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将军,水路上和水边的障碍咱们清扫完了,现在还有一个难题,看到这条河的走势了吗,这条河是自这铜峡山的山中穿过,也就是说,我们大军沿河而进,在山间河谷行进,我估计前方还会有伏兵。”
“不错,两边是高山,下方是和股权,我军沿着河谷而进兵,地势较低,如果对方居高临下埋伏重兵,我大军于河谷之中无法展开,就陷入被动,损失惨重。”
这样的地势有多么适合伏击别说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严颜了,换个懂一点军事的初生牛犊都会知道,蛮人又擅长于山林作战,在水上发动突袭没有成功,肯定不敢再贸然袭击大军,在这种地形设伏,有利于敌而不利于关索,他们肯定会这么干。
“我的意思是先派遣一支先遣部队去山中探一探虚实,老将军意下如何。”
“知己知彼,方可百战不殆,三公子言之有理。”
“三兄弟,既然有这种当先锋的活,可别忘了你兴国哥哥。”
刚才的战斗张苞明显没有打过瘾,现在吵着闹着要加入先遣队。
“要是去也轮不到你,我去,这是我的亲兄弟,你一边去。”关兴也在一边起哄。
“索哥,也别忘了我们!”赵统、赵广异口同声道。
“几位兄弟,稍安勿躁,这趟差事可不好干,你们可去不得!”关索说道。
“什么?凭什么去不得?不就是当先进山吗,我自幼习学武艺,开的硬弓,使得长矛,遇到敌人,我必能斩首而还,有什么去不得的?”
“兄长,此去不能人多,只能少数几人前去,还不能骑马,需要善于翻山越岭,穿林过涧的好手,否则便容易被敌人发现,若是被人发现了还探得什么虚实?兄长可以有这般本事啊?”
“这……我……”张苞哑然无语,要论阵前厮杀,虽然现在他比不上老爹张飞,但是正值青春年少,血气方刚,也算是员猛将,但是这种侦查探虚实的本事他没有,真刀真枪的打仗他是一把好手,活跃于敌后,他还真不行,非得暴露。
一听到关索这么说,之前一直吵着叫着要去的关兴和赵统赵广也都瞬间老实了,不吵着嚷着要去了。
“嘿嘿,主公,这事儿自然少不了小的啊!”侯君集笑嘻嘻的站了出来。
“没错,这种打探消息的事情少不了你!此外,还需别人一起去,就叫王贲和你一起去,你们里面还有谁愿意去?”
“三公子,末将也愿前往。”廖化说道。
“小将在交州时,曾到过这铜峡山,愿为向导。”
说话的是原本在平定南中时投降了蜀汉的高定部将鄂焕,投降蜀汉之后,他的表现还不错,现在已经升了都尉,这次关羽派他跟随关索挺进交州。
“嗯,那就算你俩一个,还有谁愿意去。”
“末将愿往!”
“我也同去!”
“俺也一样!”
说话的是高宠、杨志和史大奈三个人。
“你们三个都是骑马的战将,跟去干什么?”
“主公,他们跟着也好,万一遇上了什么敌人,我们几个对付不了,他们正好援手。”
“好,那就叫他们三人在山口处等待你们,若是出事,你们就发响箭,就让他们去支援你们。你们几人换了兵器,装作猎户进山。”
“是!”
几人换了一身衣服,扮做了猎户进山,一路上还没有发现敌人,谁料想走到一处险要之处,山坡之上却突然滚落下来几块大石头!
