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的工作就是这么的轻松,看来招工的那个王大科长并没有骗我们的主角陆萌祖,虽然工作环境有点吓人,但总的来说,还是很舒服的,其间可以去租些小说来看看,那时没有玄幻小说出现,租书店里全是武侠小说,至于言情小说就不适合在那重地方看了说倒可以看,但怕尸体里面有s果因此而让这此sè鬼活过来,馆长不找他谈话,阎王爷也会对他有意见的,更何况会让世间本就男多女少的不平衡现象更加严重,这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
当天下班后,陆萌祖走出馆内,来到外面一个公用电话亭,打了个电话回家,家里没有安装电话,只是村里的村长家有一个电话,材长也是陆姓本家,让村长帮传个话,报个平安。
一个月的见习期就这样过去了,要说陆萌祖学到了什么,还真没学到什么,只是胆子变大了,现在见死人也心不惊,肉不跳了。慢慢地他的师傅周昆也放心单独让他一个人上班了,而周师傅则有时在上班时间偷偷溜出去找他在馆外的情人幽会,管尸体的有情人真让我们单纯的小陆大大的猜想了一下。这都是听常亥说的,现在常亥与他更熟了,组里的人的情况都与他说,不过常亥这小子也有能耐,连人家老婆是穿什么样的内裤都知道,周师傅的情人是个寡妇,听说曾经与五个男人结过婚,但五个男人都离奇地死去了,外边的人称黑寡妇,这五个男人没一个得好死,不是暴病死就是出事故,死的时候都见血,所以认识她的人都很怕她,都认为是她克死了她前面的五个男人,试想如果死一个丈夫可能还是偶然,死两个是可能,死三个是应该是,死四个就是确定,死五个就让人望而止步,常亥说黑寡妇也就四十出头,风韵犹存,说到这里还看见我们的常亥同志流了一把口水。每次黑寡妇的男人死了很巧的存在周师傅管的房间,一来二去,眉来眼去,从最初的礼尚往来到最后的动手动脚,再到最后的手脚并用,两个人就好上了。这两个都不是好东西,陆萌祖心想,至于他们为什么不结婚倒不是因为周师傅家里有老婆,而可能是因为黑寡妇是个不祥人,周师傅也怕把自己交待在自己管的房间里的吧。
在殡仪馆工作了一个月,老尸,小尸,男尸,女尸,见了不少,也碰到过来看家属时伤心yù绝的家属,也碰到过猫哭耗子假慈悲的家属,更多的是的见到不掉一滴眼泪的家属。据他观察发现,尤其是有钱人死后,其亲属来看尸体时,都没有什么悲伤的样子。其中一个最过份的是,有个男的富翁死了,他老婆来看他,口上还涂着口红,穿着红衣,别头花,不知那个去世的富翁如果有在天之灵会做何感想。真是人生百态,世态炎凉,陆萌祖心有所感慨,以前他是个学生仔,没有见到过什么世面,总认为世界是美好的,就像教科书上写的,老人病了都有孝子,现在看来,不知是人心不古还是这个世界已经变了。
工作满一个月了,领到了久违的薪水,虽然工作环境不容乐观,但第一次领到靠自己劳动赚来的钱,心里还是很激动的,他写了封信回家,告诉家父母亲他已经找到工作了,当然没说在殡仪馆工作。正好这天是星期天,陆萌祖到邮局寄了三百块钱给父母亲让他们也高兴高兴,之前留在家里的两万块,除了还人家,现在应该没有多少了。并且破例的到市中心吃了一次大餐,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餐,也就二十元,刚好那老板认识他,好象是他之前管过的尸体的一个家属,因为有好多客人也不好说什么,但看得出来,那老板对他很冷淡,走近他还依稀可听见他口里念的佛语,这可与他每次去看他老妈尸体时的热情成为相反的对比。这时陆萌祖才感觉到他的职业确实不为世人所理解或接受。在他吃完饭付钱走后,还可听见老板吩咐他的伙计把他用过的碗筷仍了,他心里虽很气愤,但也没有办法,这就是现实。但想想自己是劳动所得,不偷不抢,也就心安理得,我劳动,我得报酬。
这时已经十月了,天气开始转凉了,那时离家走的匆忙,才带了一套冬天穿的衣服,想想还有几百块钱,忘掉吃饭时的不快,决定再去买一套过冬穿的衣裤。
