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吧 > 都市小说 > 厚土之恋 > 第十六章·友谊
  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段难以忘怀的经历,每次想起那些如烟往事,嘴角都会扬起一丝温柔的笑意,像是抿了一口陈年老酒一样让人回味无穷。不管东风吹老了多少岁月,都带不走心灵深处的那份美好。不管用多少华丽的语言都无法诠释埋藏在心底最深处的那份真情,就用一首小诗来怀念一下那终将逝去的青春:

  三月的风

  带来了花的芳香

  也带来了ωWW.chuanyue1.coΜ

  与她的初次相遇

  明眸皓齿百花艳

  莞尔一笑动山川

  飘飞的柳絮

  乱舞的杨花

  都不及她的满头秀发

  撩人心田

  一眼回眸生百态

  再顾倾城胜千娇

  长空里的月色

  霞光中的云彩

  还有那迷人的浅笑

  皆是醉人的佳酿

  阴差阳错的晴天

  多姿多彩的人间

  自从那次巧遇

  便已牢刻心房

  醒也是她

  醉也是她

  眼里是她

  心中还是她

  举手投足处

  深牵浪子心

  浮云沧海意

  万里雪山行

  那书院的一角

  琅琅书声香

  朵朵桃花艳

  只有她的一颦一笑

  牵动着

  我慌乱的心跳

  曾经无数个夜晚

  都会做甜蜜的梦

  梦里的她

  依然笑靥如花

  梦里的我

  还是羞羞答答

  每次擦肩而过

  都是一场艳遇

  那惊鸿一瞥

  是命中注定

  治愈相思的良药

  那小河岸边的金柳

  那半坡盛开的黄花

  都在高声欢唱

  世间百态奇

  离愁别绪多

  岁月无声地远去

  而我

  已不再是当初的少年

  那个春天

  如果没有

  百灵鸟的歌唱

  或许春天的风

  不会吹得那么温柔

  那么轻

  也不会

  让我们相遇

  在那最美的年华

  不知这歌声

  是否依然还在

  那美丽的家乡

  我们曾经初遇的地方

  初中一年级第二学期快结束的时候,发生了很多至今都令我难以忘怀的事情,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次惊鸿一瞥的艳遇。

  当时我还在滩河街道废弃的牲畜市场后面的那个小巷子住。一个星期天下午,三月的小暖阳懒散地照射着大地,潺潺的流水欢快地浅吟低唱,树梢上时不时传来黄鹂婉转清脆的“啾啾”声,妖娆灿烂的桃花开得如火如荼,和含苞待放的杏花争奇斗艳。我骑着自行车从家里返回学校,在宿舍外面的桃园旁边碰到了一个可以让我面红耳赤,心跳加速的女生——沧海。

  她上身穿一件红黄相间的丝棉衬衫,下身穿一条纯黑色中腰直筒休闲长裤,乌黑亮丽的头发扎成简单而又舒畅的马尾辫。走起路来脚步轻盈,婀娜多姿。眉不画而黛,眸不转而嗔,白皙细腻的圆脸蛋美丽动人,绯红的樱桃小嘴娇艳欲滴,嘴角边两个浅浅的酒窝就像是盛满香气袭人的佳酿一样让人不喝自醉。两绺前刘海自然侧垂到额头,有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清丽脱俗。正是:

  面如满月照芙蓉

  眉似杨柳舞春风

  丹唇轻启含朱砂

  秀眼藏锋揽山河

  沧海当时来找她的小学同学白灵,白灵和我住在同一户人家,她住在院子里面的侧屋,而我住在人家院子外面的小门房,白灵似乎是那家人的远房亲戚。上初中以后沧海和白灵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白灵和我在一个班,而沧海被分到了隔壁班。

  沧海这个名字是很长时间以后我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的。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女孩子有这种奇怪而温暖的感觉,就像春天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子,又像刚破冰的小河缓缓流过心田。不知道这是一见钟情还是一时冲动,当在桃园边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我就有一种莫名的心动和喜悦。虽是初次见面,但感觉好像是久别重逢的故友,陌生而又熟悉。不知道是她的一顾三回头给了我虚无缥缈的暗示,还是她无意间露出的微笑给了我无限遐想的空间。

