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本杰明·巴顿奇事)
张力慧译
1
远在1860年,在家里生小孩是非常恰如其分的。如今,据说高高在上的医学之神已经规定,新生命的第一声啼哭应该在空气中飘着麻醉剂气味的医院里发出,而且最好是时髦的那一种。因此,当年轻的罗杰·巴顿先生和夫人在1860年夏天决定让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在医院时,他们超前了他们的时代整整五十年。这个“年代误植”是否与我下面要叙述的这段惊人的历史有关,就永远不得而知了。
让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你,你自己来判断。
罗杰·巴顿夫妇在南北战争前的巴尔的摩拥有显赫的社会地位,而且非常富有。他们与好些名门望族都沾亲带故,因此,正如每个南方人都知道的,他们也拥有了成为南部联盟庞大的贵族俱乐部成员的资格。这是他们第一次接触生小孩这个古老而迷人的习俗——巴顿先生自然有几分紧张。他希望是个男孩,这样就可以送他到康涅狄格的耶鲁学院去。巴顿先生自己在那里度过了四年时光,其间一直顶着一个一看就知道来历的雅号——“袖口”。
在那个因为此等大事而变得神圣的九月的早上,他六点钟就紧张地起了床,穿戴整齐,沿着巴尔的摩的街道快步向医院走去;他急于知道一个新生命是否已经诞生在夜的怀抱。
离马里兰私立医院大约只有一百码的时候,他看到他们的家庭医生基尼正从前门的台阶上走下来,一边走,一边像洗手似地来回搓着手——按照这个职业不成文的规矩,所有医生都是应该这样做的。
罗杰·巴顿先生,这位罗杰·巴顿五金批发公司的董事长,有些忘记了那个时代的南方绅士应有的风度,开始向基尼医生跑去。“基尼医生!”他喊道,“基尼医生!”
听到喊声,医生环顾四周,然后站住了,等着。当巴顿先生快到面前的时候,他那严峻的医生的脸上露出一丝奇特的表情。
“怎么样?”巴顿先生气喘吁吁地冲上去问道,“是男孩还是女孩?母亲平安吗?是男孩吗?是什么?什么……”
“讲清楚点!”基尼医生严厉地说,似乎有些生气。
“小孩出生了吗?”巴顿先生恳切地问道。
基尼医生皱起了眉头。“是的,我想是的——应该算是吧!”他又以好奇的目光看了巴顿先生一眼。
“我妻子好吗?”
“很好。”
“是男孩还是女孩?”
“好了!”基尼医生气急败坏地叫起来,“你自己去看吧。荒唐!”他几乎只用一个音节就把最后一个词甩了出来,然后转过身去,一边还嘟哝着:“你以为这样的产例会提高我的职业声誉吗?再有一个的话会毁了我——毁了任何人!”
“怎么啦?”巴顿先生吃了一惊,“是三胞胎吗?”
“不,不是三胞胎!”医生尖锐地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自己去看吧。还有,你去另外请一个医生吧。年轻人,我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为你们家做了四十年家庭医生。但我现在与你没有关系了!我不想再见到你或你们家的任何人,再见!”
然后他突然转过身去,一言不发地登上停在路边的敞篷马车,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巴顿先生站在人行道上,目瞪口呆,全身发抖。出了什么事?他突然失去了走进专为名媛绅士服务的马里兰私立医院的欲望——过了一会儿,他才艰难地强迫自己登上台阶,走进了医院前门。
在光线昏暗的大厅里,一名护士坐在一张桌子后面。巴顿先生含羞忍辱地向她走去。
“早上好!”她抬起头,亲切地看着他。www.chuanyue1.com
“早上好!我……我是巴顿先生。”
一听到这句话,一种极端恐惧的神情立刻在护士脸上蔓延开来。她站起来,似乎要从大厅飞出去,然后费了很大力气才把自己控制住。
“我想看看我的孩子,”巴顿先生说。
护士轻轻尖叫了一声。“哦——当然!”她有些歇斯底里地说,“在楼上,就在楼上,上去吧!”
她指了指上楼的方向。巴顿先生冒着冷汗,踉踉跄跄地转过身,开始上楼。在二楼大厅里,他看到一个护士端着盆子向他走来。“我是巴顿先生,”他费力地说,“我想看看我的……”
当啷!盆子摔到地上,朝楼梯滚去。当啷!当啷!它开始有条不紊地往下滚,好像也感到了这位先生带来的恐惧。
“我要看我的孩子!”巴顿先生几乎尖叫起来。他已经快要崩溃了。
当啷!盆子到达了一楼。护士重新控制住自己,老大不屑地朝巴顿先生瞥了一眼。
“好吧!巴顿先生,”她低声说,“很好!但我希望你明白今天早上发生的事给我们所有的人带来的后果!简直荒唐透顶!医院再也无法挽回声誉了。”
“快点!”他嗓音嘶哑地喊起来,“我已经受不了了!”
“那么,巴顿先生,这边来。”
他拖着疲惫的身子跟着她。在长长的走廊的尽头,他们来到一个传出各种各样的嚎哭声的房间——后来人们把这样的房间命名为“啼哭室”。他们走了进去。靠墙放着五六张白色摇篮,每张摇篮上都挂着一个标签。
“哪个,”巴顿先生上气不接下气地问道,“哪个孩子是我的?”
“在那里!”护士说。
巴顿先生顺着她的手指望去,看到了如下的情景:用宽大的白色毛毯裹着,被勉强塞进摇篮的,是一个大约七十岁的男人;他稀疏的头发全白了,从下巴垂下的长长的烟灰色胡须,被窗外进来的微风吹得前后飘荡。他用黯淡无光的眼睛望着巴顿先生,眼中深藏着疑虑。
“我是不是疯了?”巴顿先生喊起来,他的恐惧变成了愤怒:“这是不是医院的恐怖玩笑?”
