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姗姗姐关系不错。虽然叫她姐,但她年纪并不大,只是早我两年结婚,多少有些为人父母的经验,一见到我这样三十临近还没结婚的“少年”,她就喜欢以姐自居,并时不时地传授些恋爱经验或介绍个相亲对象什么的。
结婚什么的,在离三十还差一岁的我看来,简直是太遥远。先不提我这外乡人,在城市里如何摸爬滚打才能搞到一个所有权仅为70年的房子了。单单提我所从事的行业——图书出版,虽然有一大批漂亮女孩在身边绕,但人家追求的都是高富帅,最不济也是闷骚的IT男,她们可真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完美代言人。
说到底,这行业的男人,大多数没钱。没钱倒也罢了,毕竟这世界几十亿人口,总有一些只要爱情不要面包的伟大姑娘,但关键是这行业的男人多数还很矫情,人们把这一批人叫作文艺青年。
很不幸,我也是一个文艺青年,确切地说曾经是一个文艺青年,但因为年轻的时候装得有些过头,以致大家对我的印象,还停留在那个没事吟诗作对、动辄狂妄怒骂的少年身上。这样,哪个姑娘敢将身托付,即便姑娘敢,姑娘的妈妈也不会答应的,那可都是历经风雨人生的大妈呀,我这点道行,人不用点我就自动现行。
只有姗姗姐,看出来我是一个悔过自新,想过平凡日子的好少年。
这不,姗姗姐最近“勾搭”上一个网红作家,说这妹子长得不错,最重要的是未婚,于是就热情地拉着我跟她一起见作者,美其名曰这是职务需要。
好吧,身为编辑,我有义务去见一见新生代作者,虽然我不知道老板得知我以工作为名去行相亲之实会有何感想,但我毕竟还是去了。
姗姗姐是个热情的人:“小高,那妹子可不错,你要穿得精神些,说话的时候挺直腰杆,最重要的是自信。”
果然是结过婚的人,说话跟我老妈一个语气。不过考虑到,这事儿毕竟有发生一段恋情的可能性,我还是将自己捯饬得干干净净的。
果然,姗姗姐一见到我,就喜上眉梢:“嗯!不错,这才是三十岁的男人该有的打扮!”
我晕!姐,我才二十九。
约的地方是公司楼下的“陪你咖啡”,走到门口,我忽然心生不安,觉得自己很好笑,怎么可能跟人见上一面就能好上呢,要是有这本事,我至于每年“双十一”的时候躲家里买便宜货吗?
“怎么了?近乡情怯了。”姗姗姐调笑说。
这用词,亏你还是编辑呢。
跟着姗姗姐上楼后,果然看到一位淑女打扮的姑娘,手里捧着咖啡安静地坐在那里。
“丁雨晨吧,我是胡姗姗!”姗姗姐熟络地朝着姑娘打招呼,我则傻了。
网红姑娘也傻了,盯着我,略带迟疑地问:“高白?”
“嗯,你还好吗?”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脑袋犯怵了,就问了句,昔日恋人久别重逢后,必问的一句话。
“怎么?你们认识?”姗姗姐问道。
“我们是大学同学。”丁雨晨勾动嘴角,柔声回答。
“真有缘分啊!”姗姗姐情绪明显激动起来,毕竟今天她是带着双重任务来的,“看来咱们的合作是没跑了呀!”说着,她指了指沙发,“小高,你陪老同学聊聊,你们喝什么,我去买。”
“高白……”
“嗯。”
“这些年,还好吧。”
“还好,你呢?”
“我也还好……”
……
没想到与丁雨晨多年后的第一次见面,竟然陷入了这种语境,我感觉脑子里有点混乱,但想到不能让这种尴尬的氛围再进行下去,就抖了抖肩膀,轻咳一声,故作轻松地调侃道:“没想到以前连作文都不会写的丁雨晨,现在竟然马上要当作家了呀。”
丁雨晨微微笑着看着我,没说话,双眸还和当年一样清澈。
我被她盯得有些心慌,抠了抠手指,用更加轻松的语气说:“大神,求包养呀!”