男人买衣服都是直来直往的,来到市中心的一个平价商场,找到一个成衣铺,谈好价钱就买了一套衣裤,蛮便宜的。正在他装好衣服,转身要离开的时候,看见对面那个铺子里面有个贼头贼脑的小青年很自然的把他的一只手伸进了一个正在翻看衣服的青年女子的皮包里。
小偷这两个字马上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要不要制止呢,答案是肯定的,陆萌祖的祖上都是老实人,经常教育自己的儿孙要乐于助人,再加上陆萌祖刚从学校出来,头脑的正义感很强。所以到他出手时他出手了。
他快步走上去,右手大力抓住刚好伸进包里的手,一边大声说“有贼”,那小青年见有人喊,刚想抽回手跑开,却发现那只手已经被另一个人的大手给抓住了,情急之中,忙条件反用另一只手抽出一把尖刀来,恶狠狠的刺向陆萌祖的手,陆萌祖虽然在家时虽然经常干农活,力气很大,但灵活度就不够了,一声,尽管他已经很快的抽回了手,但刀尖还是刺在了刚抽回的中指末节上,顿时一股钻心的疼痛的涌了上来,十指连心,再看中指,几滴血液已经涌了出来。【穿】
【书】
【吧】
听到陆萌祖的呼声,那青年女子也反应了过来,猛的把包拉了过来,让正在企图行窃的小偷扑了个空。接下来陆萌祖的被刺让她呆了一呆。那小青年看见被人发现,趁机往人群里钻,跑时恨恨地冲着陆萌祖说:“小子,你有种,咱们走着瞧。”
青年女子回过神来,也大声的喊捉贼,但因为是星期天人多,那小偷地形又熟,那小偷钻进人群一下子就不见了。
见小偷跑掉了,陆萌祖的中指还直流血,青年女子赶忙从包里拿出一个手巾出来,笨手笨脚地包在他的手上:“这位大哥,刚才真的是太谢谢你了,你的手没事吧。”
陆萌祖这时才看清对面的女青年:年龄与他相差不多,衣着一般,与她不相衬的是她的举手投足间所散发出来的气势,好象是电视上富人家的孩子,如果不看她的穿着还真以为她是富家子女晰,五官端正,比陆萌祖稍矮,仔细一看,按照以前陆萌祖与别的同学对女同学的评分标准,她可以打看她那着急,陆萌祖忍住疼痛,作出一付不在乎的样子:“没什么,只是一点皮外伤,你的包没有被偷吧?”那女青年回答道:“没事,你的手要不要去医院看看。”边说边把陆萌祖的手给包上了。
陆萌祖的手上的血也不流了,只是有点痛,还好刚才他反应得快,要不然,这一刀刺下去,可不就是流点血这么简单了。这样一个靓女,真的好想多与她呆一会,但想想自己的条件,还是说道“不用了,我回去换一下药就没事了,只是皮外伤,那我先走了。”说着抽回自己的手,拿起刚买的衣服,向出口走去,这时周围响起了一阵雷鸣般的掌声,那女青年也不好再说什么,目送他那平凡的身影离开了商场。
听到身后的掌声,陆萌祖觉得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又回想起小偷走时嚣张的话语,他意识到,必须快点回馆,要不然可能会被他报复的。因为之前他在报纸上看到过说这个商场有人捉小偷后被报复,被一帮人砍断了双脚,现在还躺在床上。
他马上来到公车站,坐了公车回到馆里。进入宿舍时,陈史还在睡觉。他们两个还是没什么话说,各过各的,相安无事。地脏了,陆萌祖就扫,陈史的床,他是碰都不碰,住了一个月,闻那气味也习惯了,也没什么不良反应。
看着右手中指上包的手巾,他的心里有就一种暖意。他解开手巾,看见只是伤了点皮,还算运气不错,过两天应该就好了,小时候,他是经常被柴刀砍伤的,所以这点小伤是小意思了。找了个干净的纸把手指包好,把染血的手巾洗好收了起来。原来有人关心的感觉真的很奇妙,尤其是一个同龄的异天晚上,陆萌祖做了他的第一个在梦里他梦见了白天遇见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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