“我们认为这不是玩笑,”护士严肃地回答道,“我不知道你疯了没有——但那的确是你的孩子。”
更多的冷汗从巴顿先生的额头上冒出来。他紧闭双眼,然后再张开。没错——他正盯着一个七十岁的男人——一个七十岁的婴儿,双足悬在他应该用来安睡的小摇篮的栏杆外面。
老人平静地逐个打量着他们,然后突然用老年人的沙哑声音说起话来。“你是我父亲吗?”他问道。
巴顿先生和护士大吃一惊。
“因为如果你是的话,”老男人继续不满地说,“我希望你带我出去——或者,至少要他们在这里放一个舒服一点的摇篮。”
“以上帝的名义,你从哪里来?你是谁?”巴顿先生怒气冲冲地问道。
“我不能准确地告诉你我是谁,”那个哀怨的声音回答说,“因为我才诞生几小时——但我的姓肯定是巴顿。”
“你撒谎!你在冒名顶替!”
老人疲惫地转向护士。“你们就是这样欢迎一个新生儿的吗?”他用微弱的声音抱怨说,“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他错了呢?”
“你错了,巴顿先生,”护士严肃地说,“这是你的孩子,你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我们要求你尽快把他接回家——今天。”
“回家?”巴顿先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的,我们不能把他留在这里。真的不能,你明白吗?”
“我非常愿意回家,”老人嘀咕着说,“如果大家都安安静静的,这个地方倒也不错。可是你听,这么多哭喊声,我根本没法睡觉。我想要吃东西,”——讲到这里,他提高嗓门表示抗议——“他们却只给我一瓶牛奶!”
巴顿先生在靠近儿子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来,双手掩着脸。“天哪!”他恐惧地喃喃自语,“人们会说些什么?我怎么办?”
“你必须把他接回家,”护士坚持着——“马上!”
一幅荒唐的画面非常清晰地出现在这个苦命人眼前——他沿着城市拥挤的街道行走,一个可怕的怪人亦步亦趋地跟着他。“不行,不行!”他痛苦地说。
行人将停下来跟他说话,他将说什么呢?他必须介绍这个——这个七十来岁的人:“这是我儿子,今天清早出生的。”然后这位老人将裹紧毛毯,他们将一起迈着沉重的脚步缓缓前行。经过生意兴隆的商店,经过贩卖奴隶的市场——有那么一个黑暗的瞬间,巴顿先生恨不得他儿子是黑人——经过住宅区豪华的房屋,经过老年人寄居的公寓……
“好了,振作起来吧,”护士命令道。
“你看,”老人突然说,“你不会以为我会裹着毯子走回家吧?”
“婴儿都是用毯子裹着的。”
老人又把一件白色婴儿服举起来,恨恨地一抖。“看!”他用颤抖的声音说,“这就是他们为我准备的。”
“婴儿就应该穿这样的衣服,”护士一本正经地说。
“好吧!”老人说,“过两分钟我这个婴儿只好一丝不挂了。毛毯让我身上发痒,他们至少应该给我一张床单。”
“裹着它!裹着它!”巴顿先生赶忙说。他转向护士:“我怎么办?”
“到城里去,给你儿子买些衣服。”
巴顿先生走进大厅时,身后传来儿子的声音:“还有手杖,父亲!还要一根手杖。”
砰的一声,巴顿先生狠狠地关上了大门。
2
“早上好!”巴顿先生紧张地对切蕯皮克纺织品公司的店员说,“我要为我的孩子买几件衣服。”
“先生,您的孩子几岁了?”
“大约六小时,”巴顿先生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婴儿用品部在后面。”
“呃,我不认为——我拿不准是否要到那里去买。他是——他是个个头大得不一般的小孩。特别——呃——大。”
“那里有最大尺码的婴儿服装。”
“男童部在哪里?”巴顿先生急急忙忙地改变了主意。他觉得店员一定发现了他那丢人的秘密。
“就在这里。”
“啊——”他支支吾吾起来。想到要让他儿子穿上成人的衣服,他就反感。如果能找到一套特大号的童装,也许他可以剪去儿子那长长的丑陋胡须,把儿子的白发染成黄色,就可以把最糟糕的部分掩盖起来了。这样他也许还可以保留几分自尊——更不用说在巴尔的摩的社会地位了。
但是,搜遍了男童部,他也没能找到一套适合新出生的巴顿的衣服。当然,他责怪这家服装店——在这种情况下当然应该责怪服装店了。
“您说您的儿子几岁来着?”店员好奇地问道。
“他——十六岁。”
“啊,请原谅,我以为您说六小时。下一区间是青年服装部。”
巴顿先生痛苦地转身离去了。然后他突然停下来,面色开朗起来,指着陈列橱窗中的模特。“那里!”他大叫起来,“我要买模特身上的那套衣服。”
店员瞪大眼睛望着他。“为什么?”他抗议道,“那不是童装。也许——勉强算是,但那是化装舞会用的,你自己都可以穿!”
“把它包起来,”他的顾客紧张不安地坚持说,“那正是我要的。”
惊讶的店员默默地服从了。
回到医院,巴顿先生走进婴儿室,几乎是把包裹对儿子扔了过去。“这是你的衣服,”他怒气冲冲地说。
老人将包打开,用惊奇的眼光打量着里面的东西。
“这看上去有些可笑吧!”他抱怨道,“我可不想被人当猴耍——”
“你已经耍了我了!”巴顿先生恶狠狠地说。“你别管看上去可不可笑。把衣服穿上——否则我——我——我打你的屁股。”最后这个词让他觉得很不舒服,他不安地咽了一口口水。但他认为这样说还是恰当的。
“好吧,父亲,”——他模仿着谨从父命的口吻,怪声怪气地说——“你比我年长,你知道得最多,我照你说的做。”
像先前一样,这一声“父亲”叫得巴顿先生心惊肉跳。
“快点。”
“我正在赶快呢,父亲。”
儿子穿好衣服,巴顿先生心情沉重地打量着他:斑斑点点的袜子,粉红色的裤子,有白色大宽领的系腰带的衬衫。在衬衫的领子外面,长长的白胡子几乎垂到了腰上。效果不怎么样。
“等一等!”
