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时节,千万长矛刺起,随着三声“杀”呐喊而出,整个校场顿时杀气腾腾。带着破云的气势,令人胆寒生畏。

  远处的天空雪云低垂,恐晚些时候也会落雪。

  二娘一身雪白的织锦皮毛斗篷,被这校场之上军士的气势吓了一跳,不由的心惊往后退了一步。正巧撞上了其身后的秦墨,而后又心安了下来。

  “练得很不错。”二娘轻声说道。

  “四个月的时间能练成这样确实不错,但要上战场的话还差得很远。”秦墨压低声音以两个人能听到的程度说道。

  “这段时间他们训练很苦,好在食物充足,所有的补给也从未出过错。其中的一部分人是从民众中招来的,他们为的无非就是填饱肚子。”

  “若是在六个月前告诉他们要去和鞑靼打仗,他们是绝对不肯的。但是现在的话,让他们去打仗,他们或许只会犹豫。”

  “这就是集体与信仰的力量,逃兵与偷懒落后的人是会被耻笑的。无论身体素质如何,只有拿出男儿的血气才能被尊重。”

  “这是帝王之术?”二娘歪了歪头,难得的俏皮。

  她对于秦墨想做的事情并不抵触,无论他想做什么,二娘知道她必须跟随。即使她那个丈夫有时候不着调,有时候又过于鲁莽。

  但是,朦朦胧胧间她能感觉出来,站在自己身边的这个男人并不普通。他的脑子里,身体里,蕴含着能改变这个时代的东西。夶风小说

  无论是他那些神奇的医术,还是火器,玻璃,针头。

  直觉告诉她,不要问,不要想,紧紧跟随着他的脚步。去看一看他口中的那个世界,就算希望渺茫也值得。

  “不是。”秦墨摇了摇头,“这是信仰之道。”

  “这些军士现在知道了何为队伍,何为情谊,何为家国。但现在他们并不知道为什么要打仗,所以需要我们告诉他们。”

  “当所有人只有一个坚定的信仰,军队就将所向披靡。”

  “夫君,很快就要打仗了吗?”二娘问道,目光投向了这些军士,她也知道这些军士中的绝大部分的骨干都是王氏的子弟。

  他们定然也看见了她,以家族为脉络控制一支军队并非良策。但这是控制一支军队,最直接也是最快的办法。

  缔造信仰,为的就是备战。

  “嗯。”秦墨应了一声,目光在这些训练的军士身上扫过,沉声说道,“河北道的刘六刘七起义,千人响应。”

  “这些人远在河北道,如何能跑到我们大同来?”二娘问道,“何况京营十几万人马,平定一小支马匪岂不是易如反掌?”

  “一天之内是百人变成千人,三天之内就是三千人,万人。等叛军攻占县衙,府衙,响应的人会越来越多。”秦墨与二娘肩并着肩靠在一起。

  “如果有一天变成了十万人,那将没有地方可以抵御叛军的进攻。”

  ….“而且,叛军只是一部分。荧惑守心足以挑动更多人的神经,盘踞在豫章郡的宁王对小皇帝早就虎视眈眈,怎么可能放过这个机会。”

  “战争一旦打到五月,漠北的鞑靼铁蹄也该南下了。彼时,不仅仅是大明朝面临着内忧外患,大同也是如此。”

  闻言,二娘点了点头,同时也有些奇怪问道。

  “可荧惑守心不都是夫君弄出来的吗?”

  “咳咳咳!

  ”秦墨有些尴尬,立刻转移了话题,“这个说来话长,先把这场训练看完吧,等会由二娘你来给胜者队伍赐奖。”

  “胜者?”二娘面带疑惑。

  “对。”秦墨转头看向二娘说道,“今日并非普通的演武,而是一场比试。”

  “在校场的上方有专人对下方演武的军士进行评比,各方面优胜者可得到奖赏。这军中多半都是是王氏子弟,你颁发此奖赏更能让人信服。”

  闻言,二娘终于是明白了秦墨的用意。不禁白了他一眼,小声的娇嗔道。

  “夫君又要拿我当挡箭牌了。”

  “倒也不能这么说。”秦墨冷汗连连,“这一次的演武与规模都非同小可,奖励更是特殊,无法优胜者是谁都容易引起军中不满的情绪。”

  “所以夫君这才特意把妾身骗到此处?”

