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春娥去上学啦。”
砖厂这边卖着砖,砖机那边现在有了推土机,开推土机的就是王玲的一个舅舅。
“是啊,走了都有一周了。”
王玲吃了口爹做的饭菜,这边的大锅菜都是王家老爷子和老太太做,味道很不错。
“等春娥回来,能吃公家饭呢,铁饭碗。”
“不用跟咱们一样在地里刨食吃。”
二舅舅很瘦,也很高,他学过些开车,现在王家老二王河就跟在他身边和砖机那边学一学技术。
“是啊,我都没想到这孩子能考上。”
王玲虽然这么说,可自豪和骄傲没遮住,笑到了心底。
“现在砖厂也发展得好,这些年村里人手里多少也有些钱了,原来盖房子,就拿一点砖,木条和泥一糊就盖上了,现在好点了,房子都要砖了,咱们能卖的就更多。”
要砖的是比之前多了些,但也只是多了点,不过这也是好消息。
因为这样可以开火的时间更多些,烧得更多点。
河北农校这边,郑春娥正和宿舍里几个女孩子一块吃饭。
为了省点钱,春娥她们一起买些素菜肉菜,一个人买个馒头,打碗米汤,一块吃。
这样还能吃的好一些。
“春娥,你看你都晒黑了。”
郑春娥喝着米汤,“谁不黑啊,没事,咱们冬天就捂回来。”
“但是你看春娥没有咱们黑呢。”
张晓蕾伸出胳膊,军绿色的军训服下,晒的黑黑的胳膊。
“是,我就是这个意思。”
相处了一个星期,梅小娟这个热情的孩子,先表露出来了自己的嘴笨,有时候不太会说话,但不影响她的热情。
“这么说的话,玉秀也白呢,不好晒黑。”
南河的贾英敏笑着看向春娥旁边坐着的女孩子,林玉秀,也是灵犀县的,她有些脸红,“可能是我的位置靠边,树能帮忙遮着点太阳。”
林玉秀是个苦命的孩子,爹娘早早没了,从小能上学,到中专的学费都是亲戚们凑的,包括生活费。
所以宿舍里的人说一块吃饭,她欣然同意,赶紧一起来了。Μ.chuanyue1.℃ōM
郑春娥喝完米汤,吃饱了,“咱们还要训几天来着?”
“还有一周呢,下午休息,咱们去旁边那座小山上玩吧,听说那边有野果呢,不知道能不能摘到。”
梅小娟说着,其他人都有些意动。
“我觉得可以!”
郑春娥来的时候就看到了那座小丘陵,还是很想去的。
大家都吃饱了,把饭盒洗干净放在宿舍,午休一会儿,就宿舍八个人一块去了学校外面的小丘陵。穿书吧
丘陵上有些酸枣树,但是没结果呢,果子是没摘到,逛了一圈,却让军训了一周的学生们感受到了些许自由和安慰。
“可惜没点溪水,我家旁边有条小溪,到夏天可以抓些小鱼和泥鳅,炸一炸都很好吃。”
张晓蕾说着,坐在树下石头上的大家都打开了话茬子,郑春娥一马当先,说着砖厂后面的小河,夏天打鱼冬天滑冰,非常好玩!
这么说着,大家就有些想家了。
郑春娥也开始想爹娘弟弟和家里人,不知道家里现在怎么样了,自己不在,娘自己做家务会不会太累。
闷热的阳光被树叶挡住,不知道是谁起了个头。
“唱支山歌,给党听~”
在场的人都愣了下,随后都笑起来。
“唱支山歌给党听,
我把党来比母亲,
母亲只生了我的身,
党的光辉照我心,
旧社会鞭子抽我身,
母亲只会泪淋淋,
党号召我闹革命,
夺过鞭子揍敌人,
党号召我闹革命......”
悠扬的歌声从小丘陵传出去,郑春娥响亮柔美的声音格外突出,不少在小丘陵转悠的新生聚过来。
宿舍里的小姐妹们有些不敢唱了,过来的人却跟着一块唱了起来。
这下,宿舍里的人也不怕了,跟着郑春娥和大家唱了起来。
军训这么久,大家都会唱这首歌,除了这首,还有《打靶归来》《团结就是力量》《没有党就没有新中国》《山丹丹开花红艳艳》,后面国歌都唱起来了。
大家都是新生,从家乡到这里,这样的大合唱让他们彻底融入了农校。
到最后,夜灯亮起来,大家都不愿意散去。
郑春娥被簇拥着,她忽然意识到,似乎自己的歌声,还不错?