巴顿先生抓起医用剪刀,咔嚓咔嚓咔嚓连剪三下,剪掉了儿子的大部分胡须。即使经过这样的改进,整体形象还是不如人意。剩下的刷子般的乱发,泪汪汪的眼睛,衰老的牙齿,与艳丽的服装很不协调。但巴顿先生主意已定——他把手一伸,坚定地说,“走吧!”
他儿子信赖地抓住了他的手。“你打算怎么称呼我呢,爸爸?”当他们从婴儿间出来的时候,他颤巍巍地问道,“在你想出更好的名字之前,是不是暂时就叫‘宝贝’?”
巴顿先生哼了一声。“我不知道,”他冷冷地说,“我觉得我们应该叫你玛士撒拉[1]。”
[1]据《圣经》记载,玛士撒拉是以诺之子,享年969岁。
3
甚至当巴顿先生家的这位新成员已经把头发剪短,然后染成稀疏的不自然的黑色;已经把脸刮得闪闪发亮;已经穿上目瞪口呆的裁缝特地为他缝制的合身的小男装,巴顿先生依然不能无视这样一个事实:他的第一个儿子实在不怎么拿得出手。尽管他老得弯腰弓背,本杰明·巴顿——他们已经给他取了这个名字,没有继续恶毒地称他为玛士撒拉,虽然玛士撒拉应该是恰当的——仍有五英尺八英寸高。他的衣服不能把这一点藏起来。他的眉毛经过了修剪和染色,可这也掩饰不了眉毛底下的眼睛——它们泪水汪汪,暗淡无光,无精打采。事实上,产前就预定的保姆只看了他一眼,就义愤填膺地走了。
但巴顿先生坚持认为,本杰明既然是婴儿,就应该有婴儿的样子。首先他声称如果本杰明不喝热牛奶,那他就什么东西都不要吃了;但他最后还是让了步,允许儿子吃面包,黄油,甚至燕麦片。有一天,他带回家一个拨浪鼓,明确吩咐本杰明“好好玩”。老人只好厌倦地接过来,每过一阵子,就顺从地摇几下。
但毫无疑问的是,虽然拨浪鼓让他觉得无聊,本杰明独自一人的时候找到了更有趣的消遣。例如巴顿先生有一天发现他上周抽的雪茄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多——这个现象几天之后就得到了解释:那天他偶尔走进婴儿室,发现满屋子都笼罩着一层薄薄的蓝色烟雾。本杰明满脸内疚,正企图将黑色哈瓦那的烟蒂藏起来。当然,这件事应该受到打屁股的惩罚,但巴顿先生发觉自己无法下手。因此他只是警告儿子,抽烟会“影响他的发育”。
虽说如此,他依然固执地坚持自己的做法。他买回铅制士兵、玩具火车和用棉花做的可爱的动物。为了使自己营造的这个幻觉更加完美——至少对他自己——他起劲地询问玩具店的店员,“假如婴儿将粉红色的鸭子放进口中,它上面的颜料会不会脱落。”但是,不管父亲如何努力,本杰明仍然对这些东西提不起兴趣。他偷偷从后面的楼梯溜下去,抱着一册大英百科全书回到婴儿间,专心致志地读了一个下午,却把棉花牛、诺亚方舟扔在地上,不屑一顾。有这么一个倔强的儿子,巴顿先生的辛苦当然都泡了汤。
这件事一开始就在巴尔的摩引起了轰动。不过,无法断定巴顿家族的社会地位将会为这个不幸事件付出多大的代价,因为南北战争的爆发把城市的注意力吸引到别的事情上去了。有几个永远都彬彬有礼的人绞尽脑汁地想要找出一个恭维本杰明父母的办法——他们最终想出了一个妙策,说这婴儿像他的祖父。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事实,因为对所有七十岁的人来说,衰老都是一种正常状态。罗杰·巴顿先生和巴顿夫人对这种说法并不高兴;本杰明的祖父则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本杰明一离开医院,就逆来顺受地接受了他的生活。有几个小男孩被带来看他,他勉强和他们凑在一起玩了一下午,想要培养起对陀螺和玻璃弹珠的兴趣——他甚至成功地凑巧用弹弓射破了厨房的一个窗户,让他父亲暗地里十分高兴。
从此本杰明每天都设法打破点东西,但这是因为他知道人们想要他这么做,也因为他天性就愿意服从他人。
当祖父对他的最初敌意消失之后,本杰明与这位老先生从彼此的陪伴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虽然他们的年龄和经历都很悬殊,可他们在一起一坐就是几小时,像老朋友一样不知疲倦翻来覆去地谈论着当天发生的沉闷事件。本杰明觉得在祖父面前比在父母面前更自在——他们似乎总有点怕他;而且,尽管他们对他有绝对的权威,却常常称他为“先生”。
就像其他任何人一样,他也对自己出生时心理年龄和身体年龄的明显超前感到迷惑不解。为此他翻阅了不少医学杂志,发现这样的事例以前从未被记载过。在父亲的鼓励下,他诚心诚意地尝试与其他男孩一起玩耍。他一般参加一些比较温和的运动——橄榄球使他心惊肉跳,他生怕他那把老骨头折断后会愈合不了。
五岁时他上了幼儿园。在那里,他开始学习把绿色的纸贴在橘黄色的纸上,拼彩色地图,以及没完没了地制作纸板项链。在这个过程中,他往往无精打采甚至昏然入睡,使年轻的老师既生气又害怕。值得庆幸的是,在她向他的父母告状后,他从幼儿园除了名。罗杰·巴顿夫妇对朋友们说,他们觉得他还太小了。
到十二岁时,他的父母已经习惯了他。事实上,习惯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他们不再觉得他与其他小孩有什么不一样——除了有时候一些奇特的反常现象又提醒了他们这一点。但在他十二岁生日过了几周后,有一天在照镜子时,本杰明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或者自认为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是他的眼睛欺骗了他,还是在十二年的生活中,他的头发在染料的掩盖下已从白色变成了铁灰色呢?他脸上密如织网的皱纹是不是正在变得不那么明显呢?他的肌肤是不是更加健康紧致,甚至像冬天时那样微微泛红呢?他不知道。他知道他不再弓背弯腰了,他的健康状况比出生时好了许多。
“这是不是意味着——”他想,又不敢想。
他去见父亲。“我长大了,”他坚定地说,“我要穿长裤。”
父亲迟疑了一下。“噢,”他最后说,“我不知道。十四岁是穿长裤的年龄——你还只有十二岁。”
“但你必须承认,”本杰明反驳道,“我比同龄人个头要高。”
他的父亲看着他,陷入了虚幻的沉思。“我不这样认为,”他说,“我十二岁的时候跟你一样高大。”
这不是事实——罗杰·巴顿之所以会这样想,完全是为了无声地说服自己,儿子与常人没什么两样。
最后他们达成了协议:本杰明继续染发,更积极地尝试与同龄男孩玩耍,在街上不再戴眼镜或拄拐杖;作为对这些让步的回应,他第一次被允许穿长裤。
4
关于本杰明·巴顿十二岁至二十一岁之间的生活我不想多说。只要指出这些年他还是照例没怎么长大就够了。十八岁时,他像一个五十岁的人一样挺拔;他的步伐有力;他的头发更多了,而且变成了深灰色;他的声音不再沙哑颤抖,而是变成了健康的男中音。父亲把他送到康涅狄格去参加耶鲁大学的入学考试。本杰明通过考试,成为了新生中的一员。
入学后第三天,他接到学院教务主任哈特先生的通知,要他到办公室去制订学习计划。本杰明照了一下镜子,认为他的头发需要用棕色染料染一下。他焦急地在梳妆台的抽屉中寻找,却找不到染料瓶。然后他想了起来——他前一天已经把染料用光,把瓶子扔掉了。
他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他五分钟后就要赶到办公室。没有办法——他必须去。他去了。
“早上好!”教务主任彬彬有礼地说,“你来打听儿子的情况吗?”
