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吧 > 修真小说 > 炎奴朱颜雪 > 第三百三十四章 良相之才
  黄半云在城外,与小猴丸子一左一右,将所有官员士子,如赶羊一般,驱逐到一处。

  之前还意气风发的士子,此刻已然惊得肝胆俱裂,丝毫不敢反抗。

  他们头发糟乱,本就袒胸的华服,更在跌跌撞撞下香肩半露,裙摆拖踩在泥泞中。

  其麾下的强力武者或反抗,或逃离,但统统被黄半云几招斩杀,逃跑的也被妖猴追上除掉。

  尽管本就不多的道行直接倒欠,但他们早就不拘泥于正统修仙,身上的法宝与各种丹药增强的力量,战力亦是比拟离尘期。

  如果再从道藏里取用神力、仙术,破坏力就更不好说了。

  当然,这些力量他们不会在人间运用,毕竟不是自己的,控制不来,稍有差池,毁天灭地,遭殃的还是百姓。

  眼见百姓们也慌张躲藏,黄半云立刻高举令牌,朗声安抚。

  自言是高密太守府的都尉,奉命捉拿苟稀,缉查北海上下。

  “奉太守命……捉拿刺史?”

  百姓们颤抖,虽然不知道太守府凭什么对付苟稀,但他们哪管得起这个。

  “乱臣贼子!”士子中有人想表现出特立独行。

  结果刚挺胸抬头,衣冠还没整顿好,就被猴子一拳闷倒。

  黄半云知道他们没有名分,别说池清如今的太守位置都是硬抬上去的,就算是之前掌握实权的常家,也别想名正言顺地杀苟稀。

  但反正做都要做了,黄半云也懒得管许多,根本不和这帮家伙耍嘴皮子。

  甚至于,他还让百姓们上来帮忙,用上绳子,把一群士子如串葫芦般,梆成长队,拖进城内。

  一时间,街道上出现奇景。

  几十名百姓紧张地押送着一大群文官士子,一通游街,最终拖到了内城刺史府花园前的广场上。

  炎奴此时已经进入了金角洞府,外面只剩下修羊公。

  修羊公化形为人依旧显得头角峥嵘,相貌奇伟。【穿】 【书】 【吧】

  他带着朱金刚,一通游走,将城中军队尽数降服。

  当然,大部分招揽、豢养的高手武者,早已逃跑,留下的都是底层武者,甚至闲时为农,战时为兵的普通兵卒。

  至此,城中苟稀的势力,算是被一网打尽。

  大约到了傍晚,池清领兵进驻了临朐城,接管了一切。

  他揪着苟稀,循循善诱,拷问一夜。

  第二日,他就摇身一变,成了新任青州刺史,统领九郡!

  上到朝廷文书,下到各种官印、令制,皆是齐全。

  而得到这一切后,炎奴、张辟疆等人,也从金角洞府中出来。

  他们在金角真灵的帮助下,进入那里,内部是金角妖国之都,还住了不少妖邪,被炎奴等人统统清理。

  但要说有什么宝物,却搜遍了也没得到什么好东西。

  太岁二号,将能带走的都带走了,更别说奇物的踪影。

  唯一的好处是,那个洞府本身,非同反响,竟然是一座小洞天!

  除了各大仙宗的洞天外,世间还有一些小洞天,为一些福缘深厚,奇遇连连的强者认主。

  小洞天说起来小,其实也有方圆千里!

  它只是相比起动辄百万里的大洞天来说,很小而已。

  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小洞天没有山海国民,没有上古异兽。

  但修仙者想要的各种材料,以及两仪、四象、五行、八卦法则都俱全,孕育矿藏和法则之物的功能,和仙宗洞天是一样的。

  “这小洞天,感觉比大洞天,还好用啊。”

  “收放自如,能随身携带,还所有法则都俱全。”

  “这简直是加强版的道藏,道藏空间里住不了人,没有自然规律,但洞天里有。”

