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家被花家吞并了,就连裴朱谲也死了。
说实话死的挺潦草的,裴谲半夜往窗口一站,脸都没露。
裴朱谲就直接被吓得一口茶呛死了。
裴谲是不开心的,死的太轻松了。
裴朱谲的意外死亡让几人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但裴谲还是付了报酬。
之后便如人间蒸发般不见了,
与她一同消失的还有她的青梅竹马,南风。穿书吧
小西村是个普通的村子,但家家户户都会把孩子送到一位教学先生那里,
那位教学先生名为裴己,他还有一位助手,名为南风。
不过裴己先生总是对南风先生表现的十分冷漠,有时还会恶语相向。
时间一年一年的过去,裴己先生娶了村西家的养女,顾睇。
结婚后亲自为她改了名,叫顾己。
南风先生就这般看着他娶妻生子,幸福平淡的过了一生。
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之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他应得的,他活该。
就这么折磨自己般的看着他幸福,和别人相伴一生。
他不配得到原谅,他知道。
于是在短短十年后便独自一人死在暖春。
那个他和裴谲初遇的时候。
享年三十九岁,死后只有一副薄棺和一个小土堆。
在他死后的三十年后,裴己也撒手人寰。
而他们的墓,也搁着好远好远。
与南风连场葬礼都没有的寒酸场面相比,裴谲的葬礼办的极为体面。
无数他曾教过的学生远赴千里来看他,为他默哀。
哭丧的队伍好长好长,从村头排到村尾。
所有人都敬爱这位温柔的,满腹诗伦的先生。
往后的许多年里,村中也一直流传着一个故事,曾经这里有一位先生,他是个极好极好的人........
徐银宝进城了一趟,直到归来时已是很晚,他走在徐宝珠走过的那条路,忽然停住了脚步。
眼前出现了几个熟悉的人,是杀死徐宝珠的几个人。
他愣了一下,还背着背篓。
徐疯子病了,他是专门进城买药的。
那几人上前直接就抢过他的背篓,药洒了一地。
泥人也有三分脾性,走在路上无缘无故的被抢了东西,搁谁身上谁不气。
那几人把脚踩在药材上,他愣愣的看着。
他娘的药没了。
还没等他有所行动,领头的上来就要把他脸上遮疤的布给掀了。
尖锐的指甲深深刺入血肉,连带着撕下来一块皮。
那人顿时吃痛,叫嚣着要他好果子吃。
却在看到脸的一刹那颤抖着说不出话,
空荡荡的眼眶里面什么都没有,蓝色的鬼火散发的光照在惨白没有血色的脸上显得像极了,,死人。
女孩银铃般的笑声忽然响起,伴随着的还有小皮鞋踩在地上的啪嗒声。
阴风阵阵,蓝色的火焰闪烁着。
鲜血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他舔了一下指尖的鲜血。
一种不知为何的渴望涌上心头,他朝着那人的方向转去。
那是鲜血的气味,
而几人早已吓得软了脚,转身就想跑。
却直接被手掌穿透了心脏。
仅是眨眼间,几具尸体整整齐齐的摆放在一起。
鲜血染红了道路,流进臭水沟里。
女孩的笑声再吃响起,伴随着的是还带着稚嫩声音的曲儿,
“为救李郎离家乡~
谁料皇榜中状元~”
“中状元着红袍~
帽插宫花好啊~”
他静静的站在原地等她唱完,曲毕,伴随着一阵渐远的笑声,蓝色的火焰也熄灭了。
嘶,头好痒,是不是要长脑子了?
