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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回忆,无非就是对往事的不舍,正因为依依不舍,所以才会念念不忘,回忆也就是在这反复念恋之下不断累积出来的心理。我的回忆是2003年9月开始念念的,那一年、九月、初二、第一个学期,我最敬爱的思琳老师调离屏中,我喜欢的娜也转校去了县城的学校,老师的辞别,女孩的离去,对我的打击是相当之大,在这极为痛苦的状态之下,内心的情绪无处诉说、无人解忧、没人排难,我偷偷的到乡上的邮政所,找到了思琳老师所在中学的小镇的邮政编码,就这样忐忑不安的给老师写去了我的第一封信。在给老师写信的过程中,我开始慢慢学会回忆起来,在给老师写信的过程中,我开始学会念恋起往事来。
2003年12月,我收到了老师的第一封回信,虽然已经是十五年过去了,然而老师的信我也一直都完好的收藏着,存在我那小小的储信盒子里。就是今天,也就是现在,我拿着老师曾经的信,那些已经泛了黄的信纸,毕竟也已经有十五个年头了呢。我静悄悄的坐在书桌前阅读起来时,也任然能勾起我当时收到信时的激动,读信时的兴奋,我一个十三、四岁的毛头小子,忐忑不安的给老师写去了我的第一封信,信的内容确实是没有记忆了,写信的格式是否正确也完全没有映像。但是那时给老师写信时不安的心情却依然触动得让我不安,为何不安,因为我不确定老师是否还会记住我?是否能收到我的来信?收到信后是否回给我回信?这一连串的问号,都让当时的我寝食不安好多天,让我的精神紧绷了一阵子。直到收到老师的来信,看到了老师的回信,我那不安的精神终于得到释放,心情也开始转向了晴朗,人也变得精神起来,想想那一段时间真的是激奋好久好久………那一段记忆也因此念念不忘………那种心情也就从此恋恋不舍,所以现在十多年过去了,我也还记得,而且越忆越清晰……多年后的今天,我才发现,其实写信,本来就是一个回忆的过程,边写边忆……边忆边写……也还深深的记得老师的第一封回信……记着那一封让我激动了很久很久的回信……m.chuanyue1.comΜ.chuanyue1.℃ōM
吴标同学:
你好!收到你的来信,我非常高兴,我是今早12月9日,即你们歌咏比赛这天第4节收到的,刚好我第五节还有课,(这边早上上5节课),我还拿了你的信念给他们听呢。你说得对,他们与你一样活泼。因为今年我又从初一带起,上五个班的政治,暂不做班主任。
时间确实过得很快,转眼一个学期又过去了,我离开你们时,我也很想你们,也很想多跟你们聊聊的,但我又怕对你们的情绪不好,所以当时我尽量回避你们。人生总有离别和相聚的时候,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静老师对你们也很好,我就放心了。但我还是会常常想起你们的,有时也会拿当时的日记来翻翻看,想想我和你们一起度过的日子,真是有苦有乐,但总的还是乐,因为苦中也会带有乐,我也会常常在课堂上讲些与你们一起度过的日子给这边的学生听。这边学生大部分也是比较听话的,只是个别学生让老师多费心。我现在上五个班,四个班纪律都可以,只有一个班吵,有时让我生气,不过教育之后,他们基本安静了。现在我们97班纪律怎样?大家还过得好吧,成绩也可以吧,大家没有什么大事发生吧,老师希望同学们都能平平安安的度过三年,你们几个成绩较好的同学能如愿以偿的考上高中,不想上高中学校的同学也能平平安安顺利读完初中,这是我们老师的心愿。
现在多想回去看看你们,可时间不允许,这边周末也经常补课,不过我想可能到明年4月份之后才能回去,那时老师也当妈妈了,现在我也比以前肥了,身体非常好,请同学们放心。吴标,你说你这次段考成绩不是很理想,你说得对,这是正常的,世界上没有常胜将军,只要努力,对自己有信心,总结失败原因,成功离我们并不遥远。
好了,有时间我再与你们聊吧,烦转告同学们,我身体及工作都好,并祝同学们学习进步,生活快乐。最后也衷心的祝你梦想成真。
思琳老师
2003129