“呃,其实我的名字就是巴顿——”本杰明开始说,但哈特先生打断了他。
“很高兴见到你,巴顿先生。我正在等你儿子,他随时会到。”
“那就是我!”本杰明脱口而出,“我是新生。”
“什么!”
“我是新生。”
“你在开玩笑吧。”
“绝对没有。”
教务主任皱起眉头,看了一眼面前的卡片:“这里明明写着本杰明·巴顿的年龄是十八岁嘛。”
“那是我的年龄,”本杰明肯定地说,脸色有些发红。
教务主任不耐烦地看着他:“巴顿先生,你不指望我会相信你的话吧?”
本杰明勉强笑了。“我是十八岁,”他重复道。
教务主任脸色铁青地指着门口。“出去,”他说,“离开我们的校园,离开我们的城市。你是个危险的疯子。”
“我是十八岁。”
哈特先生打开了门。“太可笑了!”他喊道。“你这种年龄的人跑到这里来做新生。十八岁,是吗?那好,我给你十八分钟滚出城去。”
本杰明·巴顿不卑不亢地走出注册室;等候在大厅的五六个本科生用惊奇的眼光望着他。他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对仍旧站在门口、面带怒容的教务主任,用坚定的语气重复道:“我是十八岁。”
在大学生们的吃吃笑声中,本杰明向外走去。
但是命中注定他不能这样轻易地离开。在沮丧地走向火车站的路上,他发现几个大学生尾随着他。然后跟着他的人越来越多,由几个变成一群,由一群变成了密密麻麻的一大片。人们纷纷议论说,一个疯子通过了耶鲁的入学考试,而且试图冒充十八岁的年轻人。整个学院都沸腾起来。男人们不戴帽子就冲出教室;橄榄球队员停止训练,加入了人潮;教授夫人们帽子也挤歪了,撑裙也没穿正,跟在队伍后面喊喊叫叫。人群中发出一连串评头品足的闲言碎语,句句直指本杰明·巴顿脆弱的情感。
“他一定是个永世流浪的犹太人[1]!”
“他这样的年纪应该上预备学校!”
“看看这位神童!”
“他以为这是老年之家吧。”
“上哈佛去吧!”
本杰明加快了步伐,然后索性跑起来。他要让他们瞧一瞧!他会去哈佛,他们会为自己这些不负责任的嘲弄后悔的!
安全地登上开往巴尔的摩的火车后,他把头伸出窗外。“你们会后悔的!”他大声喊道。
“哈,哈!”大学生们大笑起来,“哈,哈,哈!”那是耶鲁大学有史以来犯下的最大的错误。
[1]宗教典故。据说犹太人因嘲弄了受难的耶稣,被罚流浪直至耶稣再现。
5
一八八〇年,本杰明·巴顿二十岁。作为对这个生日的庆典,他开始了在罗杰·巴顿五金批发公司的工作。同年,他进入了社交界——他的父亲坚持带他参加了几次时髦的舞会。罗杰·巴顿现在已经五十岁了,他和他儿子越来越喜欢在一起了——事实上,因为本杰明停止了染发(仍旧是灰色的),他们看起来年龄很相近,说他们是兄弟人们也会相信。
八月的一个晚上,他们穿着礼服登上敞篷马车,前往巴尔的摩近郊的谢夫林乡村舞厅跳舞。那是一个美好的夜晚。一轮满月给乡间小路洒满了柔和的银光;迟开的收获季花朵在静谧的夜空中散发着诱人的清香,宛如低沉可辨的轻笑。广阔的原野上覆盖着地毯般的亮闪闪的麦子,像白天一样明澈。此时此刻,人们几乎不可能不为这美丽的夜色陶醉——几乎。
“干货行业前景非常广阔,”罗杰·巴顿正在说。他不是一个注重精神生活的人——他的审美观只有初级水平。
“像我这样的老年人不能学习新东西了,”他意味深长地说,“美好的未来是属于你们这些精力充沛的年轻人的。”
远在道路的尽头,谢夫林乡村舞厅摇曳的灯光映入眼帘;叹息般的声音不断传入他们的耳鼓,不知是小提琴的哀怨,还是月光底下银色麦浪发出的簌簌声。
他们在一辆漂亮的马车后面停了下来,上面的乘客正在下车。先下来的是一位妇人,然后是一位年长的绅士,最后是一位妙龄小姐,美得能叫人犯罪。本杰明突然一惊,似乎有一个化学变化熔化和重组了他身体中的所有要素。他浑身颤抖,热血上涌,两颊绯红,心跳加剧,他第一次坠入了爱河!