“小心!”王贲喊道。
众人纷纷闪避,而一向反应快的侯君集却慢了一拍,好在手中拿着藤牌,便举起藤牌护应。
藤牌虽说坚硬,但是山坡上坠落的石块势头强劲,尽管说侯君集及时发现并用盾牌挡住,依旧被砸得滚下路边。毕竟他个子比较小,实在是挡不住,索性没怎么受伤。
鄂焕低喝一声举起手里面的猎叉一个全垒打似砸向另一块石头,鄂焕全力以赴的一下直接把石块砸碎,也亏得是这块石头体积不大,而且是砂岩并不坚硬,才能接下。但刘江涛仍虎口震麻,后退数步,双臂紧锁住兵器垂于身侧。
这大山受喀斯特地貌影响颇为严重,所以其山石的质量也并不十分坚硬。
喀斯特地貌是地下水与地表水对可溶性岩石溶蚀与沉淀,侵蚀与沉积,以及重力崩塌、坍塌、堆积等作用形成的地貌,以斯洛文尼亚的喀斯特高原命名,中国亦称之为岩溶地貌,为中国五大造型地貌之一。
这些山石基本上石灰岩居多,硬度不够。
“有埋伏!”这石块自然不会自己飞,是敌人扔的,三五十个蛮族人从山坡上冲下来,廖化大吼一声挺叉拦住敌人,刚刚爬起来的侯君集冲上来和敌人扑在一起,被敌人踢到一边。
侯君集和敌人的缠斗起来,他用匕首把敌人穿了脖子。他用手揉了揉被掐紫的咽喉,想要理顺呼吸,却换来了一阵猛烈的咳嗽。和他打斗的蛮人体型太大,对于他来说,打着确实费劲。
廖化则在挺钢叉与人恶斗。他对上的这个蛮人手里拿着一支铜戟,不是那种方天戟,而是卜字戟。
西汉时期,戟的材质和形制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秦代及其以前的戟都是联装青铜戟,而从西汉开始,军队使用的戟都是钢铁制成的合铸戟,这种戟的外形呈卜字状,因此也被称为卜字戟。从记载来看,西汉时,戟是军队的主要武器之一。汉代每十里设一亭,每亭有一亭长,亭为西汉的基层单位,同时也是准军事单位。
卜字戟最大的优点是适合快速武装农夫。这是因为卜字戟的横枝拥有两点重要功能:一可以起到一定格挡作用,所以可以鼓舞新兵的士气。二不仅可以直戳,还可以横啄,这一点对于农夫相当重要。因为农夫的日常惯用动作主要是横击而不是直刺,这和日本战国时期枪足轻把长枪用来竖拍是一个道理。
戟的没落主要是骑兵的兴起。戟的长度不够长,直刺部分威力不够,也难以组成密集队形,即便组成密集队形,横枝也会成为摆设。所以作为制式武器的戟慢慢就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作为单兵武器的戟在后世仍然扮演着重要角色,比如后世的钩镰枪,镋钯,戟刀都属于戟的变种。
后来随着技术发展,能锻打出枪头的套管了,就直接套在木棍上,这种绑在木棍上的技术就被淘汰了,于是出现了套在木棍上的戟,还有也有了把另一块铁加热再接在一起的技术,戟枝的制作也简单了,钩镰枪也算一种变种。只是戟的形状变了,戟没有被淘汰。
现在交州蛮族还在使用这种戟,只怕是因为冶炼技术比较落后的缘故。
两人叉来戟去,身上早已划出了无数道血痕,现在两个人交手打得不可开交,敌人转戟以“锁枪式”绞住莫日根的叉。廖化也一斜钢叉,三股叉一横也把戟刃压得死死的,两个人谁也抽不出兵器来攻击,各自较着劲。ωWW.chuanyue1.coΜ
最后还是廖化技高一筹,当先扯出钢叉来,三股叉当胸刺中,敌人身体弯成弓状,廖化拔出叉来,敌人胸上留下三个血洞,跪倒在地。
鄂焕手持钢叉面对三个敌人用长枪不停的戳刺,上挡下接,而王贲则亮出佩剑,寒光闪烁,霎时间已经砍倒了三人。作为剑圣王越之子,他的剑术自然厉害得很。
“发响箭!”王贲喊道。
这些敌人有三五十,他们几个得打到什么时候去!
侯君集趁机爬到一颗大树上,发出了鸣镝响箭。通知高宠等人前来支援。
“各位!援军来了!”
