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蒙古国遇见蒙古包的时候,秦守就开始馋那口地道的草原美食了,只不过慑于蒙古老乡那威力恐怖的火器,只能忍着馋意悻悻离开。
现在回到了种花家国内,内蒙老乡不仅没有火器,人还特别豪爽,秦守那颗馋嘴的心就再也按捺不住了。
尤其是前世的时候,秦守曾在网上无数次的听闻,那些自驾或者骑行的游客,受到内蒙老乡热情招待,喝酒喝到不省人事、吃肉吃到好几天都不想碰肉。
这不管放在谁的身上,都是天大的好事了,更不用说是几乎没有机会吃熟食的秦守。
“问题是…内蒙老乡会不会被我这造型给吓到?”秦守看着水潭中的倒影,有些苦恼地想象着内蒙老乡看到他时可能会出现的状况。
毕竟七百多公斤,近八百公斤的体重,不管放在什么动物身上,都有足够的破坏力了,更不用说是放在拥有尖牙利嘴的秦守身上。
嗯…站在这个角度来看,内蒙老乡就算是拿出偷偷珍藏的火器,只要没有对准他开枪,秦守都认为内蒙老乡有条好胆了。
“还是得想个法子打消老乡们的戒心!”秦守在心中盘算着。
这样的想法并非没有可能,在自媒体逐渐发达的现在,棕熊不低的智商,早就为种花家的网民们所熟知。
动物园里的棕熊为了口吃的而卖力讨好游客,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野生的棕熊在路边遇到行人会卖萌,也是屡见不鲜,更何况还有毛熊那,人和棕熊和谐相处的典范。
再加上种花家国内对野生动物的宽容程度越来越高,秦守认为打消老乡们的戒心不仅有可能,而且可能性还极大。
“现在的问题就是用什么方式去打消老乡们的戒心!”秦守又陷入了为难,“卖萌?或许有用,可我现在体型太大,不知道会不会起反效果!”
“要不再加个送礼的环节吧!”秦守想到了人类上门做客时的礼节,顿时眼睛大亮。
虽然已经重生成棕熊了,但前世二十来年的优良传统,那是深深印刻在骨子里的,可不会就那么容易忘记了。
而且礼多人不怪,一旦带上礼物再卖个萌,打消了老乡们的戒心后,老乡看在礼物的份上,那还不得好酒好肉的伺候啊!
至于送什么东西,秦守也都想好,主打的就是投其所好。
嗯…秦守这会身无分文,实在送不出什么老乡喜欢的,但作为牧民的老乡们讨厌什么,那他是知道得一清二楚。
哪怕没有在草原上生活过的时候,秦守就知道牧民们最讨厌的,莫过于经常偷吃牛羊,还来去如风的草原狼群。
在草原上游荡了许久之后,秦守就更加确信了这样的看法,每个牧场中驯养的诸多牧羊犬,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防止狼群偷袭。
“只要弄死几头草原狼,再带回去狼王的尸体,应该能成为老乡们的座上宾了吧?”秦守越想越美,甚至想到了他被内蒙老乡簇拥着大口吃肉的场景。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找个狼群,弄死狼王然后给老乡们送去!”秦守晃了晃脑袋,将脑海里那些过于美好的画面晃走后,立马确定了接下来的目标。
草原狼群来去如风,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踪迹,但这也架不住秦守运气好。
此前大概刚进入种花家境内的时候,秦守就遇到过一个规模不小的狼群,只不过那时候刚狩猎了其他动物吃了个饱,所以并没有去找那个狼群的麻烦。
才过去没两天,想来那狼群应该还在那块地方游荡,快点赶过去绝对能将狼群给废物利用起来。
秦守不再犹豫,立马朝着之前遇到狼群的位置跑去。
狼群需要到处捕猎,并不会老老实实的待在原地,不过这根本难不倒拥有灵敏嗅觉的秦守。
远比犬类灵敏的嗅觉之下,秦守很快就嗅到了狼群的味道,然后顺着狼群的移动轨迹追了过去。
当秦守再次见到狼群的时候,这群狡诈的家伙正围在一起,享用一头不知名的羊类生物。
那头羊类动物的身体已经被撕成了粉碎,只从羊头上看,根本看不出是草原上的野生羊类,还是从牧民老乡家偷来的家养羊。
“就当那是老乡家里的羊吧!”秦守眼睛冒着红光,发出了大声的咆哮:“妖孽!我要你们助我修行!”