  炎奴将金角的洞天,直接收走,纳入体内。

  和道藏比起来,洞天有一个洞天之门的功能,可在任何地方,留下一座通道。

  平日里通道可以隐藏,完全封锁。

  所以张辟疆他们,完全找不到,就像进不去蓬莱洞天一样。

  迄今为止,修行界基本一统,只剩下蓬莱洞天闭关锁宗,若干弟子躲藏其中,苟延残喘。

  “大帝,大洞天乃是昔日黄帝所创,是为山海界,寄生于洞天之余,同时和神州大地绑定,神洲灭则洞天灭。”

  “小洞天却不同,是天道自行衍化,或者玄尊弄的,谁的福源深厚,谁就可能捡到,而且可以融合绑定元神。”

  “也就是说,小洞天,其实才是最适合你的。”

  “此物与你融合,等于共享了你的抗性。哪怕天地灭,它也不灭,只要伱还在。”

  张辟疆的话,让炎奴连连点头,眼睛放光。

  大洞天,他也得到过一座,那就是庐山洞天,击败庐山大仙匡仁后,其身上的庐山玉,已经被炎奴共生。

  可随之,他也发现大洞天的弊端,那就是与神洲的名山大川绑定的。

  庐山洞天,绑定于庐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状态。只要庐山没了,那么无论把洞天之玉带去那里,入口开在哪里,整个洞天以及其中的物质也都会没。

  而共生后,只是庐山玉得到炎奴抗性,洞天本身却没有。

  如今这金角的小洞天,对炎奴来说,作用反而比庐山洞天更大,可以直接融合进他的灵魂。

  “咦?这是金角二号的元神印记吗?”

  炎奴的共生,是自己强行掌控,原主人也不变。

  也就是说,那金角二号,有第二控制权。

  不过,这种小瑕疵,如今修炼太平道经的炎奴,已经可以弥补了。

  “哼,别让我再逮到你。”

  炎奴念动间,太平天轮运转,赤霞一闪,就把那元神印记抹除。

  “炎奴,青州已定,我们该启程去始皇陵了。”

  炎奴一愣:“你们来得真快。”

  池清走过来说道:“是老弟来得巧,之前不是说好了你们除妖,而我来找苟稀。”

  “没想到等我赶来,你们已经把苟稀都拿下了。”

  炎奴冷眼看向被羁押的苟稀:“这苟刺史与一妖神狼狈为奸,我们追踪妖国之地,来到这里,正好一锅端了。”

  说着,他提起枪,就要戳死苟稀。

  苟稀大惊,看向池清:“你怎么答应我的!”

  池清连忙拦住:“且慢!”

  “嗯?你要保他?别跟我说什么大义名份啥的,这狗东西祸害青州十几年,我非除了他不可。”炎奴当年灭张家,杀了无数士子,也是被劝说得不到士林支持啥的。

  怎料池清笑道:“老弟误会了,我只是想说,你一枪戳死他,太过便宜。”

  “像这等大人物,当论述其罪,枭首于市,示众于百姓,再将首级腌制,传檄各州郡。”

  苟稀听了这话,破口大骂:“贼子,你言而无信,说好不杀我呢!”

  他将青州刺史让位于池清,乃至写下亲笔信送出,传令各郡,上表朝廷。

  可以说,把该做的,能做的,都做了。一切就是为了苟活性命,而池清答应的好好的,没想到还是要杀他。

  池清幽幽道:“我答应不杀你,却没法代表百姓宽恕你。”“乱臣贼子,倒行逆施,人人得而诛之。”

  “你死后下地狱,见了罗阎……呃不,见了阎罗后,自还有后账要算。”