喊话的声音并不是几人发出,廖化回头一看,是高宠、杨志、史大奈三人骑马赶来。非常之迅速。
喊话的是史大奈,而高宠则是一马当先,双腿胯下胯下青鬃马,青鬃马立刻加速超过了杨志和史大奈两人,直奔冲过来的敌人,他长枪前指,锐不可当。
高宠快马冲锋,借着战马冲击凭借长枪长度,一枪把一个敌人挑飞上天。敌人的兵器长度都比较短,和他的长枪比并不占便宜。
这一枪是带着战马冲锋的力量,高宠一枪穿透敌人后一甩,敌人的身子直接飞了出去。给了敌人极大的震慑。而高宠则乘势进攻,摆开碗口粗的大铁枪也不管自己以一敌多,上去就是枪战群敌。使出一招家传高家枪里的“古树盘根”和“毒龙出洞”,长枪挡开几柄铁刀,迅速出手一枪刺击正对自己那名敌人的咽喉,这正是高家枪法里面第一招“毒龙出洞”,是紧接着高宠又是“古树盘根”使出的一招,轮回舞枪,收枪单手中平直刺。
高宠手里的这条碗口粗细的大枪,枪头粗大尖锐,犹如一柄铲子,枪尖刺喉,就像是一柄大铲铲断了人的脖子,敌人哪能有活命的道理,其余的敌人纷纷挥刀想立即把高宠乱刀分尸。【穿】
【书】
【吧】
只是高宠自幼习练家传枪法,丝毫不惧。杨
高家枪法久经战阵,历久弥新,代代相承,是绝妙的上乘枪法。而且高宠在枪法上十分悍勇,枪法重心攻大于守,进大于退,只求进取伤敌。攻击欲望极强,是我们中战意极盛的存在,他的枪法威力在岳家军之中极为高超,与双枪将陆文龙、曹宁等人是不相上下。只是他家传枪法也是变化多端,较之那两人更加灵活,但是凶猛不减。在攻击欲望上更胜一筹。他战斗时一往无前,长枪只进不退,莫说是眼前这些人,当年一人面对金兀术大军之时他也是一人一枪杀了个痛快。又怎么会把眼前这几十人放在眼里。他本人也是孤傲的性格,瞧不起人时,枪法也是直接凌厉破敌,只求速战速决,杀敌于马下。
面对多个敌人的同时进攻,高宠并没有选择躲闪或防御,而是选择直接以攻为守,身躺马背,长枪挥出,使出一招“轮扫千军”。这一招在马下使用时配合步伐以身带枪,而在马上则是左右崩枪轮扫,功夫全在枪和手上。高宠这一招出手,虎头湛金枪如棍棒般虎虎生风,大铁枪粗大的枪尖划中敌人持刀的手腕,枪杆上那条金龙似乎沐雨吟啸一般。敌人的攻击受挫,高宠从马背上直起腰杆以最快的速度长枪前探、拦拿,摆开敌人格挡,连扎三枪出去,目的地都是敌人的胸口。只见高宠这三枪一枪比一枪快,第一枪扎入敌人胸口时尚有血喷出,拔枪稍有延迟,第二枪则快于第一枪,枪刺入时并无飙血,只是在抽枪离身的时候略微带血,第三枪则最厉害!枪进枪出并无丝毫延迟,往来并未带出敌人一滴鲜血。这一枪威力最大扎得最深,血都流回进胸腔去了。
一气呵成三连枪,三个敌人在地上仰面而倒,高宠此刻已经是气势汹汹,战意纵横,他眼中的光彩夺目,那是因力斗搏杀而产生的挑战快感!在他眼中,已经没有眼前敌人的位置!
杨志一旁观战,向史大奈说道:“高家枪,天下闻名,名不虚传!这高宠的家传武功,叹为观止啊!我先祖虽然也驰骋疆场,杨家枪代代相传但我也没有练到这个地步!高杨家枪日久年深,代代相承,今日有了这么一个传人,佩服!”
史大奈听他这么说,也是对高家枪十分佩服,但高宠毕竟是一人之力,他对杨志说道:“兄弟,要不你也去助战吧!也好帮他一把。”
杨志听了,挥刀冲上去,谁知道高宠一声断喝:“谁来我和谁过不去!”
高宠的脾气大家都清楚,平时是一点也不说软话,傲气得很,虽然没有鼻孔朝天但是一说话多少有点噎人。有时候都一天不说话和闷三爷差不多。这个人性格上有些倨傲而刚愎自用,杨志清楚他的性格,勒马止步,虽然依着杨无敌没上去助战,但杨志也是手握宝刀观察情况,随时可以祝他一臂之力。
高宠不让人帮忙,要一对三十几!这是略有狂妄和危险的。但是凭借手里这杆长枪,他还是有狂妄的资本的。他崩枪挡开敌人的刀,瞬间舞了个背枪花,长枪自下而上挑上来,这一下带着的力量非同小可!名叫“赤龙钻天”,在马下使用的时候这一枪本是扎枪,而马上则变换挑枪,自下而上的枪直接挑中一个敌人的下颚,长枪直接把他从马上挑飞,史大奈看了他这一枪惊得“我的妈呀!我的罗成兄弟有没有这本事啊!”脱口而出。杨志也不由得赞叹:“好枪法!”
