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吧 > 科幻小说 > 走进不科学起点 > 第二百三十一章 伦敦见闻(5.8K)
  虽然无论英格兰也好,苏格兰也罢。

  这两个同属于英国体系的国家,其实都对丹弗里斯哨站被袭击的原因心知肚明。

  但这事儿毕竟是个涉及到了边境纠纷,并且死在这次骚乱中的也不乏一些大型商会的嫡系成员甚至话事人。

  因此不需事先沟通。

  苏格兰和英格兰便同时派出了各自的调查团。

  其中代表英格兰的是时任外联大臣亨利·约翰·坦普尔,也是英国的第二十八任首相。

  虽然他也是一位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的毕业生,后世也普遍认为此人在才能方面,足以被评选为人类历史上的十大外交家之一。

  但徐云对他的观感并不咋地。

  原因无他。

  盖因这货乃是两鸦期间英国对华侵略政策的主要制订者。

  亨利·约翰·坦普尔虽然未曾亲自登上战场,但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手中沾染的罪孽不比格兰特要少多少。

  还是那句话。

  徐云对于如今那個腐朽的国度没有任何续命的想法,但这并不代表他要对那些参与过侵略的外国佬甩好脸色,更不可能有什么‘感激’之情。

  当然了。

  友善也好厌恶也罢,眼下的徐云已经没机会见到亨利·约翰·坦普尔了:

  早在激活任务的次日,汤姆逊便喊上徐云和小麦,驾着马车离开了丹弗里斯哨站。

  按照汤姆逊的话来说。

  幕后黑手的政治博弈交给亨利·约翰·坦普尔就行,该让利让利该割肉割肉,反正肯定会有个说法。

  他们这些个搞学术的贸然掺和到里头,最后怎么死的估计都不知道。

  因此在和吉布森·林赛以及滕哈格·朗尼克留下了通讯地址后。

  三个人便愉快的润向了英国境内。

  ........

  丹弗里斯镇属于苏英两国的边界地带,等穿过了丹弗里斯,前方便是英格兰的卡莱尔地区。

  当然了。

  与卡莱尔相比,与它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的纽卡斯尔应该会更出名一点。

  卡莱尔之后则是利兹,利兹之后是谢菲尔德、伯明翰等几座大城。

  徐云三人就这样平平静静的行进了三天半,没有遭遇任何意外。

  最终在第四天的上午时分。

  一行人抵达了英格兰的首都、同时也是目前欧洲政治经济的核心城市伦敦。

  这些年来,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始和商业贸易的繁荣,伦敦的人口也在不断增加。

  如今伦敦的人口已经突破了百万,到处都是一派繁华景象,居民幸福美满......个锤子叻!

  入城检查站外。

  徐云坐在马车的前室,与小麦两人伸着脖子努力向前张望。

  视线中隐约可见的高耸烟囱无休止的冒着黑烟,浓雾厚重得使人完全看不到更远处的建筑。

  检查点站的咳嗽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在这里,人们鲜明可见的分成了两个群体:

  坐在华丽马车内、看不见容貌但却可以想象出画面的贵人——或者说上层阶级。

  以及......

  面色灰黄、形如枯槁,无论男女看上去都比实际年龄老得多的平民。

  再远一些的城角还能看到衣衫褴褛的小孩、站姐的娼妇,以及大量手中拿着一个酒瓶、双脚伸直躺靠在墙边的酒鬼。

  对于这些人来说。

  似乎只有靠整天不停的喝酒,才能驱散侵入体内的雾霾。

  这是一个从头到脚都是冷色调的城市。

  高大的建筑和轰鸣的机器,无时无刻不在彰显着独属于欧洲核心的鼎盛。

  但这份鼎盛生成的香火却没有洒向芸芸众生,而是飘升向了更高的云端。

  天上和地下。

  截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徐云抬头看了眼天空,又看了看不远处一位满脸沾满了污泥的老人。

  不由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自从在1815年击败拿破仑领导的法兰西帝国后,英国一举成为了欧洲的最强霸主。

  号称......