“扑哧!”丁雨晨被逗乐了,尴尬的气氛一笑而散,“高白,你还跟以前一样逗。”
“你也跟以前一样漂亮!”我下意识地说道,职业习惯,一般遇到女作者总是随口就能各种夸别人长得好看、有气质,这样会增加合作成功的概率。
然而,这一次失灵了,我们的对话又一次陷入尴尬,就像大学时期,我向她表白时候一样。
大学时候,很多男生总是首先挑以前的高中同学“下手”,据说这样成功的可能性大,并且不用担心毕业季分手问题。丁雨晨就是我高中同学,从高一到大学,我们一直是同班同学。
高中时候,丁雨晨个子矮,一头短发,很像个假小子,学习成绩很棒,当然除了语文。那时候,大家都喜欢生长得比较快一些的女生,或许是男人对女人的本能,一些会打扮,胸部丰满的女生,往往会先有男生追求。我也不例外,那时候丁雨晨在我眼里,就是个小不点,完全没有一点女人味儿,她自然就不会入我法眼。
高中毕业,虽不至于犹如洪水猛兽,但推开大学之门看到了更花花绿绿的世界,没有推开大学之门的或继续战斗或进入社会闯荡,总之一切坚固都烟消云散,一切海誓山盟都天崩地裂。
一直到大三,我才发现,原来丁雨晨很漂亮。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天在寝室里,几个哥们就莫名其妙地聊起了班里的女生,八个人竟然有七个都说丁雨晨漂亮,其中竟然还有三个准备追她。
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上大学后,和丁雨晨因为是高中同学,所以,我们走得特别近,但从来也没想过跟她表白什么的。现在突然有人说要追丁雨晨,不知道心里怎么就起了护花的心思。
我是一个天生行动派,第二天就找到丁雨晨,约她吃了个饭,吃完饭后,感觉她吃饱了,就直接说:“丁雨晨,跟你说个事儿呗!”
“嗯!你说。”她一边用纸巾擦着嘴角,一边应答。
“你做我女朋友吧!”我脱口而出,说完,还有点忐忑地看着她,毕竟有前辈说千万不要和红颜知己表白,搞不好连朋友都没得做。
“嗯!好的!”没想到的是,她比我更直接。
“那……你也不问为什么?”这姑娘完全不按套路出牌,正常的姑娘不应该都问一句,“为什么吗?”
“那……为什么?”丁雨晨模仿我的语气,放下手中的纸巾,看着我问。
“我……喜欢你。”
突然,整个世界安静了。丁雨晨就看着我不说话,那清澈的眼睛,似乎有别样的魔力,灼烧着我的语言系统,我完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觉得面颊发烫,好像发了高烧。
安静……直到约莫十分钟后,她才缓缓收回目标,轻声说:“嗯,行!我先回去了,下午还有课。”说完她收拾小包,就走掉了。
留下我一个人,完全不知道这表白算是成功,还是不成功。幸好,第二天,我确认了下,但那次确认却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打击……
“想什么呢,高白。”一个声音打断我的回忆,抬头看,姗姗姐端了三杯咖啡,已经回来了,“这么漂亮的姑娘在你面前,你都不跟人家说话,这不像你呀。”
丁雨晨听到姗姗姐的话,似乎有些好奇,眼睛带着微微谐谑地看着我,当我抬起头看着她的时候。
姗姗姐是个社交高手,本来略微有些尴尬的气氛,被她三言两语就给换了画风,原本还有些紧张的我,似乎因为她的存在而多了些底气,说话也渐渐变得专业起来,时不时地也调侃两句。
丁雨晨还是一如既往,轻声细语,跟上学时候一样,是个安静的小女孩。不过,交谈的结果还算是好的,丁雨晨答应跟我们签约,并聊了些宣传营销的事情。
末了,姗姗姐说:“小高,你送雨晨打车吧,我公司还有事儿,先走一步了。”
轻松的气氛,突然一下又变得诡异起来。
“我送你吧!”
“嗯!”
