每天还会给村长家交上一些食物,金穗看着在大溪村人群中没到两天就混得风生水起的苏晋,心中不由猜想,这会不会才是所谓的小说主角。www.chuanyue1.com
逆天的美貌,点亮的多种技能,情商也高,身世不明,而且通过上次的事情,金穗觉得这个人估计还会催眠。
这些配置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王炸。
不过看着他每天都穿女人衣服,她虽然尊重,但是不太理解,难道不是男装更方便一些吗?还是说大佬都是有些特殊的癖好。
对的,大佬,这是金穗对苏晋的定位,为什么?那当然是他那手剑术,捕猎时,金穗也跟了上去的,别看苏晋看着柔柔弱弱的一男人,那耍起剑来可是行云流水,一出剑,便能结束一条小动物的生命。
快、准、狠!
最开始,金穗还奇怪这剑是从哪儿掏出来,直到多看几次,才发现这剑是他从腰间抽出来的,原来竟是条腰带?
这莫非就是武侠小说中所说的软剑?
上次剿匪的时候,也发现了几把剑,但是那剑实在太重,金穗拿不动,只拿了几把小巧的匕首和轻巧的短剑,就现在自己的裤腿处,还藏着一把。
这办法是她提出来的,上次剿匪得到的武器不多,但是足够大部分人使用了,经过与狼群的斗争,金穗也意识到武器的重要性,要知道,如果那时候自己手里的不是一根扁担,而是一把锋利的武器,那是不是就不用自己红着眼睛去学那畜生,活生生用牙齿去咬断头狼的脖子。
自那以后,她就开始武装自己,不止自己,金家就连王桂花都给安排上了一把匕首,她还把这种办法普及全村,现在的大溪村,如果被别人知道就连四岁孩子都带着致命武器的话,那估计会觉得这不是一个村子,而是一个特殊组织。
可怕,太可怕了。
通过这些天的相处,这件事自然被苏晋知晓,他还记得最开始看到金雪花突然从肚子里掏出一把袖珍小剑的样子。
肚子里的布兜,是金穗亲自缝的,她缝的时候就在想,得让这把袖珍剑出其不意,这样小雪花才能攻其不备,为自己取得喘息时间,等待救援。
得知这法子是金穗提出来后,苏晋对金穗这个人倒是好奇起来。
“晋哥,要不要过来喝口汤?”村长家的小女儿闰青禾温声问道。
对她的好意,苏晋心领,虽然闰青禾对他很是客气,但这份客气终究还是建立在他能每天上交食物的份上,把这份客气当成理所应当的话,那难免会惹这家人不喜。
一个人在外,终究还是太危险的,而且......
苏晋抚上自己这张美丽的脸庞,讽刺的轻声说道,“母妃,你真是给了儿子一副好相貌啊!”
闰青禾心思细腻,从这些天的接触来看,她就知道苏晋非富即贵,但她也不是傻子,端看苏晋这样子,就知道对自己没什么意思,她心中甚是大胆猜想,这苏晋怕是喜欢男人。
再加上苏晋这幅容貌,让人压力很大,她不知道,得是什么惊艳之人才能压得住这人。
这段时间,苏晋和金穗倒是走得很近,因为金穗发现,和苏晋交流很顺畅,这种顺畅感在大溪村是很少的,作为一个站在巨人肩膀上看世界的现代人来说,和古代人的三观不说一模一样,只能说毫不相关。
苏晋的脑子转得快,阅历广,读书多,金穗说的一些话,有时候他一时之间也无法理解,不过引经据典论证一番,也就理解了。
正因如此,苏晋对这个农妇瞬间刮目相看,他是真的想不到,那些圣贤人终其一生得到的道理,竟还不如一个田野妇人三两句说的深刻。
如果金穗得知苏晋这种想法,那一定会得意的说,我中华上下五千年,我的见识和你们的见识,当然不可同日语。
三月已过,因为顾忌危险,大溪村的人经常性绕路而行,谨慎的可怕,按照正常脚程来到春洪郡只需一月时间,而她们整整花了三月。
春洪郡离王都大概还有半月的行程,不算近,也不算远,至少这里还没有被战火殃及。ωWW.chuanyue1.coΜ
他们一行人在城门外驻扎,看着城门口施粥的那两大锅咽了一大口口水。
他们不是饿,而是太久没吃到正常的谷物了,这三个月,除了最开始的一个月,还能喝点粥吃点米,剩下的两个月,全靠肉过活。
石大海教了他们怎么制作陷阱,金穗看到后,联想到现代的那些捕兽夹,在石大海的基础上加以改造,简单又方便,还好操控。