  如果说我对莞萍只是蜻蜓点水般的浅尝辄止,那么我对沧海就是病入膏肓般的朝思暮想。从此以后我的生活中处处都有她的影子,不管是在课堂上还是在睡梦里,不管是在喧哗吵闹的白天还是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时刻在我的脑海中闪现。

  初中的时候,我们有早晚自习,就是学生自己自由背书时间,早上是七点半之前,晚上是五点半到七点半之间。背书的时候,有些学生在教室里面,有些学生拿一个凳子坐在教室外面,有些学生在校园各角来回走动背书。

  我是属于第三种,教室里面感觉人太多太吵,拿个凳子静静地坐在教室外面背书我也没有耐心,我还是喜欢到处转悠。沧海经常坐在她们教室外面的窗口下面背书,偶尔也会去操场和其他地方。大多数女生都喜欢固定在一个地方坐下背书,男生则喜欢到处走动,我到处转悠背书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希望能够多看几眼沧海。

  我打听关于沧海的消息还是在冯芹岗那里,而沧海打听关于我的消息应该是从白灵这里,如果她感兴趣的话。当时我并不知道这只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还是沧海也有同感。冯芹岗是我的室友兼好友,和沧海一个班,他还是沧海的小学同学,白灵也是沧海的小学同学兼好友,她正好在我们班。所以冯芹岗当时算是我的半个月老,白灵算是我的半个红娘。如果我想了解一些关于沧海的情况,我会问冯芹岗。我们中学毕业以后,冯芹岗和白灵两个人都没有上高中,他们直接进入社会,提前品尝人生的酸甜苦辣咸。后来我就很少听到有关白灵的消息,听说她去了上海打工,希望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过上安稳的生活。

  沧海算是我们中学校花级别的特殊人物,至少在我看来应该是这样。当时偷偷给她递纸条写情书的男生还不少,传说有十三个之多,大家戏称“沧海十三花”。当然这只是明面上大家都知道的一个不完全统计的数据,还不包括像我这样把她深藏心底的人,我自然不在这“十三花”之列。

  课间休息的时候,我们经常会到教室外面的台子上闲聊一会放松放松。我记得当时雁孤行时不时把目光暼到我们隔壁班方向,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经常打趣说他是不是暗恋哪个女生,在看人家,他也不回应。有一天晚上,我们在宿舍的时候,他告诉我说他确实有意中人了,我问那个让他茶饭不思爱慕已久的白雪公主是谁,他支支吾吾半天才说出了沧海的名字,这倒是让我颇为震惊,我们彼此之间毫不知情,他也不知道我和他一样都仰慕沧海。

  我曾经想过他肯定在暗恋一个人,但是从来都没有想过他居然也和我一样暗恋的是同一个人。后来想想也觉得很正常,沧海这样的女生本来就是很多人眼里的小家碧玉,雁孤行有这种眼光我也替他高兴。不管暗恋有没有结果,不管人家对我们怎么看,在意气风发的少年时代,每个人都有喜欢别人的权利,因为这就是青春本来的样子。

  说来这个世界真的很奇妙,我和雁孤行也算是有缘。我们意气相投,无话不说,我们一起点灯,夜读红楼;一起搭伙,起锅烧饭;一起并肩,力敌校霸。在寒屋中,我们奋发图强,挑灯夜读;在夕阳里,我们形影不离,情同手足,共读唐诗宋词;在星空下,我们指天问月,巧对诗词。那段时间,让人怀念,令人难忘。

  当时雁孤行有个淡绿色硬皮笔记本,性格内向的他会将心事一一写在纸上,他这样描述他和沧海初次相遇的情形:

  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冬天的北风冻得我瑟瑟发抖,干枯的树枝在冷风中吱吱作响,下了晚自习,我第一时间冲进宿舍,拿起水桶去打水。那时候大家都去宿舍外面的公共水龙头打水,放学了打水的同学很多。