  说罢,他将苟稀,交给了炎奴。

  炎奴将其拖到街市,下身磨得稀巴烂,那苟稀功力早就被废,此刻连自杀都做不到。

  他被绑缚,连同麾下亲信和官吏,都扔到淤泥之中。Μ.chuanyue1.℃ōM

  池清早就听炎奴说过一些苟稀的事迹,这两日又专门打听查了一番,可谓早有准备。

  此刻做足了派头,身穿官服,手持绢帛,利于高台之上,周围文武两班仪仗俱足。

  他大声宣读,历数苟稀诸多罪状。

  永平三年,苟稀骁勇好斗,为横行乡里的地头蛇,因仗剑杀人而被官府通缉,干脆伙同狐朋狗友,拉起一支土匪队伍。

  当地官府昏庸,苟稀匪军日益壮大,附近百姓,经途商队,多遭洗劫。

  永平四年,苟稀率部投奔起兵的赵王,因没有世家关系,行事无忌,反得到赵王器重,被委以军事,大破常山县,破城之后屠城,富室豪家,恣意残剥,子女妻妾,悉入军营。

  永平五年,苟稀升任虎威将军,统帅三万大军平定乱军而惨败,流窜青州各郡,大索乡间以劳军,致使百姓无粮,米一升数万钱,人相食。

  永平六年,苟稀转投齐王,升任平东将军,强征民力,掠走各县劳夫六万,行事酷烈,饥劳鞭挞而死者无数,填塞于道连绵数十里。

  永平七年,苟稀因诏安有功,升征东将军,督镇四郡。强令各地出资劳军,强征百姓修缮城池,死者无算。致使四郡之地怨声载道,百姓苦不堪言。

  永平八年,青州大旱,赤地千里,难民无数,苟稀杀良冒功,纵兵杀掠,交尸塞路,号称大破流贼,斩首逾万。以至于数县人迹绝。

  永平九年,苟稀转投东海王清君侧,屠城巨鹿,城中积尸不暇掩埋,有已死未敛,或将死未绝者,苟稀皆令聚而焚之,臭气弥漫十余里。

  永平十年至十三年,苟稀升青州刺史,骄横跋扈,鱼肉百姓,以金玉充实府库,常断人手足,割舌劓鼻,以震淫威。

  连连加赋四年,有不从者,掠民入营,不限贵贱,昼夜不息,乱加殴棰,百姓因杀以填山,号哭之声动天地。

  永平十四年,苟稀强征大军二十万,会战秃发氏于济水,惨败逃跑,拱手让出数郡之地,以致秃发氏长驱直入,肆虐青州,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随着池清的概述,张辟疆、鱼秧子等人,全都怔怔无言。

  苟稀之罪行,他们都知道,但此刻再听来,还是难以忍受。

  当今之世,酷烈如斯,乃前所未有之乱。

  妙寒目光冰冷,炎奴的眼睛更是早已血红,有些事连他都不知道,而有些事是他亲身经历的。

  原本畏畏缩缩的百姓,此刻都紧咬牙关,青筋暴起,气息粗重。

  没人比他们更清楚,这十几年过得什么日子。

  在苟稀的事迹中,他们总能找到一个,对应到自己的经历上。

  此刻听闻苟稀连连升官下的酷行,恨得咬牙切齿,眼睛通红。

  “还有呢……”炎奴挥手间,将金角放了出来,连同从洞天里救下的数百名红尘火微弱的百姓。

  那小洞天是金角妖国之都,除了一些妖孽外,还有关押了很多百姓,尚没有被吃掉。

  都是各郡县的供奉,其中苟稀给得最多。

  毕竟连常鼎文都妥协了,更别说已经和金角狼狈为奸的苟稀了。

  此刻所谓的太岁神金角,当场揭露,再加上洞天中百姓的哭诉,可谓轰动全城,百姓尽皆哗然。

  原来他们信奉的太岁神,就是昔日在北地一日要啖三百女的妖孽。

  本以为太岁神还好,让他们风调雨顺,物产丰饶,而没有好日子,只是苟稀作祟。

  哪曾想,庇护一方水土,只是金角与苟稀的交易,是为了让苟稀能盘剥到更多财富。

  而为了能提供给金角可食用的弱火之人,苟稀势必要把百姓压榨到底,无论产出有多好。

  此刻知晓一切,又见太岁神被高悬拿捏,对于神灵的所有敬畏也都消散,取而代之的是难以名状之怒火和恨。

  池清眼见民心激愤,朗声道:“神灵不法,天道不罚,今我等举民除之。”

  “散骑军侯何在!”

  炎奴一怔,反应了一下才知道是说他。

  “你习传太平道经,可救世济人,斩妖除魔,当速速格杀太岁,打入地府九幽,刑于刀山火海!”

  “好!”炎奴哈哈一笑,抬手就把金角又给宰了一遍。

  他身蕴赤霞,势若烈火,脚一跺地,就有勾魂使者出,拘走惨叫的金角一缕残灵。

  苟稀吓得瑟瑟发抖,咋还有地府的事?死已然可怕,死后更可怕!