  “夫妻之间的事情,怎么能叫骗呢?”秦墨勉强笑了笑,二娘却不领情,抿了抿嘴,小声说了一句等着。

  秦墨嘴角抽了抽,心道以前没看出来这小娘子还挺记仇的。

  演武很快结束,台上的将领在秦墨的眼神授意下,大声朝着台下的军士喊道。

  “获胜者队伍已出,请少夫人赐衣与武器!”

  话音落下,场上的军士顿时沸腾了起来,其中获胜的队伍更是激动的又哭又笑。训练真的很苦,比他们在王氏受过的苦还要苦得多。

  但好在他们熬过来了,并且比谁都要拼命。队伍里有将近一半的都是王氏子弟,听见大小姐赐衣,各个激动到嗷嗷嗷叫唤。

  家族与军队的信仰此刻合二为一,融合成一种新的坚不可摧的信仰。就算此时让他们漠北杀敌,他们也将毫无怨言。

  赐衣自然不用二娘亲自一个个赐给他们,只是象征性的赐给一人,其余的装备会有专人给与他们。

  而这些装备并非甲衣,而是特殊材质的防护衣与头盔。在这天寒地冻的大同,仍旧能达到保暖与防御刀砍的作用。

  这些战术衣都是实验室的产物,目前还没法批量生产,只能等到一个月后军工厂流水线建造完成后才可大量生产。

  这些战术衣并非完全摒弃了铁甲,也有些一些稍微次一些的新型甲衣赐给将士。只有少数身体素质优良的人会得到装备,转而进入一个特殊的小队里。

  针对每个不同的军种,还会有其余的甲衣即将问世。在此之前,这些特种战术衣也算是能调动全军积极性的香饽饽,毕竟没有人能抵抗一套从头武装到脚的战衣。

  ….火器则是枪械,军中能得到枪械的人极少,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当然,军中已经有三分之一的人开始打靶训练。

  好兵都是子弹喂出来的,目前子弹的储存量并不多,还是得等到流水线建造完毕才能做到全面覆盖。

  可即便如此,得到装备的军士仍旧是兴奋不已。而那些没得到的军士更是眼热,听到台上将领宣布半个月后的下一次演武之后,那些人的眼几乎都闪着绿光。

  “其实以后每个人几乎都能配备上,只是现在暂时做不到,还得能西边那个工厂建造完毕并投入使用才行。”秦墨凑近二娘的耳边说道。

  二娘没见过那些装备,光是看着也有些新奇。火器倒是玩过一些,当时给她的感觉只有震撼,完全刷线了她对火器的概念。

  比起性能不稳定,装填火药麻烦的燧发枪来说。与这里的火器相比,它们简直就是烧火棍,甚至连烧火棍都不如。

  最起码烧火棍能稳定点燃取暖,燧发枪却会随着空气中潮湿程度等各种因素而报废,成为一根废铁。

  “夫君倒是早就计划好了。”二娘瞥了秦墨一眼,幽怨的说道。

  “额,这个......”秦墨忙将二娘拉到身旁,说道,“还剩一道赐酒肉了,今天是除夕,等赐完酒肉,回去的路上我再与你详说。”

  “好。”二娘点了点头,一副温婉的模样,乖巧配合。

  “今日除夕,除值守者每人可得两碗酒!”将领宣布道,“肉管够,今夜可吃肉痛饮!与诸位一同除年!”

  演武场上的军士又是一阵欢呼,进了这军营开始饭管够,每天都有肉吃。对于他们来说,这已经足够奢侈了。

  军中许多人就是奔着参军吃肉这条来的,为的就是能饱腹。又或是减少家中口粮的负担,还能赚饷银补贴家用,更能吃肉。

  大同本就是纷争频发之地,鞑靼入侵时有发生。几乎是每过几年甚至是每一年都有鞑靼骑兵来强夺粮食,毁坏农田。

  如此一来,在这苦寒之地能得个温饱已经是不容易的事情了,更不要说什么喝酒吃肉了。大部分的人家即使过年也不一定能有肉吃,更别提酒了。ωWW.chuanyue1.coΜ

  粮食都不够吃,怎么舍得用来酿酒呢?

  此时,一骑从远处而来,披着白袍的将军下马。匆匆赶到台上,在秦墨面前半跪行礼。来人正是沉三,行礼即刻又被秦墨虚扶而起。

  “公子,属下幸不辱使命!”沉三沉声说道。

  “人都带回来了?”秦墨问道。

  “带回来了!”