女孩身材苗条纤弱,头发在月光下是灰白的,在门口噼啪作响的煤气灯下却呈蜜黄。她的肩上搭着一条点缀着黑蝴蝶的柔黄色的西班牙披巾,撑开的裙脚边,一双脚像闪闪发光的纽扣。
罗杰·巴顿凑到儿子跟前。“那个女孩,”他说,“是希尔迪加·蒙克里夫,蒙克里夫将军的女儿。”
本杰明冷漠地点点头。“小美人,”他若无其事地说。但当黑人招待领走马车时,他又加了一句:“父亲,你也许可以把我介绍给她。”
他们加入了以蒙克里夫小姐为中心的一群人。她按照旧传统,在本杰明面前深深地行了屈膝礼。是的,他可以请她跳舞。他谢了她,然后走开了——犹犹豫豫地走开了。
等待显得没完没了。他站在墙边,默默地,谜一样地,用恶毒的眼神看着那些年轻的巴尔的摩纨绔子弟。他们都带着满脸的崇拜,在希尔迪加·蒙克里夫身边周旋着。在本杰明眼里,他们是多么讨厌啊!那红润的脸色真叫人受不了!他们唇边弯曲的棕色小胡子使他反胃。穿书吧
但是,当他的机会一来,他就和她伴着巴黎最时髦的华尔兹慢步滑入变幻中的舞池,他的妒忌和焦虑像薄冰一样融化了。陶醉其中,他觉得生命才刚刚开始。
“你和你兄弟刚好与我们同时到达,是不是?”希尔迪加用她那鲜蓝色珐琅般的眼睛望着他。
本杰明犹豫不决。假如她错把他当作父亲的兄弟,他是否应该向她挑明真相呢?他想起了在耶鲁的经历,决定保持缄默。反驳一位女士是不礼貌的,让他的荒唐身世破坏这美好的夜晚是一种罪过。也许以后吧。想清楚了以后,他点点头,微笑着,听她说话,心中十分愉快。
“我喜欢你这年龄的男人,”希尔迪加对他说,“年轻男孩傻里傻气。他们告诉我他们在学校喝了多少香槟,玩牌时输了多少钱。像你这年龄的男人知道如何欣赏女人。”
本杰明觉得自己几乎要向她求婚了——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控制住自己的冲动。
“你是浪漫正当年啊,”她接着说,“五十岁。二十五岁太追名逐利;三十岁总是由于劳累过度而脸色苍白;四十岁的人故事太长,每个都得花上抽一整支雪茄的时间才讲得完;六十岁——六十岁太接近七十岁了;但五十岁是成熟稳健的年龄。我喜欢五十岁。”
本杰明似乎也觉得五十岁是一个荣耀的年龄。他热切地希望自己就是五十岁。
“我经常说,”希尔迪加继续说,“与其嫁一个三十岁的男人来照顾他,不如嫁一个五十岁的男人来接受他的照顾。”
那天晚上剩下的时间里,本杰明都沉浸在蜜色的雾霭中。希尔迪加与他多跳了两支舞。他们发觉他们对任何问题的看法都惊人地一致。下个星期天她会与他一起出去兜风,这样他们可以对这些问题进行更深入的讨论。
本杰明和父亲在拂晓前坐着马车回家时,第一群蜜蜂正从巢中嗡嗡飞出,月色在晨露中逐渐消失。本杰明隐隐约约听见父亲在谈五金制品批发。
“……你认为继锤子和钉子之后什么东西最值得关注呢?”老巴顿说。
“爱情,”本杰明心不在焉地回答。
“吊耳?”[1]罗杰叫道,“我已经谈过吊耳了。”
本杰明茫然地望着他。东方的天空突然露出一缕曙光,一只黄鹂在枝叶繁茂的树丛中刺耳地打了一个呵欠。
[1]本杰明是说love(爱),他父亲听成了lug(吊耳)。
6
六个月后,希尔迪加·蒙克里夫小姐与本杰明·巴顿先生订婚的消息被公开了(我之所以说“被公开”,是因为蒙克里夫将军声称他宁可倒毙在自己剑下也不宣布这件事)。巴尔的摩社交界的兴奋几乎达到了疯狂的程度。差不多已经被遗忘的本杰明的身世又被翻了出来,被人们当作不可思议的传奇故事,添油加醋地加以宣讲。据说本杰明实际上是罗杰·巴顿的父亲,也有人说他是罗杰·巴顿在狱四十年的兄弟,还有人说他是改头换面的约翰·威尔克斯·布恩[1]——末了,还说他头上长了两个小小的尖角。
纽约报纸的星期日副刊用了许多非常有趣的漫画对这件事情肆意渲染。在漫画中,本杰明·巴顿的头有时候长在鱼身上,有时候长在蛇身上,最后长在了一块铜铸躯体上。新闻界称他为“马里兰神秘客”。但是,就像经常发生的那样,他的真实故事却很少为人所知。
然而每个人都同意蒙克里夫将军的观点:一个本来可以嫁给巴尔的摩任何一个求婚者的活泼可爱的女孩,却投入了一个足有五十岁的男子的怀抱,这是一种“罪孽”。罗杰·巴顿先生徒劳地在《巴尔的摩火焰》上用大号字体公布了本杰明的出生证。没人相信。你只要亲眼去看一看本杰明就行了。
两个当事人毫不动摇。关于未婚夫的不实之词如此之多,以致连真实情况希尔迪加也坚决不相信了。蒙克里夫将军向她指出,五十岁的男人——至少看起来像五十岁的男人——死亡率很高,但没有效果。他告诉她五金批发行业不稳定,也是徒劳。希尔迪加决定为成熟而结婚——她也真的嫁了……
[1]约翰·威尔克斯·布恩,在福特剧院刺杀林肯总统的舞台剧演员。他在刺杀林肯12天后,于弗吉尼亚北部的一间农场被北方士兵所杀。其家族都在马里兰。
7
希尔迪加的朋友们至少弄错了一件事:五金批发业惊人地兴旺。在本杰明结婚的一八八〇年至他父亲退休的一八九五年这十五年间,这个家庭的财富翻了一番——而这主要归功于公司的年轻成员。
不用说,巴尔的摩最终敞开胸怀接受了这对夫妻。当本杰明出资为他出版曾被九家知名出版社拒绝的二十卷《南北战争史》时,蒙克里夫老将军也与女婿和解了。
十五年来,本杰明本人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似乎全身的血管里都充满了新的活力。他开始觉得清早起来,以轻快的步伐在熙熙攘攘、洒满阳光的大街上行走,为锤子发货、钉子装运等业务不知疲倦地工作是莫大的快乐。一八九〇年他实施了一项有名的商业政变:他提出动议,所有运钉箱上的钉子都应该算作收货人的财产。这个动议由大法官福索尔批准成为法令,每年为罗杰·巴顿五金批发公司节约了超过六百枚钉子。