  我提着水桶匆忙赶出去,在红砖铺就的崎岖小道上,差点和一个女生撞了个满怀。她一头黝黑的秀发,在月光中闪闪发光,用红头绳扎着的辫子,犹如蜻蜓点水般从我肩膀滑过。我心里好似被电击了一下,就像平静的湖面突然落入一块飞石,噗通一下,沉入湖底,击起的水花久久不能平静。她银铃般的笑声飘在夜空中,如同动人的歌谣。可我还傻傻地站在原地,心想这是哪个班的同学,怎么之前从来没见过。正是“此人只应天上有,却为何故落人间”。

  她身形轻巧而不瘦小,个头不高却尽显玲珑,脸庞圆润而不落俗气,虽然不是很白但却十分耐看。可谓:

  蛾眉弯弯如残月

  星眸闪闪似春桃

  小巧鼻下掩月影

  丹唇玉齿逗年华

  自从那次擦肩而过,我的青春就此拉开帷幕。我虽然不知道她是谁,但从此以后她却闯进了我的人生。不管是课间休息,还是拼班上课,或者是周末回家,我总会留意她,偷偷看她,心里想她,那种感觉很痛苦,又很美妙。甚至在周末回家的时候,我会远远的跟在她的后面,看着她和姐妹们“咯咯”笑。感觉像作贼一样,生怕她发现,既不敢靠得太近,也不敢离得太远,近了怕被发现,远了又看不见她,有多少个风花雨雪的周末,就在这样的胆战心惊和小心翼翼中度过了。她的名字,我不停地在纸上写,写了涂掉,涂掉再写,已经情不自禁。

  后来我将这个重大“秘密”告诉了我最好的朋友,他竟然表现的淡定从容,似乎早就认得此人,还鼓励我去大胆追求,大胆表白,替我排忧解难,给我出谋划策。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在讨论她,说跟她有关的人和事。

  直到我们初中毕业,一个炎热的夏天,我去他家做客,他给我看了几张照片,其中一张竟然是沧海。原来这是沧海很早之前就送给他的留念,在惊愕唏嘘中,慢慢的了解了他们之间的相遇,相识,相知。我突然感觉自己和一个小三一样,参与了我最好兄弟的感情,而他们选择不告诉我,可能也是为了保护我。

  得知这件事后,我越发不敢靠近她了,那懵懂纯洁的青春岁月,就在那样的忐忑不安和辗转反侧中,落下了帷幕。留在心底的是最美好的回忆,也是人生尤为可贵的经历。最后留小诗一首,怀念我逝去的青春:

  长空挂皓月,

  霞光色如血。

  不见飞雁过,

  徒留绿蓑衣。

  我的情况也和好友雁孤行差不了多少,虽然我经常能看见沧海,但是几乎没有说过话,一方面是没有机会,最主要还是我太胆怯太自卑。我在女生跟前多少还是有点羞怯,本身就不是那种自来熟的人,让我无缘无故上去和人家搭讪几乎做不到,所以初中后面那两年我们俩基本上没有说过几次话。

  初中二年级的时候,我的学习成绩已经大大提高,在全年级的排名也比较靠前了,当时我们一个年级分了四个班。但最让我欣喜的还是我的英语,当时我的英语成绩在全年级都数一数二。到二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以后,不管是我的英语综合水平还是考试成绩,都已经在全年级独占鳌头。二年级第一学期我就提前学完了三年级所有英语内容,背会了所有单词。对单词表的熟悉程度已经超过了正常人的想象,很多单词在单词表上面的位置我都能记得清清楚楚,第几单元第几行第几个,我基本上都能锁定位置。在读书生涯中我感觉初级中学那几年记忆力最好,精力也最旺盛。