一路无话,我们走到一个十字路口等车,我有些紧张,双手不知道放哪儿好,雨晨看上去比我轻松得多,她正手里捧着手机,点开打车软件查找。
很快,车来了,丁雨晨冲着我笑:“嗯!我先回去了,下午还有事。”
她上车关上车门,目光就再也没投向我,而是专心致志地摆弄着她的手机,一直到车子开了很远,我才意识到,原来她已经走远。
在我意识里,两个人分手必然是惊天动地的大事,至少有一方痛彻心扉,死活不肯撒手,最不济也要来个泪流满面决绝而别……然而都没有,我和丁雨晨分手,就像随手抛起一块石子,当它完成抛物线轨迹后,就自然而然落地了。
是的,一切平淡如水,简直就是还没咂摸出滋味儿,就咻地一下什么都没了,那感觉和买了一块掺假的泡泡糖一样。
我没留她,她也没留我,更没有在淅沥的雨中,各自回头而情深难舍。没什么好抓住的,也没什么要抓住的,既然要走,就走吧,至少曾经有过。
我这样对自己说,不过想想,好像也没有过什么,跟她交往的几个月里,除了每天一起去教室、食堂、图书馆……好像就偶尔牵个手,至于大学里情侣们都做的事情,一件都没做。
以至于多年后,我再回忆起来,感觉和丁雨晨之间的爱情,还没有我在网上聊的妹子热乎。
而今,又突然重逢,我竟然有些不知所措了,似乎光阴在我的意识里胡乱交错,一时间,有些分不清过去和现在。等丁雨晨的车子,再也看不到影子后,我忽然觉得心口,有点微微的疼痛……或许,是胃病又犯了吧。
人生的无奈之处,就在于此,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不管你有没有做好准备,它都按照它的意愿发生,就好像冥冥之中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安排着一切,我们称之为缘分。
佛曰:缘乃一念之间。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找个理由拒绝掉丁雨晨的稿子,我们估计也没有什么事情再发生,但当主编在选题会上问我对她的作品的意见的时候,我竟鬼使神差地夸了起来。
而一直抱着拯救心态的珊珊姐,则主动地将丁雨晨的书让给我操作,而我竟又莫名其妙地答应。
我不知道当时抱着什么心态,或许是想跟丁雨晨再续前缘,或许真的是这些年的漂泊,让我有些孤单。当我点开QQ,看到丁雨晨亮起来的头像,点开她的空间,看到那熟悉的一切,感觉心里酸酸的,清晰的身体感受,让我觉得仿佛她从未真正地从我的心里离去。
再见丁雨晨是她来公司谈营销事宜,此前我都是跟她在QQ上聊的,虽然还是面对她,但毕竟隔着网络,渐渐地我说话也放肆起来,就跟当年一样。
显然,丁雨晨今天是特意化了妆的,比前次看起来更美,更像一个真正的网红。恰好老板在公司,丁雨晨跟老板见面,我作陪,面对我那气场强大的老板,她一点也不怯场,甚至隐隐还掌握着节奏,所有的宣传条件几乎都是有利于她。夶风小说
这一刻,我有些失神,仿佛听到一个小女孩说:“高白,我是要成为女王的姑娘啊!”
“姑娘,你是海贼王看多了吧!”当时的我这样打趣着。
而那个小女孩,眼睛里却闪耀着光芒,在阳光下,那憧憬而坚定的眼神,一下子就迷住了我。
“高白,我做了女王,一定纳你为妃,哈哈!”
……
“小高,你送送丁小姐!”
老板打断了我的回忆,待我抬起头,看着丁雨晨正笑得嫣然,好似当年贤山上春风里摇曳的映山红。
“丁雨晨,你的书下周就可以上市了,按照老板跟你说的,下下周六,在新华书店给你安排新书发布会吧。”
“嗯,好的,你来安排就好了。”
“到饭点了,一起吃个饭吧。”我鼓足勇气说。
“也好,上次没好好聊,这次我们老同学见面,可以好好聊聊!”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丁雨晨这次和上次有很大的不一样,她还是那个她,只是换了身衣服,化了个妆,但整个人的气质却似乎完全变了,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如果说,上次还能从她的身上找到从前的影子,那么这次,她已经是一个我不认识的丁雨晨了。
“高白,你有没有想过和我重新开始?”刚到饭点坐下,丁雨晨就突然来了这么一句,我看着她的眼睛,很漂亮,跟以前的清澈不同,是带着些许媚意的,还是很亮,但闪烁着我有些看不懂的意味。
而我在这双眼睛的注视下,竟然有些局促,要知道当年都是我盯着丁雨晨,一直到她脸红,现在的我估计比当年的她还不如。
“如果你有这种想法,最好能够打消念头,我们现在不是一类人。”
我诧异地看着她,完全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说,不管怎样,我们都是曾经的恋人吧,况且,我们也算得上和平分手。难道真如大家说的,恋人分手要么就此成为仇人,要么老死不相往来?
“丁雨晨,你……”我很想说一些硬气的话,但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具体是什么原因,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或许这些年的漂泊,已经让我变成一个软弱的男人了吧。
至此无话,沉默,吃饭,看手机,然后礼貌道别。
我一个人行走在古墩路上,夏夜微风吹拂,行人匆匆,汽笛轰鸣,我看到我所能看到的一切,就在我的周身,但又好像遥不可及,虚幻、缥缈……
“高白,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吧!”
“当然啦,我会和丁雨晨永远永远在一起,像天上的星辰一样永久,像脚下的大地一样亘古。”
“真的?”
“当然是真的!”
“那如果我们分手了呢?”
“那一定是你变心了。”
“我才不会变心了,要变恐怕是你会变。”
“丁雨晨,我高白向老天爷发誓,这一生一世,都永远不会变心。”
“那好!我们就永远在一起,秀恩爱秀到老,哈哈!”