现在就算是四岁的金雪花,都能使用改良后的捕兽夹,只不过如何去判断哪里有野兽出没,还是需要丰富的经验的。
但饶是如此,这玩意的出现,还是让大溪村每家人都吃到了肉,吃多吃少,那就只能看运气,再加上这些年的情谊,他们做不到看到多年的邻居受苦挨饿,基本上都是互相帮助。
今天这家打的多了,留下自己吃的,其他的就会分给别人,明天那家打的多了,也是如此。
最开始,王寡妇那家每天都在受别人接济,时间久了,她自己都不好意思,跟着金穗学了一段时间后,她也慢慢能自己捕捉到猎物。
还记得有一次她运气特别好,她负责的好几个陷阱都有收获,那次上交多出来的部分后,她整个人的腰板都挺直了。
特别是迎着自家小子那崇拜的眼神,心里指不定多飘。
有道是,患难见真情,在这一路上,苏晋看着大溪村亲如一家的相处模式,一直无法理解,在他的世界,别说是一个村的人,就连一家人,都会因为那至高无上的权利斗得你死我活。
就算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也可以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无情的抛弃自己怀胎十月生下的儿子。
亲情?在苏晋眼里,这些不过是披着张皮的谎言罢了。
这也让苏晋看着大溪村的众人的相处,有一种幻灭的割裂感。
这和他的认识,一点都不一样,这才是平常人家的正常相处模式吗?那自己何苦生在皇家,如若这样,他倒宁愿出生在平民人家,一家人和和睦睦,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村长,他们还是不让咱过去!”江小鱼愁眉苦脸的,在大家期盼的眼神中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为什么不让咱过去啊!咱不都是良民吗?”
“我家三代贫民,凭什么啊!”
金穗看着不远处开始聚集的难民,心中暗道不好。
“我们快点离开这里!”
这段时间,金穗在大溪村的声望日渐升高,大家隐约间已经在心里把金穗当成了一根主心骨。
“怎么了,穗儿?”众人一边收拾着东西,一边问向金穗。
金穗指了指最近的那群难民,“你们注意看他们的表情,像不像那群搏命之徒,而且不知你们发现没有,那块不断有难民过去聚集,那么应该是有人说了什么,那为什么我们这边没有听到。”
“只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传话的人还没来到我们这儿,第二种就是我们不是他们的目标。”
“但不管是哪种,我们都要小心,这里恐怕会有一场战斗,为了我们身家性命着想,我们还是尽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金穗一口气说了一大串,其他人都习惯了在野外扎营,一听金穗这么一分析,顿时觉得有理,连忙收拾东西往远处跑去。
走的时候,看着越来越多的难民向之前那块地方聚集,金穗心中的不安越发强烈。
在人群中逆流,导致他们这群人异常显眼,如果不是看在他们这儿青壮年居多,且一个个看着孔武有力,不敢上前做些什么,那么他们一定是打劫的好肥羊。
也因如此,他们反而成为了焦点,站在城墙上的将领不甘的问道,“郡主,真的要这么做吗?”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控诉,真那么做的话,这个人的良心就不会受到谴责吗?
这可是活生生的人命!
“你觉得我们还能支持多久?城里的人,是我的子民,城外的,并不是。”说话的这人,是个身着华贵的女子,她就是春洪郡当今的郡主。
也是唯一的女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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