这一招是高宠的得意招数,和上一招“紧连三扎”一样。上一招他扎出三枪本来是平平无奇,但确是高宠的枪法杀手锏,虽然是平平无奇的三扎枪但高宠将这一招练得快准狠,三枪一出势不可挡,无孔不入,招式虽然简单,但施展到极致试问也没有多少人能挡得住。武学之道,由简入繁,再由繁入简,大智若愚,大道至简,大巧反拙,大伪似真,正是如此。
真正意义的枪,是指丈二以上的长枪,拒敌于丈二之外,丈二之内,以刀辅之,这是步战。骑兵马战,两军对冲,一拥而过,胜负立显。此时之枪,不分内外,两骑擦过,对冲之后,负者被刺于马下,胜者直前。这是集团冲锋的战场场面。
为适应战场两军厮杀,枪术要求简单实用,士兵训练基本上是刺、扎、格、挡。这里更需要的体力和勇敢,不怕死。战场,不需老弱之后。“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后。丛枪戳来,丛枪戳去”,千军一令。
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说:“凡比较武艺,务要俱学习实敌本事,真可对搏打者,不许仍学习花枪等法,徒支虚架以图人前美观。”又说:“凡长枪,锋要轻利,重不过四两,杆要稍轻,腰硬根粗。”
民间所用枪术的演变与技法特点。传统的杨家枪与马家枪,虽有棍术夹在其中,但终究不是以棍为主,还是以枪法为神,在练习的过程中,注重刺扎等枪法要意,而少林枪法则不同,以其棍法为基础,将棍法改为枪法之用,在一些不能改进的地方,干脆就用枪法来代替。这种枪法,与传统的兵器枪法,完全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发展路线。所以棍法中的花法,在少林枪术为代表的现代,多以花法为主,其实战性大大降低。
而高宠、杨志所掌握的'这种正宗高家枪和杨家枪可的的确确是从战阵里面杀出来,一辈一辈总结出来的绝技,而高宠用的又是一条铁枪,可谓是占尽便宜。
高宠在古今名将之中的实力位置虽然只是中上,比起西楚霸王、李元霸、李存孝这些变态来说,比较费劲,但是他可以战平西蜀五虎将中的任何一个。
高宠在马上使枪,近身争斗,使用战场枪握法,后手处还留出来了一大截枪杆,一招“苏秦背锏”一枪杆掉转把一个敌人打下马。那碗口粗的大枪抽在敌人胸口,直接打碎了一腔子肋骨。
高宠此刻已经杀了十人了,敌人没有一个能挡住他的枪。此刻的敌人已经被这杆枪吓破了胆,看着高宠一人横枪立马,却没有一个人赶上去送死。
士气上彼竭我盈,高宠哪有不乘胜追击的道理!战马冲锋,最简单的加速冲刺把敌人捅穿,大铁枪刺入敌人身体穿身而过,高宠单手拔出枪来,只见敌人的胸口留下了一个酒盅大的伤口,拔出枪时,敌人破碎的内脏被呈柱状的血液狂喷携带而出,顿时一片猩红。
高宠这杆大铁枪,自南中开始就饮血不少,此刻淡金枪头上却并未沾染太多血污,只是枪尖上略微带些猩红,枪头赤金之色,略显妖异鲜艳。
单论临阵迎敌,冲锋陷阵,高宠是绝不含糊,敌人被这杆铁枪杀得胆战心惊,高宠这时也不再出手,横枪立马以视之。敌人皆恐,不敢上前。
“弃械蹲地抱头,投降者不杀!”杨志大喊一声。
敌人已经丧失斗志,杨志再这么一喊,彻底投降了,把兵器往地上一丢,下马后都蹲了下去。史大奈等人赶紧冲上去把他们制服。
“高将军,你可真厉害啊!”侯君集跑过来说道。
“哈哈哈,不是我高宠夸口,给我一匹好马,只要它不四蹄朝天,就是让我打上三天三夜也是未尝不可啊!”
隋唐之时,李元霸虽勇,尚有罗士信匹敌,宇文成都、裴元庆也差得不是太远,再有冉闵、李存孝也都是盖世豪杰,但是南宋岳飞北伐的时候,好像没有人可以和高宠比肩,都不能跟高宠相提并论。能与之相比的,好像只有西楚霸王了。
“高将军果然厉害,只是此次探查暴露了,只怕是敌军早已做好了防备,我等还是要小心为上,速速带上这些俘虏,撤回与大军会和吧。”
王贲经验老辣,但是高宠没打过瘾,明显是还想往前面杀上一段。
“我看这蛮人的埋伏也没什么可怕的,不如我等再往前面去杀上一段路程,也可以多捉几个人回去,交给主公。”
“关将军不可,小将知道这铜峡山往山中去有一片沼泽地,遍铺绿草,看着与寻常土地一般,若是被敌人误引入此地,便是楚霸王重生也无济于事了!”鄂焕听了高宠的话,连忙劝阻。
当初岳飞帐下的猛将杨再兴就是因为马陷小商河而被金军乱箭穿心而死,但是高宠并不知道,在岳飞帐下的时候,他也没见过杨再兴。对于所谓的沼泽地,他心里面也没有什么概念,之前他和关羽过了两招,发现武圣人也不一定打得过自己,多少膨胀了些,现在的三国时代,吕布早就已经死了,他还怕谁啊?
“那你们回去,我一人前去杀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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