回去的时候,郑春娥遥遥看着灯下的农校,搂着林玉秀的胳膊,笑的灿烂。
来到了河北农校,在星台市,郑春娥接触到了更多,歌手,电影,电视剧,流行的歌曲,流行的衣服,流行的发型。
虽然她依旧单薄的过着日子,但不花钱就能充足她的生活的歌声,从未停歇过。
时间飞逝,农学专业的学习很是贴近农民的日常生活,春娥学的很认真,除去学习,班级的教室里还有一个电视。
班级里有厉害的男同学,他们一块弄着,竟然给这电视弄了个天线,这就可以让他们看电视,电影。
也是这一年,郑春娥看到了电影《天若有情》《燃烧岁月》,并深深喜欢上了里面作为配角的郑伊健。
用流行的话说,郑伊健是郑春娥的偶像!
在中专第二年,郑春娥遇到了一个男生,他留着有些长的头发,和郑伊健长的很有些相似。
很,很帅!
郑春娥原本是惊鸿一瞥,没想到接下来还和这个男生见了几面。
每周末举行的联谊会,四个周末一次的歌咏会,都是团支部组织的,郑春娥当然每次都在。
不过她发现,这个男生也在。
“怎么,看着像不像你的偶像郑伊健啊?”
张晓蕾戳了戳郑春娥,一副了然的笑意。
“没......是有点像。”
郑春娥拉着旁边乖巧坐着的林玉秀,“你认识他吗?”
张晓蕾不由嘴角一勾,“那可不是,能不认识嘛,他这些天总在咱们这边跑,也不知道是谁吸引他。”
郑春娥的心跳如擂鼓,她眼神有些飘忽,“啊....是这样啊。”
“要跳舞了,春娥你跳不跳?”
郑春娥每次过来都不太去跳,倒是张晓蕾和梅小娟她们跳的多,只是坐在旁边看着,听着歌,她就很舒服了。
郑春娥摇摇头,“我不......”
但她忽然看到了正走过来的男生,瞬间话就堵在了嗓子眼。
他穿着一身白衬衫,头发慵懒的散在两侧,一双眼睛盯着郑春娥。
郑春娥只觉得心脏要跳出来了,她脚趾扣地,不敢对视。
“你好,同学,可以请你跳舞吗?”
男生对郑春娥伸出手,郑春娥抬头,小脸已经通红,她有些结巴,“我,我不太会.......”
男生笑了笑,“我其实也不太会,不经常来参加联谊会,不介意的话,我们一起学一学?”
旁边林玉秀赶紧戳着郑春娥,快去快去!
张晓蕾已经有舞伴过来请她了,她回过头,“春娥,来啊。”
郑春娥红着脸,在歌曲下还是伸出手。
男生的手不太热,在夏日捏着,很舒服。
郑春娥发觉自己这么想,当即又红了脸。
“你是农学的吧?”
男生看郑春娥紧张,笑着把她的手搭在了肩膀上,“你的手可以搭在我的手臂上。”
郑春娥就听话的把手放在了他的手臂上,男生低头,“你还没回答我呢。”
郑春娥红着脸,“嗯,是。”
“我叫耿乐,是师资专业的,你叫什么?”
郑春娥不小心踩了他一脚,“不好意思。”
耿乐笑了笑,“被漂亮的女孩踩了鞋子,并不需要道歉。”
“郑春娥。”
她不敢抬头,耿乐却低着头看她,眼神没有离开过。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郑春娥一愣,她抬起头,漂亮的杏眼里,琥珀色的倒影着耿乐英俊的眉眼。
“我......”
“可惜你总跑的太快了,我想认识你,也只能问你的朋友。”
“张晓蕾吗?”
郑春娥跟着耿乐舞动,看起来人家也没什么生疏的样子,倒是自己,总踩人家的鞋。
“她叫这个名字啊。”
耿乐看着她,“你经常来参加联谊会吗?”
郑春娥点点头,“我很喜欢听歌,看他们跳舞我也很喜欢。”
耿乐笑着说道,“我喜欢唱歌,我会吉他,两周后的歌咏会你来吗?我那天唱歌。”
郑春娥挑眉,“你是第一次参加吧?”
耿乐点点头,“我不经常在学校里参加活动。”
郑春娥耳朵一红,不经常,却忽然来参加歌咏会吗?
“我上次远远在歌咏会的时候听你唱歌了,你的声音真好听。”
郑春娥有些惊讶,“你当时在吗?”
耿乐低头,“在。”
他的眼眸有些黑,郑春娥似乎听到了她的心跳声,还有......他的呼吸声。
所以等到跳完舞,郑春娥跑了。
她拉着林玉秀跑出去,或许是跑的太快了,耿乐没追上来。
跑了会儿,郑春娥的心还在狂跳。
“哈哈,春娥,你脸好红哦。”
林玉秀眨了眨眼睛,郑春娥回过头,“我没有!”
林玉秀看着她,“咱们就这么走啦?”
郑春娥有些卡壳,“我.....我......”