他挠了挠头,奇怪。
啃了几口就踢进臭水沟里了。
看着被踩的稀巴烂的药材,肯定是不能再用的了。
稍微可惜了一会,又提着背篓回城了。
快进城时已是午夜,只好翻墙进去。
找到郎中,二半夜敲人家门。
老郎中迷迷糊糊的打开门,一看见就是脸上系着红布,衣襟上全是血,惨白没有血色的皮肤。
当场吓得没了半条命,捂着心口差点嘎过去。
如果花弃把红布揭开给他看看自己没眼珠子的眼眶,估计当场毙命。
老郎中颤颤巍巍的听着他的病情描述,抓药的手都抖成了筛子,递给花弃就直接把门一关,钱都没要。
药还不齐,还需要蟋蟀一对,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
芦根和经霜的甘蔗。
这些找起来也是颇为不容易的,不然他也不会找了整整一天,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
他挨家挨户的敲门询问,主人家要不是忽的关上门大叫一声,就是被吓得说不出话。
不过还好,问了这么多家,也算是集齐了。
只是这些人家无一例外都没有收钱,他还想着能不能赊账或交换之类的。
难道夜间买东西都不必付钱的吗?既如此,那以后都在夜间买东西好了。
他带着疑惑背着背篓又翻墙走了。
赶在天亮之前,他回到了家。
那郎中可是城中医术最好的,喝了药娘一定会好的。
悠扬的笛声响起,是蝶小姐又在吹笛子了。
蝶小姐离他家很近,住在山坡上的木屋里。
听说以前是个官家小姐,写的一手好字。
徐疯子屋内那副“吾儿安归”便是她写的。
她平时不爱说话,得空便喜爱吹笛子。她偶尔种些菜,但平常以帮人抄书写信维持生计。
蝶小姐是个大有学问的人,她说话总是有一副老学究的做派。
她搬来了这里十年,除了维持生计从不与村民交流,却偶尔在有人困难时搭一把手,所以村子里的人对她的评价都挺不错的。
花弃与她没有什么交流,只是喜欢在她吹笛的时候去旁边的竹林里挖些新鲜的笋。
她总是穿着一件青色的旗袍,生的倒是美极了。
纵使今年已经三十有余,却尽显韵味。
她不知多少次明里暗里拒绝了无数人。
她心里有人,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
那人便是贺先生,两人当年一别数十年,蝶小姐也等了他数十年。
他们曾有一个约定,等一切安定下来了,就来这里找蝶小姐。期间二人不能做一件对不起对方的事,所以蝶小姐从未与男子相处过近,两米之内都不行。
她为人谨慎,待人接物都不错。
今早下了一场好大的雪,只见一群衣着不凡的人去了蝶小姐家里。
蝶小姐好似很生气的将他们赶走,这是她在这里这么多年来村民们第一次看到她生气。
后来又来了一次,为首变为了一个长相不错,身形笔直的男人。
应该也是三十好几的年纪,只是这次两人又不欢而散。
第三次,男人又来了。
花弃蹲在蝶小姐家旁的竹林里挖笋。
”我不会跟你走的!滚!给我滚!”
“阿舞,你听我说!”
“贺俊笙,我让你滚,你不必用这种方法羞辱我!滚!滚啊!”
蝶小姐红了眼睛,发髻散乱,连扯带推的把男子送出了门外。
男人不知说了什么,拍拍身上的灰离开了。
花弃在门前站了一会儿,把新鲜的笋分出一半放在门口,轻敲了几下门便离开了。
毕竟老薅人家笋不太厚道,蝶小姐虽然没说,也不是她种的,但也长在她家门口。m.chuanyue1.com
那男人又来了,他这次连门都没进,在门口不知说了什么,转身便冷冷的离开了。
脸色看上去并不好。
傍晚蝶小姐拜访了徐疯子家,感谢了花弃的笋。
“若是还喜欢,随便取便是了,野长的竹,主人又非我,何必过问我的意见。”
聊了几句,关照了徐疯子病弱的身子,便离开了。
她在走前眼眶变得红润,声音也好似带了几分哭腔。
“不必送了,好生歇息吧。”
她用力的摇了摇手,哪怕二人并不能看到。
她笑了,明媚的脸动人极了。
雪落了一地,
炙热的火焰惊醒了梦中人。
蝶小姐穿着一件红旗袍,与她甚是相配。
仿佛是为她量身定做般。
我叫林蝶舞,林家大小姐。
我是最高傲的一朵红玫瑰。
我是人们口口相赞的大小姐。
我头不会为任何人低下,我是最美的。
我的风骨,我的脊梁。
风雨打在我的身上,我不会在意。
我是那百花争艳里最耀眼的一抹红,我是那雪中最显眼的一抹血。
我不要嗟来之食,
我不要任何同情和怜悯,
哪怕我深陷泥潭,我也将永远抬高我骄傲的头颅。
我是最美的,
我坚信。
但她的眼里分明含着泪水,却依旧高傲的抬起她的头。
雪下的好大,
好大。
如鹅毛般,火焰中,
她静静的坐着,腰挺得笔直。
火光闪烁,似洞房花烛的烛火。
蝶小姐好似那新娘子,只是这场婚礼,注定没有新郎。
大红的旗袍穿在身上,消瘦的身躯好似一折就断,奇怪,这旗袍怎的那样大。
明明当初很合身的。
是啊,
这明明,
是当场最合身的一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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