  一旁的二娘听得满头雾水,看了看秦墨又看了看沉三。后者也看见了二娘,或许是因为二娘裹着厚厚的袍子让沉三一时间没认出来。

  “沉三见过小姐。”

  在南京城里,沉三就是这么称呼二娘的。在南直隶的王继府上,二娘是那个二小姐。出了南直隶入大同,二娘就是云中王氏共同的大小姐。

  ….各论各的,并不冲突。

  就像是沉三私下里喊秦墨公子,在人前则喊伯爷一样。

  “你们在说什么?”二娘问道。

  “回禀小姐,属下刚从吴兴沉氏带了一批人过来。”沉三抱拳说道,“十五年前,吴兴沉氏在大同的子弟都死在了贺兰山一战之中。”

  “那时候只有我一个人活了下来,此后我无脸再回吴兴。再也没脸面对吴兴沉氏父老,只要一踏上那片土地我就会想要那一日黄纸洒满幻楼港的情景。”

  二娘点了点头,看着沉三又问道。

  “所以,你这次回去是为了......?”

  “报仇!”沉三咬着牙激动的说道,“家恨国仇,此次我定要带着吴兴沉氏的子弟和鞑靼决一死战!”

  “十五年,吴兴沉氏子弟时刻都没能忘记这份仇恨。只有我一直在逃避,不愿意让沉氏再去大同送死。”

  “可公子告诉我复仇的机会来了,兄长们的尸骨留在了贺兰山,我定要将他们带回家!”

  沉三说完,二娘也大概明白了。

  这是要准备打仗了。

  可先跟谁打,怎么打?物资有没有保障?其余八个藩镇会如何看待大同备战?山西布政司那边会有什么反应,更重要的是三边总制杨一清的态度是如何?朝廷的态度又是如何?

  一系列的问题钻入脑海,让二娘隐隐有些头疼。

  好在她也没纠结很久,二娘看着沉三已经离去了。秦墨站在了台上,冲着下方安静下来的军士正在说着什么,不由侧耳听去。

  “我要告诉你们一个消息,这天下谣言四起,流民起义更是数不胜数。而我们在这里训练为的是什么?”

  “为的保家卫国!”

  秦墨的声音透过一个特殊的装置被无限扩大,如同闷雷一般回荡在演武场上。

  军士们从没见过此等手段,一个个紧张的呆立在原地不敢动弹。在这个说话靠吼的年代,扩音对他们来说还是一种从未见过的手段。

  此刻秦墨的声若雷鸣,中气十足,说出的话自带一层撼人心魄的力量。

  “叛军在大同城外活动,时刻准备着掠夺百姓甚至攻城。他们起义,只是打着对抗朝廷的口号鱼肉乡里。”

  “因为他们不敢,也根本不知道如何对抗朝廷。更不知道,漠北的鞑靼骑兵时时刻刻盯着我们,只有一丝机会,他们就会南下攻城!”

  “大同是我们家,可朝廷压榨我们,土地剥夺换成银两,送给京城里的太监。城外的叛军想掠夺我们,让他们喝酒吃上肉。”

  “鞑靼想要攻破大同,将我们屠杀殆尽。他们恨不得饮大同军士的血,吃我们的肉。杀光我们的家人,朋友。”

  “可大同城里却无人能做主,甚至要看一个太监的眼色。我们军队孱弱,经济破烂不堪,吃不饱饭。但这并不是原本就是这样的,大同并不穷,只是人为的。”

  “没人在乎朝廷是不是被一个太监掌控,也没有人在乎大同是不是任人宰割。口粮被抢走,妻儿被欺凌也没有人敢站出来!”

  “这一切都是因为没有人想过要站起来,抬起头面对一切。你们手中的剑和枪是用来杀敌的,用来保护家人的。”

  “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就像刚刚那样。”

  “扬枪!”秦墨突然怒吼一声。

  数万军士几乎是下意识的执行命令,整齐划一扬起长枪,口中不由自主的轻声喊道。

  “杀!”

  “杀!”秦墨吼道!

  “杀!杀!杀!”卡在军士喉咙间的那道煞气被吼出,顿时整个人都变得清明了许多。

  秦墨方才说的那些话,慢慢进入了他们的脑海之中。有人开始思索,有人心中的热血也慢慢沸腾了起来。

  为了吃肉,为了保卫大同保卫家人,他们意识到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像刚刚那样。扬枪,杀敌!冲锋!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二娘在秦墨身后,喃喃念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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