此外,本杰明发觉他越来越为生活中纵情声色的一面所吸引。由于他日益增强的享乐欲望,他成了巴尔的摩头一个既拥有又驾驶汽车的人。他的同龄人在街上遇见他,都会羡慕地盯着他那充满活力的健康身影。
“他好像每年都变得年轻一点,”他们说。如果现年已经65岁的老罗杰·巴顿在刚开始时没有给予儿子应有的热情欢迎的话,他终于也用近乎谄媚的殷勤来弥补了。
就是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一个不愉快的话题,但这个话题还是一笔带过为好。只有一件事使本杰明·巴顿伤脑筋,那就是他的妻子对他失去了吸引力。
那时希尔迪加已经三十五岁了,有一个十四岁的儿子,叫罗斯科。在刚结婚的一段时间里,本杰明是很崇拜她的。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她蜜黄色的头发变成了不那么令人激动的褐色;珐琅般的碧眼变得像廉价的陶瓷——更有甚者,她变得太习惯于自己固有的生活方式,太平淡,太自足,她的兴奋缺乏生气,她的品味也过于老成持重。刚结婚的时候,她“拖”着本杰明去跳舞和赴宴——现在情况正好相反。她跟着他外出参加社交活动,但全无热情,她的热情已经被惰性消耗殆尽,这种惰性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而且一粘上就再也无法摆脱。
本杰明的不满越来越强烈了。当一八九八年西班牙战争爆发时,鉴于家庭生活是如此枯燥乏味,他决定参军。鉴于他在商界的影响,他先被任命为上尉,然后由于工作出色而当上了少校,最后被提升为中校,恰好赶上了有名的圣·胡安山激战。他在战斗中受了轻伤,获得了一枚奖章。
本杰明非常迷恋活跃而刺激的军旅生活,对要退伍非常惋惜;但他的生意需要照料,因此他还是辞职回了家。一支铜管乐队在车站迎接他,并且护送他到家门口。
8
希尔迪加在门口挥着一面大锦旗迎候他,甚至当他亲吻她的时候,他的心也直往下沉,三年离别真让他们损失惨重。她现在已经是头发中隐约夹着白丝的四十岁女人了。这景象真让他压抑。
在楼上的房间里,他在熟悉的镜子中看见了自己——他靠近一点,焦虑地察看自己的脸,与战争爆发前穿着军服拍的照片比了比。
“老天爷呀!”他大声说。这个过程还在继续着。的确如此——他现在看上去就像一个三十岁的人。但他的心情并不愉快,相反倒是很不安——他越来越年轻了。他一直希望一旦他的外表年龄与实际年龄相当,他出生时的那些荒唐现象就会消失的。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个寒噤。他的命运为什么这么可怕,这么不可思议!
下楼时,希尔迪加正在等他,她显得很不愉快。他不知道她是不是终于发现了什么。为了缓解他们之间的紧张气氛,在晚餐时,他用一种他认为是小心翼翼的方式提到了这个问题。
“你看,”他若无其事地说,“人人都说我看起来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年轻。”
希尔迪加轻蔑地瞟了他一眼,冷笑了一声:“你以为那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吗?”
“我不是自夸,”他不安地强调说。
她又冷笑了一声。“这个念头,”她说,然后停了一会,“我认为你应该有足够的傲气来放弃它。”
“这怎么可能?”他问道。
“我不打算与你争论,”她反驳道,“但处事方法总有对错之分。如果你决意要做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我想我不可能阻止你,但我确实认为这样做是很自私的。”
“但是,希尔迪加,我真的没有办法。”
“你还是有办法的,你只是固执而已。你存心与其他人不一样。你以前总是这样,你以后也还会是这样。但只要想一想,如果每个人都像你一样考虑问题怎么办——这个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
面对这样一种空洞的、无法回应的说词,本杰明也无言以对。从此以后,他们之间的裂痕越来越大了。他有时候甚至感到纳闷,她怎么可能对他有过吸引力。
令他们的关系雪上加霜的是,随着新世纪的临近,他发现自己对寻欢作乐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巴尔的摩的所有聚会上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他与最漂亮的少妇跳舞,与社交界最受欢迎的年轻女子谈天,而且觉得与她们相处非常惬意;而他的妻子,一个已经显露不祥之兆的老年贵妇人,坐在年长女伴中间,时而傲慢地表示不满,时而以严肃、疑惑、责备的目光紧紧地盯着他。
“看!”人们评论说,“多可惜!这个年纪的小伙子与一个四十五岁的妇人拴在一起。他准比他妻子年轻二十岁。”他们已经忘记了——人们总是健忘——早在一八八〇年,他们的父母也对这对不相配的夫妻评头品足过的。
本杰明在家里日益增多的烦恼为他的许多新爱好所弥补。他开始打高尔夫球,而且成绩斐然。他也热衷于跳舞:一九〇六年他是跳波士顿舞的专家;一九〇八年他成为跳玛嬉喜舞的高手;一九〇九年他的城堡舞成为城里所有年轻人羡慕的对象。
当然,他的社交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的生意;但他苦心经营五金批发业已经长达二十五年,他觉得很快就可以将生意交给儿子罗斯科了。罗斯科刚从哈佛毕业。