  日不落帝国。

  但潜藏在这份强盛之下的,则是无数英国平民阶层的血与泪。

  这事儿最早其实要追溯到18世纪末。

  当时随着工业革命的展开,伦敦的燃煤量开始骤增,几乎各个行业都要用到海量的煤炭。

  例如无数新建的工厂要烧煤,火车也要烧煤。

  于是乎。

  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到大气中。

  在没有什么气流扰动的情况下,这些气体和水雾凝聚在一起,混合形成了黄褐色的烟雾。

  这是一种极其有害的气体,性质上类似后世的雾霾,毒性却要比雾霾强上不少。

  而比烟雾更糟糕的,则是此时平民们的生活条件。

  根据《伦敦人民的生活和劳动》一书中统计。

  在如今这个时期。

  伦敦有30.7%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日子。

  如今每年有超过5000的伦敦平民死于呼吸道疾病。

  有超过3000的平民死于工位劳作——这是工作期间的死亡数,不包括回家后死亡的情况。

  还有超过7000的平民死于饥荒。

  其中前者包括一些贵族,后面两者则99%都是平民。

  伊丽莎白·盖斯凯尔在1885年写了一本作品,名叫《南方与北方》,内中便描述了英国底层平民的生活。(感兴趣的可以直接去看英剧南方与北方)。

  除了男主与女主的爱情故事之外。

  你可以看到里面描绘的底层,真的是没有一点保障......

  那时期甚至连小孩子都要上工,一天不来,立刻失业。

  想涨工资,难!

  想改善工作环境,还是难!

  例如女主的朋友就是患了尘肺导致的去世,原因是吸入了太多的棉絮。

  里面有太多太多的人,只是为了能够活着,能够给自己的孩子吃上一口面包在拼命。

  而与底层民众生活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伦敦的贵族生活。

  这些贵族每天喝着红酒吃着牛肉,背诵着242条宴会上要注意的细节,考虑着明天要不要再花几十英镑去买个珠宝......

  在1850年。

  工业革命带来的繁荣,与底层只是求生存的人民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资本的初始阶段,每个毛孔都滴着鲜血”这句话,就是对这个时代最好的注释。

  就在徐云心绪沉重之际,他的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道弱弱的声音:

  “先生,给点吃的吧。”

  徐云转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身边正站着一位七八岁的小女孩。

  小女孩的脸上黑漆漆的,眼睛很明亮,衣衫褴褛不堪,头发上沾着污泥和杂草。

  明明是标准的白人血统,此时的脸色却是一片极其不健康的蜡黄。

  徐云见状,不由心中一坦。

  虽然他对于外国人历来没啥好感,本身也不是圣母性格,后世创办的华盾生科甚至和欧美区还有日韩区打的狗脑子都快出来了。

  但这种敌视并不包括当前的这般情境。

  任何一个有基础同心情的人遇到这种情况,必然都会生出一丝怜悯。

  随后他思索片刻。

  转身从车厢里拿了几枚土豆,小麦也很有默契的取出了几根面包,一起摆到了车头。

  徐云用个小布袋将这些东西装好,递到小女孩面前,嘱咐道:

  “拿着吧,抱紧一点,别被人抢走了,如果很饿的话别吃得太急,那样对胃不好。”

  咕噜——

  小女孩咽了口唾沫,接过布袋,鞠了个躬,便快步跑回了人群里。

  徐云见说与小麦对视一眼,齐齐叹了口气。

  结果不等他们继续感叹,一旁始终冷眼旁观的汤姆逊忽然开口了:

  “两位先生,献完爱心是不是很有感触?”

  小麦这个憨小子丝毫没有察觉汤姆逊语气中的讥讽,使劲儿的点了点头:

  “没错,汤姆逊先生,这个小姑娘太可怜了。”

  听到他这番话,汤姆逊嘴角微微翘起了几分:

  “可怜?你们先看看自己的口袋再说话吧。”

  小麦闻言一愣,旋即便看向了腰间。

  片刻过后。

  他忽然啊了一声,双手飞快的在腰间摸来摸去:

  “咦,我兜里的烟袋呢?”

  见此情形。

  徐云也逐渐意识到了什么,左手手掌飞快的在腰间一按。

  还好。

  肾还在。

  但两块他准备用于破成零钱的金块不见了。

  随后他看向汤姆逊,若有所思的问道:

  “汤姆逊先生,那孩子......是个小偷?”

  汤姆逊叹了口气,面色沉重的点了点头,道:

  “不错,应该是活跃在这一带的扒手团体,我看她偷走的东西不怎么值钱,所以也就没提醒你们这事儿。”

  “有些时候亏点钱反倒是好事,能多长一些记性,总比今后亏的难以翻身、甚至把命赔进去要好。”

  徐云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但最终还是没有说话。

  孰能想到,那个看起来凄凄惨惨的小女孩,居然是一位扒手?穿书吧

  并且能在自己和小麦都没发现的情况下将东西偷走......