  我们二年级的英语老师是王莉莉,她是英语专业毕业的大学生,我们是她第一届学生,所以她对我们的英语教学格外尽心尽力。王莉莉老师有一本很厚的英语语法书,国庆节放假的时候,我从她那里借了过来,利用假期那几天把语法书一字不落地抄了一遍。假期结束回到学校我就把书还给她了,从此以后我就认真钻研语法书上面的内容,不久之后我的语法水平有了新的突破,我自认为已经达到了比较高的境界。语法书上面的内容我熟悉到几乎可以倒背如流,班里很多学生包括那些“好学生”都开始借阅我的英语笔记。中考的时候,我的英语成绩全年级第一,也算是不负众望,不负自己。

  我和沧海第一次正面交谈还是英语笔记的功劳。有一次星期天下午,她在操场东北角那里背书,我在操场中间背书,那个时候操场背书的人还很少,因为大家都回家了还没有返回学校。我的内心挣扎了很久也不敢过去和她搭讪,我知道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可就是迈不动步子。眼看着操场的学生越来越多,我也感觉越来越焦虑,最后终于下定决心打算过去和她说几句话。可是到她跟前的时候我又说不出来,一下子就脸红了,我把我的英语笔记塞到她手里就走了。她接过英语笔记本,只是抬头微笑着看了我一眼。

  还有一次,她和士奇在教室外面的台子闲聊,士奇之前是我的小学同学,现在是沧海的同班同学。我就走过去和士奇说话,具体说了什么我已经忘了,但印象深刻的是沧海当时也和我说了几句话,她说士奇是白萝卜,我是花心大萝卜。这句话不知因何而起,也不知寓意何在,却意味深长,耐人寻味。这算是沧海真正第一次认识我,而我认识她的时间在这之前还是之后已经搞不清楚了。

  除了背书时间,我们两个班在一起合班上课的时间我也能见到沧海,我们两个班的任课老师一模一样。为了节省时间,老师有时候会把两个班放一起上课,尤其是我们的物理老师黎强,特别喜欢把两个班放一起上课。他占用的都是我们的体育课或者自习课时间,不经过我们班主任同意就自作主张直接过来上课。当时大家可能会觉得有点烦人,但现在看来这样的老师才是难能可贵的好老师,像这样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老师恐怕已经不多见了。

  合班上课的时候一般都是沧海她们班学生来我们班,每次我都充满期待和兴奋,希望沧海能坐到离我近一点的地方,这样可以多一点机会接触她。但往往事与愿违,她来我们班会坐到她的好友白灵旁边,有时候我和白灵的座位离得很近,有时候很远,当时我们的座位两星期换一次。

  在我们合并上课的时候,慢慢认识了沧海班很多同学,其中和我关系比较好的就有孔亚萍孔亚丞两姐弟。孔亚萍身材苗条,留着剪发头,总是沉默寡言,说话的时候慢条斯理,不紧不慢。脸上总感觉挂着一抹令人捉摸不透的愁容,这倒引起了我的好奇,我觉得她很有个性,后来大家熟悉了我发现她其实也是一个有说有笑天真烂漫的女孩。她堂弟孔亚丞的性格和她完全不一样,孔亚丞活泼开朗,积极向上,总是无忧无虑的样子。

  很快我们就成为好朋友,初中三年级快毕业那一段时间,我和他走得很近,经常周末或者放假都去他家。或许是因为他和沧海在同一个村庄的缘故吧,他们两家房子离得很近,这让我的精神一下振奋了许多,我想这样或许我有更多的机会可以接近沧海,了解沧海。可是我去孔亚丞家那么多次,在他们村基本上没见过沧海,这让我有点失落。夶风小说

  初中的时光虽然短暂但很美好,因为心灵深处总有一种寄托,一缕思念,一份执着。三年对于整个人生长河来说不算太久,但是如此精彩绝伦而又让人永生难忘的三年对于我来说却是永恒的。当我们白发苍苍,烈士暮年的时候,回想起当年青涩懵懂的青春,回忆起那个让人怦然心动的女子,是否依然还会露出灿烂的微笑。 穿书吧为你提供最快的厚土之恋更新,第十六章·友谊免费阅读。https://www.chuanyue1.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