事实上,人家经常将他和他儿子弄混。这使本杰明感到很高兴——他很快就忘记了从西班牙战争回来时曾经有过的恐惧,并且对自己的外貌感到了一种天真的快乐。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讨厌与妻子一起在公共场合出现。希尔迪加快五十岁了,一看到她,他就觉得荒唐透顶……
9
一九一〇年九月的某一天——罗杰·巴顿五金批发公司交给年轻的罗斯科·巴顿经营几年之后——一个外表看起来大约二十岁的男子申请入读康桥哈佛大学一年级。他没有愚蠢地说自己已经年过五十,也没有提起他的儿子十年前已经从这所学校毕业一事。
他被批准入学,并且几乎立刻成为班上的风云人物,部分原因是他似乎比其他新生成熟一点;他们的平均年龄大约是十八岁。
但他的成功主要还是源于他在与耶鲁的橄榄球比赛中的出色表现。他在球场上冷酷无情,凶猛异常,为哈佛获得七次触地得分和十四次射门得分,而且有一次使全部十一个耶鲁人都逐个被不省人事地抬出赛场。他是大学里最有名的人物。
说来也怪,三年级时他几乎不能做橄榄球队的主力了。教练们说他体重减轻了;其中几位更细心的觉察到他似乎比以前矮了一点。他没有再得过触地得分——事实上,他被留在队里的主要原因是他的威名能够震慑耶鲁队,瓦解他们的士气。
四年级时,他在队里已经毫无作为了。他变得如此瘦弱,以致有一天他被几个二年级学生当作了新生;这件事使他感到十分丢脸。人们把他当成了神童——肯定不超过十六岁就上了四年级——他常常对班上一些同学的俗气感到厌恶。对他来说,课程似乎难了一点——他觉得它们太高深了。他听到他的同学谈论圣·米达思学校——一所有名的预备学校。这些同学中很多人曾经在那里为上大学进行过预备培训。他决定毕业后到圣·米达思学校去学习,躲在身高与他差不多的男孩子当中生活对他来说应该更合适。
一九一四年他毕业了。他口袋中揣着哈佛大学的毕业证书回到巴尔的摩家中。希尔迪加现在住在意大利,因此,本杰明与儿子罗斯科住在一起。虽然他基本上还受欢迎,但罗斯科对他显然缺乏热情——他甚至觉得因为本杰明在屋子里像个青少年那样无所事事,有些妨碍了他的生活。罗斯科现在已经结婚,在巴尔的摩社交界非常活跃。他可不想看到有什么丑闻从家里冒出来。
本杰明不再受刚刚进入社交界的年轻女子和大学生们的欢迎了。他觉得除了与三四个十五岁的邻居男孩交往以外,没什么可做的。去圣·米达思学校读书的想法重新探出头来。
“是这样,”一天他对罗斯科说,“我对你说过几次我想上预备学校。”
“那就去吧,”罗斯科不耐烦地回答。这件事使他生厌,他可不想展开讨论。
“我不能一个人去,”本杰明无奈地说,“你必须帮我申请入学,并且把我送去。”
“我没有时间,”罗斯科断然说。然后他的眼睛眯起来,忧虑地望着他的父亲。“说实在的,”他又说,“你最好不要再这样继续下去了,你最好马上停下来。你最好——你最好”——他停了一下,搜肠刮肚地找词儿,脸憋得通红——“你最好马上调过头来,往另一个方向走。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这已经不是闹着玩的事了。你——你简直是瞎胡闹!”
本杰明望着他,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还有一件事,”罗斯科继续说,“家里有客人时,我要你叫我‘叔叔’——不是‘罗斯科’,而是‘叔叔’。你明白吗?一个十五岁的小孩叫我的名字看起来太荒唐了。也许你最好时时都叫我‘叔叔’,这样你就会习惯。”
罗斯科严厉地看了他父亲一眼,转身走了……
10
谈话结束后,本杰明满怀凄凉地上楼,在镜子里端详着自己。他已经有三个月没有刮胡子了;但脸上除了一根似乎不必去管的细细的白绒毛之外,什么也没有。他当初从哈佛回到家中时,罗斯科曾找他商量,建议他戴上眼镜,两颊粘上假须。看起来他早年的闹剧好像又要重演了。但胡须使他发痒,也使他羞愧。他哭了,罗斯科很不情愿地让了步。
本杰明翻开一本儿童故事书,《比米尼湾的童子军》,开始阅读。但他发现自己老在想着战争。美国在上个月加入了协约国。本杰明想入伍;但是,唉,入伍的最小年龄是十六岁,他看起来却没有那么大。无论如何,他的真实年龄——五十七岁——也已经使他没有资格入伍了。
有人在敲门。男管家拿着一封信,角上有一个官方大印记,是寄给本杰明先生的。本杰明迫不及待地将信打开,兴奋地看起来。信中通知他,许多参加过美西战争的后备军官都要被召回部队担任更高的军职。信中附有任命他为美国陆军准将的委任状,并命令他马上报到。
本杰明激动得跳起来。这是他一直向往的。他抓起帽子,十分钟就来到了查尔斯街的一间大型成衣店,用尖细的、犹疑不定的声音要求量身定做制服。
“你要扮士兵吗,小弟弟?”一个店员随口问道。
本杰明满脸通红。“别管我要干什么,”他生气地说,“我是巴顿,住在佛农山上,现在你该知道我付得起钱了吧!”
“好吧,”店员踌躇着说,“如果你付不起,我想你爸爸也付得起的。”
店员为本杰明量了尺寸,过了一个星期制服就做好了。但他在索要匹配的将军徽章时遇到了困难:店主坚持认为,一个漂亮的基督教青年会徽章看起来一样好,而且更好玩。
一天晚上,背着罗斯科,本杰明离家乘火车去了南卡罗来纳的摩斯比军营。在那里他将指挥一个步兵旅。在一个闷热的四月天,他抵达军营入口,付钱打发了将他从车站送来的出租车,随即转向值班警卫。
“找个人给我提行李!”他轻快地说。
警卫以责备的目光看着他。“小弟弟,”他说,“你穿着这身将军行头要去哪里呀?”