  不说她的技艺多精湛吧,至少不可能是一天两天就能速成的能力。

  想到这里。

  徐云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本作品的书名:

  《雾都孤儿》。

  这部作品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在抵达伦敦后,便误入了费金组织的贼窝,其中被培养成扒手的幼童便不下十余人。

  《雾都孤儿》成书于1838年,社会背景与如今相差不会太大,内中也有很多信息足以充作参考。

  因此在如今这个时期,孩童扒手其实是一类非常常见的‘工具’。

  “如今随着工业发展,伦敦每年都有很多孩童成为孤儿流浪,这就也让那些幼童扒手变得更难分辨了起来。”

  汤姆逊看着小女孩消失的方向,面色感慨的摇了摇头:

  “这些幼童扒手偷到的财务基本上都要上交给团伙首脑,自己实际上得不了太多东西。”

  “像你和麦克斯韦给她的那袋食物,三四颗土豆加上等量的面包对吧...她能分到半块面包和一颗土豆都算多了。”

  说完他长叹一声,拍了拍一脸‘城市套路深’的小麦,指着检查站道:

  “好了,该到我们入城了,抓紧时间办正事吧。”

  ......

  虽然剑桥大学所处的剑桥镇并不在伦敦城内,但伦敦却是前往剑桥镇必须经过的一座大城。

  等穿过伦敦城北,距离剑桥镇的距离就只有60英里不到的一片坦途了。

  因此汤姆逊才选择了今天入城。

  同时他进入伦敦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

  他准备在这里与徐云分别。

  毕竟按照徐云此前的说法。

  他从苏格兰的阿伯丁港下了床,准备前往伦敦拜访亲戚,然后谋求出路。

  只可惜遇到了黑心车夫他被半路抛下,这才有了后续的故事。

  眼下他们一行人途径伦敦,自然没有再带徐云前往剑桥大学的必要了。

  十五分钟后。

  汤姆逊一行人通过检查站,进入了伦敦市内。

  “罗峰。”

  入城后,汤姆逊朝周围看了一圈,对徐云问道:

  “你的那位亲戚住在哪里?我和麦克斯韦送你过去吧。”

  “知道了具体地址,今后我们也方便写信往来。”

  徐云闻言假意思索了一番,说道:

  “我记得是在....伊斯林顿区的贝西姆街13号。”

  “贝西姆街?”

  汤姆逊微微一愣,眼睛立马瞪大了少于,随后说道:

  “罗峰,你的亲戚没有留下其他备用的地址吗?”

  徐云假意茫然的看了他一眼,明知故问的道:

  “当然没有,汤姆逊先生,怎么了吗?”

  汤姆逊见说眉头拧成了一团,斟酌着说道:

  “罗峰,你恐怕有所不知,两年前伦敦爆发了一场霍乱,伊斯林顿区属于重灾区,因此当时很多建筑都被推倒废弃了......”

  “贝西姆街在伊斯林顿区的正中心,那里的住户要么搬迁,要么就已经......”

  听闻此言。

  徐云连忙又摆出了一副一无所知的模样,像是个装纯情的海王一般:ωWW.chuanyue1.coΜ

  “啊?不会吧?”

  做出这幅表情的同时,他也在心中给自己打了个分:

  90分!

  1848年伦敦曾经爆发过一场霍乱,死了五万两千多人,也是英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霍乱。

  其中伊斯林顿区和卡姆登区都是霍乱的重灾区,死亡率达到了68%。

  徐云这辈子的主攻方向是生物学,因此自然记得这么一遭大事件发生的时间与最中心的地点。

  虽然如今的时间线发生过变动,但是霍乱的爆发原因可是和科学理论沾不上半点边的。

  因此徐云有八成以上的把握猜测,这场霍乱在副本里同样发生过。

  当然了,

  这场霍乱若真的因为蝴蝶翅膀煽动的缘故没有爆发,徐云也有其他办法能让自己的‘亲戚’失踪。

  视线再回归现实。

  徐云就这样和汤姆逊大眼瞪小眼的对视了几秒钟,随后他又摆出了一副有些犹豫的表情,说道:

  “汤姆逊先生,我得到的地址是七年前姑妈在信件中留下的,没有其他的备份地址。”

  “如今出了这么桩事儿...我估计是没什么可能能找到她们了。”

  说完他顿了顿,继续说道:

  “不过汤姆逊先生,我原先的打算是在拜见过她们后留在伦敦工作,然后用赚取的工资凑够学费去大学读书。”

  “我原本打算报考伦敦大学学院做一名旁听生,但如今认识了你和麦克斯韦先生,我就想冒昧的问一声.....”

  “不知道我有没有机会去剑桥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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