然后维持着普通棕熊的速度,朝着正在争抢最后一丝羊肉的狼群冲了过去。
狼王作为狼群无可争议的话事人,早就吃到了猎物最极品的部位,然后趴在一旁舔舔身上的血污了。
在看到秦守向它们冲过去时,很快便站起身用狼嚎向一众小弟发出了警戒的指令。
其他草原狼也谨遵狼王的命令,放弃争夺近乎没肉的羊骨头,站在狼王面前,向着靠近的秦守龇牙咧嘴起来。
得益于种类繁多的食谱,棕熊会出没于除了南北极之外的所有地方,所以狼群不是没遇到过棕熊。
在它们朴素的观念里,秦守应该也是看上它们的猎物,想要分上一杯羹而已。
只要它们摆出背水一战的气势,看似来势汹汹的棕熊,肯定会被吓跑,哪怕眼前遇到的棕熊,比以前遇到的要大上一圈…
于是草原狼群中的小弟们,顶在狼王的面前,自信地狂吠着,同时露出了锋利的獠牙,等着秦守转身逃跑。
为了谨慎起见,狼王特意吩咐它的小弟们让开位置,将只剩骨架的羊露了出来,在它看来,就算是再霸道的棕熊,看到没什么便宜可占,也会乖乖离开了。
可狼王和狼群不知道的是,秦守此次过来本就是为了找狼群麻烦的,怎么可能如狼群想象的那样转身离去。
在狼群自信又带着些不解的眼神中,秦守越跑越近,直到距离合适,然后骤然爆发了他的最大速度。
【超级速度】带给秦守的加成,是不讲道理的,就像秦守冲进狼群的时候,也是不讲道理的。
在狼群的认知中,棕熊就是那种皮糙肉厚、力大无穷,但速度不快、并且有些笨拙的傻大个,万一真发生冲突了,它们打不过也能凭借速度顺利脱身。
所以即使是在秦守逐渐提速的时候,狼群依然没什么危机意识地站着,想要和秦守进行对峙。
直到秦守将速度提升到了巅峰的时候,聪明的狼王才意识到,它们这次遇到的傻大个有些与众不同,可那时候已经晚了。
当狼群给了秦守足够的距离,并让他趁机将速度提升到极限的时候,狼群的命运就已经被决定了。ωWW.chuanyue1.coΜ
手无寸铁的步兵,面对冲刺起来的重骑兵,下场会是怎么样?这是史书上都不怎么愿意描写的场面,因为对步兵方来说实在是太过残忍。
秦守这次就有幸感受作为重骑兵时,冲进没有起速时的轻骑兵部队时的快感。
根本不需要其他动作,以一百二十多公里的时速,携带着近八百公斤的体重,冲进一群呆愣在原地,且体重只有五六十公斤的狼群。
几乎是在接触的瞬间,最前排的草原狼就被强大的势能,远远撞飞了出去,哀嚎了几声就躺在地上不再动弹了。
后排的草原狼下场也没有多好,虽然撞击的力度没第一下大,但依旧能把它们统统撞飞。
重点是这些家伙都没有瞬间毙命,而且全身筋骨折断地躺在地上,不停地翻滚哀嚎,看起来比直接死去的要惨得多。
只有站在最后面的草原狼,和一直苟着的狼王,才躲过了秦守携带着大势的撞击,侥幸逃得性命。
仅存的幸存者都被吓呆了,它们从没想过,一头体型那么庞大的棕熊,能拥有比它们还快的速度。
“嗷~嗷~”狼王和它剩余的小弟凄厉地尖叫着,夹着尾巴拼命的逃向远方,“犯规了!有没有人来管管?普通棕熊怎么可能有这么快的速度?绝对是作弊了!”
狼王的思维很灵敏,猜测也很正确,只可惜没有奖励,不仅如此,身为狼群的指挥者,草原狼王还受到了秦守的亡命追杀。
此时的秦守就有些遗憾了,在最初冲刺的时候,他就是瞄着狼王去的,并且企图在第二波里就撞死它。
可这家伙实在是太苟了,即使没发现危险的时候,都结结实实躲在狼群小弟们身后,以至于秦守根本撞不着它,让它逃得了性命。
按说满地的草原狼,随便挑一头也可以作为登门时的礼物了,可带着点强迫症的秦守,觉得就这么放过了狼王,总有些不得劲,于是再次提起速度追了上去。
狼王都还没从秦守刚刚撞入狼群,撞飞、撞死的场景脱离出来,发现秦守再度追上了它,被吓得魂飞魄散了。
嘴里大声咆哮着呼叫幸存的小弟来牵制秦守,自己则是拼了命地向着远处夺命狂奔。
可到了这种生死存亡的时刻,其他的草原狼也不傻啊,意识到狼王靠不住后,剩余能动的草原狼,根本不理会狼王的指令,纷纷朝着狼王奔逃的反方向而去。
之前还好好地带着队伍狩猎,没想到眨眼间就变成了孤家寡人,狼王没有丝毫办法,只能咬着牙关拼命逃跑。
“若是今天我能逃得一命,定要将你们这些叛徒清理门户!”狼王咬牙切齿发着誓。
总归是还有丝理智,这家伙只是想在活下来后对抛弃它的小弟进行打击报复,并没有把秦守当做目标。
但狼王不知道的是,出于对秦守的巨大恐惧,它还是犯下这辈子最为致命的一次错误。夶风小说
或许是习惯了追逐猎物,狼王根本没想到通过急转弯等方式,去发挥它的优势,而是想通过直线奔跑来甩掉秦守。
时速七十公里,对上时速一百三十公里,结果显而易见,秦守轻轻松松地追上了狼王,然后伸出爪子将它按在了地上。
最贵重的礼物——狼王,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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