看着那些泛了黄的信纸以及老师留下来的字迹,看着老师信里诚恳的言语。老师称呼我为吴标同学,毕竟是第一次给我回的信,又加上她离开屏中又将近有大半个学期了,对我难免也有所生疏,加上同学两个字也是情理之中。但是当时的我,根本就不在乎这些东西,只要老师能过记得我,而且还给我回了信,这对我来说就已经是很大的惊喜了,那里还有什么心思去在乎老师还会记得我多少呢。但是在后面老师的来信中就直接称呼我为吴标了,同学两个字也都是省略掉了,老师称呼我为吴标也是她习惯的叫法。因为直呼我的姓名吴统标或者省去姓叫我统标同学,真的不如省去统字叫做吴标听起来舒服。然而我在同学们之间的叫法那就多了去了,什么外号都有,什么称呼都有,每个时期都不一样,每一段时间都不同,什么标哥、标叔、标爷、阿标、老标、老bill、标等等,在这些称呼中最喜欢的就是吴标和老bill这两个称呼了,吴标是老师这样称呼我的,喜欢也是正常的事。然而老bill呢,就是娜对我的称呼了,从初中开始,她就这样叫唤着我了。为何称作老bill,这并不是我的英文名字,初中的我还是玩不起那么高大上的外国名字,确实现在也还是一样的玩不起,只是因为标字在粤语的的读音和英文里bill读音相似而已,我们都是生活在壮语和桂柳话的土地上,对于粤语自然是一窍不通,但是大家为何就叫我bill呢,或许就和那时香港电影的流行的有关系吧,虽然粤语我们是不会说,但是电影里也总会有,简单的一些句子也都能学出一两句。还有一个就是bill的读音,在我说的壮语里就是一种虫子,专门生长在干枯的竹竿里,大家给我起的这个外号,很大原因就是和这虫子有关的罢。
“名字而已,也就是一个符号,不必在乎那么多的”,这是娜在一封信里和我说的,因为是写信,开头第一句总免不了称呼,于是我也给她起了个谐音的英文名字,也算不上是给她取的吧,因为她给我写初中毕业纪念册里的昵称,写的就是和她名字谐音的英文,我只不过是照着毕业册里的昵称稍微做了一点改动就拿来用了,不同的是她写的昵称最后一个字母用的是音标,而我给她的称呼最后的字母用的是a。或许在高中时,她在给我回信的时候,也早已经把给我写过毕业纪念册的事情忘记得一干二净了,她给我留下的英文昵称,怕也是已经没有记忆了,所以她给我回的信时也就说了那么一句不必在乎的话。然而娜在我毕业纪念册里的留下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词,我却如数珍宝一般铭记在了心里,存在了我的大脑了,现在回忆起来也是难以忘怀,就像老师给我的第一封回信的那种感觉,那种心情,触动得最深刻,记忆也是最清晰。
确确实实也就如娜说的一样,也就是一个符号而已,又何必在乎那么多呢。虽然在后来也有过许许多多的外号和称呼,但是称呼我为吴标或者老bill的人确确实实也已经是没有了。在这29岁的年纪,接近而立之年的年龄,已经是很少,能为身边所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情去触目惊心的了,即使是天要踏下来,地要裂开去,不过也就是淡然处之,安然对之,泰然去应之,什么我命由我不由天,天命由我也不由天的豪言壮语,激言昂词,在这天崩地裂的自然灾害面前,又显得那么脆弱不堪,变得多么苍白无力和无词以对。所以29岁以后的我,在处理很多事情的时候,也都是抱着这样的一种心态,看似风平浪静,四平八稳,其实也有自己的波涛汹涌和急躁慌忙,也并非事事都能顺心。虽然流逝的岁月早已经把那个稚嫩的心,变得沟壑纵横,面目全非,也很难再激起内心深处的一丝涟漪,然而老师的这封泛黄了的信件,这些退了色的墨迹却让我的看似平静的心脏,再次跳动不安,让我思绪不断……让我的记忆又在翻滚不停息……让我想起了屏中的点点滴滴……想起我在97班里度过的两年的往昔……我的同学们……我的九十七班,还有我“娜”深爱着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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