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吧 > 都市小说 > 文森尤斯 > 第四十七章.番外——心有灵犀
  Hollow!

  我是俞卿也是幻久,来自地球村之重庆,从小没好好跑跑跳跳,所以就有了贺晓欣《我和妹妹的日常生活》;没有正儿八经当过一姐,所以就有了林夕《致光》;没有去英国留学但是特别羡慕混血儿,所以就有了董诚《致光》;没有放心依赖过别人,所以就有了林羽《致光》;没有考过全校第一,所以就有了鹤峰《余生有你》;没有梦寐以求的哥哥,所以就有了贺俞《我和妹妹的日常生活》;没有“独霸”的权利,所以就有了威廉·奥萨《是视界还是世界》。

  我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从小到大都是“表面一派背地一派”的那种;和我很熟的人觉得我凶、好玩、沉得住气;和我不熟的呢。。。就只能说是“安静”;被我爱着的人太多了,因为我真的特感性而敏感也是我最大最大的缺点。

  写这些有的没的,好像是在回忆我这么些年来都在干了点啥,然后写着写着就发现:我好想啥也没干。不忍心把青春浪费,所以我开始尝试、尝试、尝试,失败、失败、失败。

  觉得好笑,也觉得心酸。

  《致光》是我好几本小说里的提炼,它柔和了我所有两三年前写的“玛丽苏小说”。刚刚决定它的时候是在八月初,我住在“深山老林”的一个酒店,坐在阳台上,伸手就可触到树的老干,于是在这么个“山卡卡”林羽出来了;刚回主城,我做着黄色法拉利路过宜家,眼前一栋栋写字楼伫立,于是董大少爷也差不多有个影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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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羽和董诚都是圆形人物,我之前又在想他们的三观要是不太正,要有一些不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会不会影响审核,不过在此之后的一个小时,我消除了这个顾虑。如果我想把他们的故事写的真实,好像没有办法也没有必要将他们树立为多么多么伟岸的形象。还有就是沈厌以及一些后文会出现的扁形人物,那些,就是随便喷啦。

  写到这里,来talktalk《视界》,这个玩意儿吧,原型其实是我的两个梦,且奇怪的是那天我睡了一个上午,所以我决定把梦里的角色拖出来“斩”了。《视界》的第一章可以说是这几年写小说最快的了【当然排除之前信手拈来的玛丽苏小说】。想到未来我就决定让星球炸了,想到奥萨我就决定让他有个高级的女朋友,后来楼下的小孩特别吵吵儿,所以我决定让他俩带娃跑【省略号】m.chuanyue1.com

  因为科幻文不受限制,所以我写得随心所欲。【这么说,我好像有点喜欢写科幻文了】

  我认为自己不是一个能谈得上的作家,因为我写文看得是我要什么,这篇文该是怎么样的,而不是说读者喜欢什么。我很沉沦于做一个自己喜欢的事儿,及时浪费时间也心甘情愿的那种,但是我很难迎合别人喜欢什么。

  说到这儿,就想起了我的中学老师,几乎所有老师都喜欢我写的几篇小小说,但是到了初二的时候我遇到了人间难题——我的语文老师不喜欢散文,也不喜欢科幻,他喜欢写进生活的文章,而这恰恰是我最最最讨厌的命题。于是初二的随笔给我留下了很深很深的阴影,那一年我几乎快要被生活、光阴、什么什么二三事搞疯了。

  可惜的是现在——我居然还是提手写了《致光》,居然还是把它定义为都市生活。

  最后是想说,我在塔读是俞卿是幻久,在现实生活中我是我,普普通通平平淡淡,所以知道我的朋友们,如果真心喜欢可以来康康我的文,如果是凑热闹的话,可以去平台看看有没有自己正正好喜欢的小说。

  好吧,以上全是废话,我们书里见。Μ.chuanyue1.℃ōM

  没有存稿啦,就来唠唠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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