  池清手指苟稀,激昂慷慨:“苟稀之罪,罄竹难书,四海共愤。”

  “因其罪躬万民,今交托于众,暴之于市,人人可共诛之!”

  此言一出,百姓再也按耐不住,轰然一声,冲到苟稀及其亲信身前,扑杀上去,瞬间淹没!

  苟稀恐惧惨叫,被万民淹没,逐渐没了声息。

  炎奴等人皆看着,心头发热,直觉快意。

  不多时,深受其害的百姓竟将其分食殆尽,就连妇孺都流着泪咬牙切齿吃了一片。

  还有家破人亡的百姓,将其骨头都拿去砸碎烧灼,焚骨扬灰。

  炎奴不觉残忍,只觉终于看到了百姓,除懦弱畏缩以外的一面。

  的确,他若一枪宰了,绝没有现在快意。

  不得不说,还是读书人厉害。

  只见池清还有动作,走入人群中,待百姓发泄之后,高举青州大印。

  “在下陇右桓氏,名澈,字池清。生平最敬汉之武侯,故发大志向,望为一代名相,匡君辅国,洗清这浑浊世道,打造一个朗朗乾坤,海清河晏的太平盛世。”

  “为尝此愿,遍访名师,苦学二十载,太康九年,受得举荐,朝廷委以西域之任,掌屯田之事,为国戍边。”

  “奈何国运垂危,华夏分崩,西域尽失,胡蛮肆虐,腥臊遍地,桓某流落域外,忍辱异乡为奴,浮沉八载归国。”

  “眼见神洲陆沉,旧京幅裂,王室社庙金陵,士族衣冠南迁,百姓水火之中,江山万里如血。”

  “桓某不才,虽为寒门士子,但蒙国殊遇,常欲以身报国,成仁救民,保卫社稷。”

  “今苟稀委罪于民,人神共诛,青州刺史空悬,时局艰难,桓某承蒙不弃,推举受掌青州,当为非常之举,澄清吏治,尽扫邪氛,保境安民,摒除饥患,以报父老。”

  “还望青州百姓,接纳桓某诚心,信之无异,以布公道,共济艰难。”

  他深躬一礼,一番话说得脏腑俱震,情真意切。

  百姓俱都感动,还有没有哪个官员对他们如此广诚相誓,又兼苟稀已死,想起恶贼伏法,妖魔荡灭,顿觉拨云见日,不禁一齐欢呼。

  一时间全城热烈,万民惶惶之心得以安抚,对未来之麻木一扫而空。

  炎奴更是开心,池清一举数得,不仅严处了苟稀,令人快意,还借此坐稳青州刺史的名份,一扫百姓阴霾,凝聚人心,着实比他含怒一枪宰了苟稀要好太多。

  张辟疆在他耳边感慨:“达治知变,正而有谋,良相之才。”

  炎奴得意洋洋,回复仙人:“这可是我发掘的,当初在罗马我就看出来,他有大才学,还与我志向相同,欲求治世太平。”

  随后他说起池清在西域沙漠艰难求生,遇到仙缘也不改其志,宁死也要面向中原的事。

  沦落极西之地,都心怀祖国,为奴八年,都不放弃,最终煽动起义成功,还靠着一群没文化的角斗士把混乱的罗马城给治理得安定。

  当时炎奴就看出他有大毅力,大志向,大才学,直接跟他兄弟相称。

  其他人感慨,谁能想到一个沦落到罗马去了的奴隶,有如此大才。也或许是这样的经历,让他没有被大晋官场的风气所污浊,反而对太平的渴望越发坚定。

  池清蹉跎一生,犹如明珠蒙尘,今日一朝执政,整个人精气神都为之一变了。

  ……

  :抱歉。这章写了十个小时。因为关于人间篇我纠结了半年,很多都收着写,仙侠分类嘛,有想过人间篇简单一点,主写仙侠题材,一下子就过渡到宇宙去。但最终还是决定按原计划细写,否则炎奴和妙寒都没有办法成长,毕竟三四卷就是乱世如火人如炼,吾命如炎当燎原。他是炎帝,不只是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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