林玉秀一手叉腰,“班花啊,你对自己自信点嘛,之前你和我说过总看见他,现在明白了吧,人家来找你呢。”
郑春娥的脸更红了,“别瞎说。”
林玉秀抬手戳戳郑春娥的脸蛋,“脸都红成猴屁股啦。”
“好了走走,回去了。”
回到宿舍,林玉秀就拿起来了自己的针和毛线,在织毛衣。
入学两年,她只要有空就在织毛衣,是给那些资助她上学的亲戚们织的。
她是个懂得感恩的人,学费和生活费都是亲戚们出的,她能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将来好好工作,报答他们。
在学校里,给每一个人织一件毛衣,也是她能做的为数不多的事情了。
郑春娥去洗衣服,洗着洗着,却总能红起来耳朵。
他现在在做什么?
“耿乐......”
她赶紧摇摇头,别想了别想了。
之后联谊会,郑春娥过去,耿乐没在。
她有些怅然,但是想到歌咏会,她又有些脸红。
就这么过了两周,到了歌咏会,宿舍的小姐妹给郑春娥打扮了打扮,穿着碎花裙,头发垂下来,脖子上戴着陈淑的项链。
张晓蕾还给学姐们借了化妆品,口红,眉毛,都给郑春娥捯饬了下。
等到弄好,大家一看,倒吸一口热气,这是什么漂亮女娃啊!
“这才是城里女孩嘛!”
郑春娥有些害羞,“这样真的好吗?”
她没有这么打扮过,忽然这么弄,她都觉得有些怪。
“别说了,好的不得了,穿鞋!”
梅小娟拿出来白色的圆头小凉鞋,郑春娥吸了口气,穿上后踩了踩,“呼.......”
有些,紧张了。
“必须给耿乐看看,咱们春娥漂亮的不得了!”
到歌咏会的时候,郑春娥和姐妹们才走进去,就看到了在台子上坐椅子上调试吉他的耿乐。
他一身条纹衬衫,白色的内衬,黑色的裤子,头发似乎短了些,却依旧有型。
看得出来,他也是仔细收拾过。
但看到郑春娥,他少见的红了耳朵。
“你来啦!”
他抱着吉他从台上下来,一路走到了郑春娥的身边。
旁边的姐妹们笑着叫了几声,张晓蕾推着郑春娥向前,“耿乐啊,今天我们就把春娥交给你了!”
郑春娥赶紧想抓个人陪她,结果伸出手,一个都没抓到。
耿乐伸出手,对她笑道,“郑同学,手给我吧?”
郑春娥猛地红了脸,“你,你注意点影响。”
耿乐笑出声,他收回手,抱着吉他,“好,听你的,要过来听听吗?”
“好.....”
郑春娥跟着耿乐坐过去,她看着耿乐调试吉他,这样的乐器,郑春娥听过,看过,没学过。
也,没这么近距离的看过。
“你晚上要唱什么歌?”
“花心。”
郑春娥点点头,“周华健的吗?”
“嗯,你会吗?”
郑春娥点点头,“我会。”
耿乐忽然凑近,他有些粉嫩的嘴唇忽然闯入郑春娥的视线,短暂的震惊之后,她害羞的后撤一下。
“你干嘛?”
耿乐笑了笑,眼睛微微弯着,“我唱的时候,你可以在台下一起唱吗?”
郑春娥的心跳雷动,她红着脸,“好啊。”
郑春娥被耿乐带着坐在了第一排,等到耿乐上去唱的时候,就坐在郑春娥眼前。
“叮!”
他弹了下吉他,眼中都是郑春娥的身影。
“花的心藏在蕊中,
空把花期都错过,
你的心忘了季节,
从不轻易让人懂.......”
“春去春会来,
花谢花会再开,
只要你愿意,
只要你愿意,
让梦划向你心海......”
耿乐的声音很有磁性,吉他弹唱,此刻他在歌咏会,是最耀眼的。
一曲闭,他抱着吉他,扭正了话筒,“我其实还有一首歌,想送给在场的一位女生。”
郑春娥一下抓住了衣裙,下意识的挺直了胸膛。
“这首歌叫《吻别》,大概是我唱的最好的歌,虽然用来表明心意不太合适,但是我想用最好的状态和歌声告诉她,我喜欢她。”
郑春娥只觉得心脏的血要涌到脑袋里了!
现场直接欢呼起来,耿乐修长的手指划过琴弦,他看着台下的郑春娥,“那我,开始唱了,你有一首歌的时间来思考。”
思考什么?
思考什么!
郑春娥此刻的身体都在颤抖,不是害怕,不知道是不是激动,她努力的吸了好几口气。
“我和你吻别,
在无人的街,
让风痴笑我不能拒绝,
我和你吻别,
在狂乱的夜,
我的心,
等着迎接伤悲......”
郑春娥似乎听不到别的声音了,她看着灯光下的耿乐,勇气涌上心头,所以在耿乐唱完歌的问她,“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她站起来,“咱们试试吧!”
现场直接炸开了锅。
耿乐摘下吉他,放在旁边,当即从台上跳下来,到郑春娥的身前,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郑春娥。”
他拉着郑春娥跑了!
歌咏会的人欢呼声过了几百米似乎还能听到,风拂过郑春娥的发丝,她和耿乐.....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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