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在穴居人的洞穴里呆了三天,养足了精神才离开。
他还有远方去征服。
这三天内他带领着小猴子们猎到了不少凶兽,这也让小猴子对他的离去很不舍,撒唧唧撒唧唧的呼唤着,跟着走出洞穴很远。
尤其是母猴子们,她们还在幽怨这位强大的存在,不在她们的身体里留下生命的种子。
对这群臭烘烘却表现得很可爱的小猴子们,詹姆斯很喜欢。
尤其是在相处中,他很意外的发现这群穴居人有神奇的方向感——哪怕是在黑漆漆的洞穴与地底下,他们都能准确的辨认方位。
这也让他觉得这群黑皮猴子很有价值。
比如,当爱因斯克家族与另一个火神大主教家族开战的时候,让这群穴居人挖出一条出口在城堡内部的地道,将会左右一场战事的走向!
当然了,这是以后再操心的事。
至少在他没有突破强者桎梏、能活着返回爱汀城之前,一切都还为时过早。
因而,在离别之际,他走到穴居人首领的前面,将自己的长匕首塞入对方手中并高高举起,大声喊了一句撒唧唧,带动了所以穴居人的高呼后,然后才转身头也不回的远去。
对此,小猴子们很开心,但也随着詹姆斯的身影消失而变得失落。
“撒唧唧!”
突然,小猴子们的首领高呼了一声。
他用长匕首劈下一颗钟乳石,快速雕刻出一米见高的小石雕,从轮廓和身材比例来看是一名人类。
撒唧唧!
所有的小猴子都兴奋了,他们将这个小石雕当成了詹姆斯的化身,和那个很像男根的钟乳石放在一起每天顶礼膜拜...
可怜的詹姆斯,相信他知道了以后一定会后悔把长匕首送出去了。
一个人的旅程,很难计算时间的流逝。
詹姆斯不知道是过了三十天,还是四十天,反正冬季已经过去了,因为每隔一天阳光都会变得炙热一些了。
他的身上携带的盐巴早就用光,伤创药也没有了,上身的衣服早就破烂不堪,连那张岩斑猞的毛皮都破了好几个洞。
最致命的是他大腿三天前受的伤到现在还没有好。
那是被一群狼留下的。
一共十三只,大小和洛基达然狼长得差不多,只是眉间到鼻子没有一条白毛线。
詹姆斯也没有让它们好过。
当场宰了八只,还砍废了两只,剩下三只逃之夭夭。
大腿上的伤是明显大出一圈的头狼咬的,没有伤到骨头,却留下四个深深的伤口,在炎热的夏天里不停的化脓。
没有了伤创药,也意味着伤口无法结痂。
他的心情很糟糕,一只伤腿带了很多不便,尤其是捕猎。
连一条很弱小的无毒蛇都追不上,只能饿极难耐的、眼睁睁的看着它优哉游哉溜走。
作为爱因斯克家族的继承人,他这辈子都没有如此弱小过。
失去了实力,再光鲜显赫的头衔也帮不上一丁点忙。
这点他早就知道了。
只是第一次感悟得如此之深。
该死的!
伤口的周围已经开始腐烂了,闻起来像放久坏了的奶酪,而且他觉得自己也有点头昏眼花了。
这是个很危险的信号。
如果他再想不出办法处理好伤口,有可能就再也见不到妻儿了。
他努力想起妻子和两个儿子,让亲吻着他们的额头道别的场景就如昨天;偶尔也会闪过拉斐尔老头子的严峻面孔,和父亲酒色过度的死鱼眼袋,还有一直深居在爱汀城里心思很单纯很疼爱自己的母亲。
变得滚烫的脑袋,不停跳动的脑门青筋,只有想起家人才能减轻一点痛苦。
才能激发自己求生的本能。
斜斜躺在长满碧绿水草的小溪畔,他沉醉在回忆中,直到泡在溪流里的小腿传来疼痛才将他拉回了现实。
深入水中的小腿与脚面上,满满都吸附上了水蛭。
密密麻麻的一层,画面不是一般的美丽。
他睁着充满血丝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才轻轻的说了一声,“也许,该死的火神也不想我死在这里...”