本杰明,美西战争的老战士,双眼冒火地盯着他。不过,唉,他的声音还是变了调的童音。
“立正!”他大吼一声,然后停下来吸了一口气——突然看见哨兵把脚跟一并,将枪握在了胸前。本杰明极力掩饰住满意的微笑。但当他回过头时,他的笑容立即消失了。让这位哨兵服从的不是他,而是一个正骑着马向他们走来的威风凛凛的炮兵上校。
“上校!”本杰明尖声喊道。
上校走向前来,收住缰绳,从容地向下朝他看了一眼,眼中露出愉快的神情。“你是谁家的孩子?”他亲切地问道。
“我很快就会让你知道我是谁家的孩子!”本杰明恶狠狠地说,“从马上下来!”
上校哈哈大笑。
“你要这匹马吗,将军?”
“喂!”本杰明无奈地喊起来,“看一下吧。”他把委任状向上校递过去。
上校看罢委任状,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你在哪里弄到的?”他问道,同时把这份文件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政府给我的,你很快就会知道!”
“跟我来,”上校带着古怪的神情说,“我们到司令部去详细谈一谈。来吧。”
上校转过身牵着马朝司令部走去。本杰明只好跟着他,尽量做出高傲的样子——同时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报复他一下。
但报复没有实现。两天后,他的儿子罗斯科风尘仆仆、气急败坏地从巴尔的摩赶来,护送这位没有了制服的泪汪汪的将军回家。
11
一九二〇年,罗斯科·巴顿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但在随后的庆典中,没有任何人提到这件“事”:那个外表看起来大约十岁,正在屋里玩铅制士兵及迷你马戏团的脏男孩是这个新生儿的祖父。
没有人不喜欢这个稚嫩活泼、脸上挂着一丝忧伤的小男孩。但对罗斯科来说,他的存在是烦恼的根源。按照罗斯科这一代人的作风,他不认为“这件事”是“有效率”的。他似乎觉得,由于拒绝看起来像六十岁,他父亲的所作所为配不上一名“血性的男子汉”——这是罗斯科最喜欢用的词——而是个既古怪又反常的人。的确,把这件事想上半小时就会使他接近精神崩溃的边缘。罗斯科相信人们应该保持年轻的心态,但把事情做到这个地步则有点——有点——有点没有效率。然后罗斯科就不愿再想下去了。
五年后,罗斯科的小男孩已经长大,足以与小本杰明在同一个保姆的照管下一起玩儿童游戏了。罗斯科在同一天把他们两个送到了幼儿园。本杰明觉得玩彩色纸条,制作垫子和链条,以及绘制美丽奇特的小图案,是世界上最有趣的娱乐。有一次他因为表现不好在角落里罚了站——他大哭起来——在大部分时间里,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明媚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贝莱小姐不时用手轻轻地抚摸他蓬乱的头发,他觉得非常快乐。
一年后罗斯科的儿子上了一年级,本杰明仍然留在幼儿园。他非常快乐。有时候,当其他小孩谈起长大后要做什么时,他幼小的脸庞上会掠过一丝阴影;迷迷糊糊中,他凭着一股孩子气,已经知道了那是一些他永远不能分享的事。
日子一成不变地过去,他在幼儿园已经三年了;但他现在太小了,无法知道那些亮闪闪的纸条是做什么用的。他常常哭,由于别的小孩比他大,他怕他们。当老师跟他说话时,虽然他极力去理解,可就是听不懂。
他被人从幼儿园接了回来。他的保姆奈娜,穿着上过浆的方格裙,成为他小小世界的中心。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他们去公园散步,奈娜会指着那巨大的灰色动物说“象”,本杰明就跟着她说。到那天晚上脱衣服睡觉时,他会反复地大声对她说“象,象,象”。有时奈娜让他在床上蹦蹦跳跳。那是很有趣的事。因为蹦跳之后,假如你坐下来的时机正好的话,你就会自然而然地再一次弹起来;假如你跳动时“啊”地叫上足够长的时间,你就会听到一种断断续续的声音,好玩极了。
他喜欢从衣帽架上取下一根大手杖,四处走动,一边用它敲打桌椅,一边说“打,打,打”。有人在场时,年老的妇女会向他发出咯咯声,这使他很高兴;年轻妇女会亲吻他,对此他只好略带厌烦地忍受。当漫长的白昼即将过去,下午五点钟,奈娜就带他上楼,用汤匙给他喂燕麦粥和柔软可口的糊糊。
在他稚气的睡梦中,没有什么烦恼的回忆;大学时代那些美好的日子,那些使许多女孩子心旌摇荡的燃情岁月,都没有给他留下任何印象。他现在所有的是带有牢固的白色围栏的摇篮,奈娜,一个间或来看他的男人,和一个橘黄色的大球,每当他在黄昏入睡前,奈娜就指着这个橘黄色的大球,叫它“太阳”。太阳西沉,他就双眼微闭,昏昏欲睡——没有梦,没有梦来烦扰他。
往事——圣·胡安山上的枪林弹雨;婚后头几年繁忙的夏日里,为了他深爱的年轻的希尔迪加整天工作至夜幕降临;在那之前,与他祖父在蒙罗大街老巴顿的阴暗房子里坐着抽烟到深夜——所有这些都像虚幻的梦一样从他心中消失了,好像这些事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他不记得了。他记不清最后一次喂他的牛奶是热的还是冷的,以及日子是怎样过去的——只有他的摇篮和奈娜的熟悉面孔。其他的他什么也不记得了。饿了他就哭——就是这样。整个下午和晚上,他都在呼吸,周围轻轻的呢喃声和低微的说话声他几乎听不见,只能隐约分辨气味、光明和黑暗。
然后是一片漆黑。他的白色童床,在他上方晃动的朦胧面影,以及牛奶发出的甜香,一起从他脑海里渐渐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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