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挖祖坟什么的,到底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不宜大肆宣扬。
且,就目前而言,顾倾城刚刚离开皇宫,刚刚组建自己的护卫,还没有真正信得过的人。
她现在,不只是羽翼未丰,而是刚刚长出羽毛。
她还需要时间,也需要一个契机。
再者,她现在花的,只是放在明面上的财货,她藏在储物格子里的东西还没有动用。
而那些她从宫里带出来的东西,足以让她组建一支上万人的军队,并豢养许多年。
她,真的不缺钱!
更不用说,她也不会坐吃山空!
已经跟D国有了合作,顾倾城不会满足,她还要多几个盟友!
现在是十一月,很快就是丑国的感恩节。
按照他们的习俗,丑国的公馆会举办感恩节酒会。
顾倾城不管是作为最近声名鹊起的“末代公主”,还是跟洋人们的友好关系,她都能够收到丑国的请柬。
到时候,她就能进一步扩展自己的盟友圈儿。
“银钱的事儿,你们无需担心!”
“本公主可是固伦公主,汗阿玛、皇额涅给我留了不少东西呢。”
顾倾城收敛思绪,底气十足的跟玉屏说道。
玉屏听了这话,露出恍然的模样,“是哦!奴婢愚钝,竟忘了这些!”
虽然她们是仓皇离开皇宫的,每人只带了一个大包袱。
但公主就是公主,她的私产有很多。
或许是银楼的银票,又或者是洋人银行的保险柜。
哎呀,公主可是先帝、太后唯一的孩子。
先帝驾崩得早,来不及为公主筹谋,太后却是直到两年前才薨逝。
叶太后那么疼爱公主,外头的新军对太后也算尊敬。
叶太后暗地里帮公主在外面置办些产业(比如公主府),都是非常正常的操作呢。
顾倾城:……嫡公主的身份就是好用。
都不用自己去编借口,就会有人主动脑补。
不过,玉屏的絮絮叨叨,提醒了顾倾城,“对!公主府!”
她不可能一直借住在别人的地盘。
D国公馆也好,西山军营也罢,那都是“借”来的。
她需要有个自己的住处。
第二天,她就找来掮客,想要购买一处宅院。
“公主,有处宅院倒是符合您的身份。说起来,也是个王府。”
掮客虽然惊诧于自己的主顾就是赫赫有名的倾城固伦公主,但他首先是个生意人。
第一要务就是做生意、赚佣金。
听完顾倾城对于公主府的要求,掮客略略一想,就想到了。
“庆郡王在海淀的别院,七进七出的院落,宅子保存得非常好。”
“地理位置也好,距离水木、大学堂等都不远。”
“价格嘛,若是对外人,或许还会高些,但您是公主啊,想必庆郡王十分乐意把花园子卖给您!”
这掮客倒还真的机灵,很能摸得清这些“贵人”的心思。
比如庆郡王,一家子的大烟鬼,十多年前就开始靠着变卖家当过日子。
但,里子再破烂,面子也不能丢。
卖别院,遮遮掩掩,宁肯少要点儿钱,也要维持“爷”的体面。
卖给别人,庆郡王肯定别扭。
可如果是“进献”给固伦公主呢?
相信庆郡王都愿意主动降价儿——我这可不是败家,而是对公主主子尽忠呢。
庆郡王得了面子,还能落个忠臣的名号。
而倾城公主则能以实惠的价格,得到一个公主府!
掮客将主顾的心思拿捏的想当到位,而随后的事实证明,他也没有猜错!
庆郡王一听是倾城固伦公主要“占用”他的别院,他立刻就表示,愿意为公主主子效力。
钱不钱的,无所谓!
只要主子看中了,只管拿去就好!
咳咳,这是表面上的说辞,庆郡王心里却在想:这位固伦公主可是非常的有钱!
最近这几天,她就没少上报纸。
啧啧,每年资助一万两白银,给不相干的人免费留学的机会。
还花重金招募侍卫!
都不用一笔笔的细算,就知道倾城公主的私产不少。
她啊,估计比那位去了霓虹公馆的皇帝还要有钱。
关键是,足够聪明!也足够强势!
末帝被赶出宫,京中的多少前朝皇室战战兢兢,唯恐受到清洗。
就是末帝,也只敢躲去公馆,并不敢随意发声。穿书吧
倾城公主倒好,丝毫都不在意这些。
她甚至高调炫富,根本不怕招来宵小之徒的觊觎。
想想也是,倾城公主虽然是个身藏重宝的弱女子,可她搭上了洋人啊。
就算有些兵痞子看中了她的钱,亦或是垂涎她的美色,都不敢轻易动手。
“到底是叶氏一族所出的女儿,心计、美貌,一样都不缺!”
