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拉拢关系
“是,少爷。”
管家一路小跑出去,开始吩咐人做准备。
四人结束了用餐,来到李老爷居住的地方,李府的人已经准备了两桶血,一个大桶和一个小桶,小桶内是猫血,虽然这年头养猫的人不少,但想要弄足够的猫血很难,更别说是黑猫。
至于羊血就方便了,两头羊就能放一大桶血出来。
“把木桶拿进来,将你父亲的手放进木桶里去。”
“快,拿桶来!!”
在洪英的指挥下,李辰一拿起父亲的手,放在木桶里,李老爷的手放在了猫血里,原本看起来和普通玉石没区别的戒指,亮了起来,疯狂的吸收着桶里的猫血。
李辰一看着木桶里的鲜血越来越少,手都有点发抖,他做梦都不敢相信,自己有一天会碰到这种离奇,诡异的事情。
木桶里的血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谁敢相信一个小小的戒指能吸这么多血。
“换!!”
眼看猫血快见底了,洪英让人把羊血拿过来,戒指继续吸了起来,白色的戒指,几乎都快被染成了红色,木桶内的羊血不断减少。
“过来。”洪英对管家招招手,管家连忙走上来,“道长。”
“去弄一段柳枝过来,速度要快,院子里就有,不需要太长,一小段就行了。”
“是。”
要柳枝干嘛?
管家不知道,只能乖乖去照办,跑进院子里折了一段柳枝回来,交给洪英。
洪英拿着柳枝,看着木桶,在戒指吸的血足够之后,喊道:“好了,抬起手吧。”
“好。”
李辰一拿起父亲的手,只见那原本卡在手指上根本无法拿下来的戒指因为吸足够了鲜血,脱落下来。ωWW.chuanyue1.coΜ
洪英手里的柳枝向前一戳,将落下的戒指借住,原本白色的戒指,现在变成了血红色,戒指里甚至能看到丝丝鲜血流动,和人的血管一般。
“可以了,接下来李老爷修养一段时间就能恢复,前三天不能触碰任何油腥,喝点小米粥养着,三天后可以喝补气血的汤,但别补过头,半个月后就能正常进食了,切记不能喝酒。”
李辰一连连点头,把洪英的叮嘱记在心里。
洪英动了一下柳枝,“这东西,你要吗?”
李辰一脸色大变,连忙摇头,“道长,还是您带走吧,您帮我处理掉,别让这东西继续害人就行了。”
开什么玩笑,我爹现在要死不活的,我还敢碰这东西吗?
这玩意害人啊!!!
“那我就收下了。”
僵尸玉对别人无用,洪英留下来还能当材料,拿出一张符纸把戒指包起来,手一番,戒指消失在手里,看得李辰一目瞪口呆。
“咳咳!!辰一!!”
事情解决了,到了该给钱的时候,可李辰一傻愣愣的看着洪英的手,明显被震撼到了,千云道长没办法只好咳嗽一声,让他回神。
“哦~抱歉。”
李辰一回过神来,尴尬一笑,让人来照顾自己父亲,对管家嘀咕几声,管家一愣,在李辰一坚定的眼神之下,跑出去准备。
“道友,还请先喝杯热茶。”
“好。”
在李辰一的邀请下,几人离开李老爷的住处,来到外面的凉亭之中坐下喝茶。
“少爷。”
一杯茶没喝完,管家就带着东西跑过来,将一叠银票递给李辰一。
李辰一把银票给洪英,“道长,这是您的报酬,这一次要不是邀请到你,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大恩不言谢,还请道长收下这银票。”
这么豪迈的吗?
起码好几万银票。
洪英没想到李辰一这么大方,当下也没有推辞,将钱收了下来。夶风小说
看着洪英把钱收下,李辰一脸上露出高兴的笑容,他就怕洪英推辞不要,换成千云道长绝对不敢要这么多钱,但你要知道,有时候收费越高代表实力越强,也代表以后还有打交道的余地。
以后李辰一有什么事请洪英来帮忙,那就好说话多了。
“道长,喝茶!!”
李辰一笑着频频给洪英倒茶,想要好好和洪英拉拢一下关系,洪英无奈,只好说道:“你不必如此,既然我收了你的钱,以后有什么麻烦事可以找我,当然生意打压,故意害人是不可能的。”
“我懂!!我懂!!”李辰一哈哈一笑,“道长放心好了,我李辰一也不是那等会故意害人的人,否则我就算有心。”
“此番因为我的之前看低了道长,在这里我向道长您赔个不是,还望道长不要往心里去。”
千云道长笑着打了个哈哈,“辰一,你就放心好了,凡叔在我们茅山一脉之中可是出了名的好,洪英乃是他弟子,你放心好了。”
就你话多。
洪英无语。
“师叔,你和师姑可是要返回任家镇?”
就在洪英要提出告辞的时候,千云道长先一步开口。
“正是,家里只剩下师兄一个人,若是有生意上门,师兄没办法处理,我也不放心让师兄十个八留在家里。”
“还请师叔到我那边小住两日,帮我一个忙可否?”
“哦?”洪英意外的看着千云道长,没想到这位门派小辈会有事情求自己帮忙。
看着有些忐忑的千云道长,洪英想了一下,问道:“说说看。”
如果自己可以办到,洪英不介意帮千云道长一把,顺便收割一波人情。
“师叔,请借一步说话。”
请借一部说话......
李府明显不是谈话的地方,在向李辰一道别后,洪英带着唐清前往千云道长的道场。
“师叔,县城感觉如何?”路上,千云道长笑着问道。
洪英看着接到两旁的店铺,笑了笑,“任家镇虽然也很热闹,但终归只是个镇子,而县城不同,城市更大,人口更多,两者不能比较。”
任家镇能号称小县城,但也只能和那些规模小,人口少的县城比较,一般比较热闹的县城自然比任家镇更大,更热闹。
只是凡叔习惯了任家镇的环境和生活方式,不太喜欢朝着大城市里面跑。
否则以凡叔的能力,别说县城,哪怕是去了省城,京城一样是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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