拖着伤腿蹒跚上岸,找了一块干燥的地方升起火堆。
充分的光照,让这里的枯枝很干燥,所以火堆很快就燃烧得很旺,不一会儿就留下了不少红黄色的炭,幽幽的冒着白烟,他便一把直刀埋在了炭火中。
这时候詹姆斯才开始抓小腿上的水蛭,一只一只细心的放在了大腿伤疮口,看着这些贪婪的吸血鬼将脓血慢慢的吸走,让发臭的烂肉变得苍白。夶风小说
做完了这些,便用另一把直刀小心的剜去烂肉,另一把烧红的直刀从火堆里抽了出来。
我是一名爱因斯克,我不该死在这里!
他把一根小木头咬在了嘴里,在心里告诉自己。
然后将把刀面朝第一个伤疮口按了下去。
呜!!
压抑的疼呼,惊扰了这片只有草木光阴的大地。
他的脑门上一下子冒出了好多汗珠,因为奋力咬合的嘴巴让整个脸庞都变得狰狞。
呼...呼...
终于,他的神情松垮了,大口大口的喘息着,低头看了一眼烫过的地方。
效果还不错,看起来有点像煎糊了的牛排。www.chuanyue1.com
嗯,闻起来也像。
我将带领爱因斯克走向辉煌,所以我不能死在这里!
等到直刀再度变得通红,他又一次鼓励自己。
然后又在未来的半个小时之内鼓励了两次,因为头狼的上下獠牙,给他的大腿带来了四个小洞口。
当最后一个伤口冒出丝丝青烟时,詹姆斯觉得自己以后会和妻子一样,对瓜果蔬菜的需求更甚于肉食了了。
不过他也没有感慨多久。
虚弱的身体就开启了自我保护,让他很顺利的进入了昏迷中。
有的时候,睡眠是最好的疗伤药。
当詹姆斯再度醒来,发现已经过了一天。
额头不再发烫了,也没有感到头昏目眩了,应该是烫伤口时冒出太多汗水的关系。
大腿的伤口依然很痛,但是已经消肿了!
哦,感谢上苍,也开始结痂了。
他艰难的爬起来,捡起两把直刀削尖一根树枝来到小溪畔。
已经两天没有吃到任何东西的他很饿。
而小溪里有鱼,他昨天就看到了。
在小溪畔呆了五六天,伤腿终于可以不需要拄着树枝才能走路了。
但他依然很虚弱,没有盐的食物会让力气偷偷的溜走。
该去狩猎了。
詹姆斯告诉自己,他需要为身体补充盐分。
在人烟罕至的荒野,人类想获得盐分只有一条途经,和野兽一样畅饮猎物的鲜血。
令人欣喜的是,在这片阳光之南,猎物有很多。
小到吃草的兔子到翱翔天际的巨龙,都随便猎杀,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
詹姆斯很幸运,在小溪畔的这几天,他没有受到任何肉食凶兽的袭击;也很不幸,他这几天没有被凶兽袭击的缘由是,这里是一只双足飞龙的栖息地。
所有的肉食魔兽要么被啃了,要么被吓跑了。
在詹姆斯离开小溪畔继续往南走,太阳还没有偏西,但却有一片阴影就从他头上掠过,飘向了树林深处。
这只双足飞龙连头到尾长达五米,双翼展开至少有九米以上。
詹姆斯发誓自己没有看错。
因为在大主教拉斐尔建立的护教骑士团里,就好几位骑士的坐骑就是被驯化了的双足飞龙。
不同的是,现在遇上的这只更巨大、更强壮。
它展翅掠过的时候,连树木都被气流压弯下了枝梢。
被圈养了的凶兽在失去自由的时候,也接受了被阉割的野性。
人也一样,在安逸的环境里诞生不了强者。
詹姆斯有些进退维谷。
继续向南,就必须跨越过双足飞龙的巢穴;后退再绕着圈子避开,又不知道将遇上什么。
他腿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好,对付一只双足飞龙是不可能完成的挑战。
虽然说,双足飞龙只是一种亚龙族,巨龙族从来没承认它们是伟大的龙族支系之一,但这不影响它们拥有强大的实力。
每一只成年的双足飞龙都有战士巅峰的实力,甚至有不少能达到强者境界。
受了伤的詹姆斯很清楚,自己现在硬拼一只双足飞龙,结局只能是自己成为它的晚餐。
前进?
或者绕道?
这是个难题。
不仅关乎勇气,更关乎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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