……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想到这些,但脑袋仿佛不受控制一样,曾经的一切就像快速播放的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一一闪现。
可能,还爱着吧……但有什么用呢,就像丁雨晨说的,我跟她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
跟丁雨晨第三次见面,是她的新书签售会,让我更加清醒地知道,她的那句“我们现在不是一类人”的意思。
当我和同事布置好签售会现场后,不一会儿,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停在了书店门前,令我没想到的是,丁雨晨从里面走了出来,后面还跟着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挎着两个包。Μ.chuanyue1.℃ōM
“我助理,小陈。”丁雨晨看到我后,淡淡地说。
这时我才知道,丁雨晨现在真的和我不是一类人了,她靠着网上的人气,开了一家公司,现在市值好几千万了,而我……一个月收入几千的小编辑,为他人作嫁衣裳的无名小卒。
签售会现场很火爆,丁雨晨的人气确实很高,这是我完全没想到的,竟然有四五百人前来。
站在台下,看着丁雨晨侃侃而谈,讲着她的奋斗经历,给听众们灌输着贴着她的标签的心灵鸡汤。
原来,她已经变成了这样的一个人。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为了活给自己看的,那些告诉你道理,教你该如何过人生的人,都是不值得相信的,当然也包括我。你该做的,是遵从自己的内心,做你想做的事情……”
讲到高潮处,她的粉丝们,纷纷喊道:“晨爷,霸气!”
是够霸气的,这些话,对于我们这些做书的人来说,就是一些无聊的道理,但不知道为什么人们会如此迷恋。
而坐在那里,享受掌声、拥戴的丁雨晨,真的变成了我眼里的一个陌生人。三次见面,她三个样子,终于,我再也找不到一点从前,甚至怀疑我和她有过曾经。
签售会大获全胜,老板在书店附近的饭店定了饭,开庆功宴。
公司的人纷纷向丁雨晨示好,她频频举杯,一次又一次灌下血红色的葡萄酒,我静静地坐在一旁,看着她,像是美艳至极的吸血鬼女王。
“老同学,这次真的谢谢你,把我的书做得这么好。”
待所有人都跟丁雨晨喝过后,她举着酒杯,向我示意,而此时老板也颇有深意地看着我,似乎有些不太满意我的表现,像丁雨晨这样注定会畅销的作家,我竟然不主动维护关系,她显然有些不满。
“主要是你的内容好,我其实没起什么作用的。”老板盯着,我只好硬着头皮,客套起来,“不知道雨晨你的下一部作品准备什么时候写啊,很期待和你再次合作呀。”
……
最后,丁雨晨喝得有些多,由她的助理小陈搀扶着,老板见状,示意我送她回去。
下了楼,丁雨晨对小陈说,“你去把车开上来,我在这里等你。”
小陈走后,丁雨晨突然精神起来,像是没有喝过酒一样,美眸闪光,看着我:“高白,以后我们不要再见面,也不要再联系了吧。”
说完,她就走到饭店地下车库的出口,只留给我一个背影。
……
很长时间,我都想不明白,她为何如此决绝。直到有一天,陈雪打电话给我,她是丁雨晨大学时候的闺密,我和丁雨晨所有的事情,她都知道。
“高白,丁雨晨出事儿了,我是陈雪。”
“怎么了?”
“她要结婚了!”
“挺好啊,恭喜她!”
“好个屁,昨天她还在我这喝酒,喝醉了一直念叨着你,说你当年对她如何如何好,还说她的新书也是你做的。”
……
“她根本就没忘掉你。”
“可是,我跟她再也回不到从前,也没有重新开始的起点。”
陈雪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她又说:“你知道,雨晨跟我说了一句什么话吗?”
“什么?”
“愿所有错过不再打扰。”
“嗯,我知道了!”
“你……你知道个屁!忘不掉就是忘不掉,爱情需要那么多狗屁的文艺吗,你们两个真是急死我了!不行,我得给你俩再撮合撮合。”
……
最终,丁雨晨还是结婚了,没给我发请帖,在她结婚的当天,她删掉了我的QQ、微信好友,微博也取消关注……真的一切都烟消云散了。
“高白,不管我怎么样,你必须要一直对我好,必须永远霸道地将我留在你的身边,如果你不这样做,我一定不再跟你联系,也不会再让你找到我,一切有关你的信息,我都会消除,就好像你从来不曾在我生命里出现过一样。你能做到这样吗,做得到,我就做你的女朋友。”
“我可以……”
这是我向丁雨晨表白后,第二天向她确认时,我们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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