庆郡王恭敬的坐在顾倾城的下首,脸上一派奴才样儿,心里却在想着这些。
“倾城公主不像皇帝那般优柔寡断、扣扣索索,而是个做大事的人。”
“做大事的人,格局也就大。她啊,才不会贪恋海淀院子的那点钱。”
“我作为奴才,要把私产进献给公主。”
“公主作为主子,自然也要给与我赏赐!”
庆郡王这般想着,表现出来的姿态,也就愈发谦卑。
顾倾城并不在意庆郡王的小心思,她听了庆郡王的话,露出了“欣慰”的表情。
“庆郡王,你果然是个好的!”
“不过,本公主也不能让你吃亏!”ωWW.chuanyue1.coΜ
“这样吧,那套院子,本公主按照市价给你折算。”
顾倾城不吃亏,可也不会接受免费的东西。
因为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她与庆郡王,早已不是什么君臣,还是钱货两讫最好!
就这样,顾倾城花了一万五千两白银,买下了庆王府的别院。
有了宅院,顾倾城却没有急着搬进去。
一来,那套别院只剩下了一个空壳,里面的家具、摆设等,全都被卖光了。
无法拎包入住,顾倾城就只能先派人去收拾。
二来,顾倾城的公主侍卫队还没有练成。
虽然有了德林这个盟友,也跟司令搭上了线。
但这是乱世,如果自身不够强大,只靠外力,一旦“落单”,就很容易被欺负。
顾倾城从来都不会拿自己的安危去赌!
三来,她还需要进一步结交盟友。
留在公馆区,有助于她的“交际”。
时间很快就到了十一月底,三百名侍卫已经筛选完毕,进入到了西山军营进行新兵操练。
钱,如同流水一般的花了出去。
效果,也是斐然的。
三百人,旗人只占十分之一。
大多数都是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他们或是贫苦人家出身,或是附近的农户,或是逃亡的难民,或是落魄的江湖中人。
但不管出身如何,只要符合顾倾城的条件,都有了一份正经的差使。
包食宿,包衣服、军械,每个月还有二两银子的军饷。
食宿也不是随便糊弄。
进入军营后,他们惊喜的发现,公主没有骗人,许诺每人每天二两肉,就真的做到了。
他们公主侍卫队的伙食,是整个西山营区最好的。
每次开饭,都能把隔壁新军馋哭了。
还有簇新的军装,听说这是公主亲自设计,融合了D式军装与大青演武服的特点。
既传统、又洋气。
关键是保暖啊。
冬天是厚实的棉衣,棉衣里都是簇新的棉花,软软的、暖暖的。
隔壁新军还穿着半旧不新的夹棉衣裳呢。
一到冬天,新军的大头兵们个个缩肩笼袖,冻得大鼻涕直流。
而他们侍卫队呢,却热得直冒汗!
到了月底,他们也果然领到了二两银子。
足额的军饷,准时发放,这在诸多军营里,也是头一份儿!
“值了!把这条命卖给倾城公主都值!”
众人把银子拿回家,看到亲人们高兴的模样,心里也是热的。
公主侍卫队的条件是真的好,可操练也是真的严苛。
每日跑操,时不时还会搞个山地负重二十里的越野拉练。
还有射击、搏击等等训练。
每天从天不亮,练到天色擦黑。
回到军营,个个都累个臭死。
有的人,被这种近乎变态的训练模式弄得开始打退堂鼓。
不过,每每想退缩了,就又会想到每天吃的肉,身上穿的棉衣,以及那二两银子的饷银。
最重要的还是,他们手里有了枪。
不管是自己,还是家人,都不会受到欺负!
“累就累吧!总不能把我活活累死!”
“三个月,只要熬过这三个月,老子就还是好汉一条。”
在这乱世,能够活下去,就已经很不错了。
公主不但给了他们生存的条件,还给了他们“变强”的可能!
拼了!
护卫队组建不到半个月,人心,被顾倾城收拢住了。
顾倾城从中抽调了二十人,先跟在自己身边保护。
这些人或许还不能真正做到忠心,却已经有了侍卫的模样。
顾倾城也终于有了独自走到外面去的“底气”。
“……那就是倾城公主?”
“她穿的这是什么?看着中不中、洋不洋的,不过怪好看的。”
“你们就没有看到,倾城公主身边的护卫?”
“啧啧,这军装挺神气啊,背着的枪也都是锃油瓦亮的。”
“我怎么看着,这公主比皇上还威风?”
在众人的议论声中,几乎天天上报纸的倾城公主带着她的二十人护卫,闪亮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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