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星人开启地球之旅
非洲是人类文明的起源地,而南非则是较为突出地抛弃了原始气息的非洲国度之一,它经济发达,人种复杂,曾经实行着严酷的种族隔离制度,国民被划分为白种人、有色人种、黑人和印度人,不同人种要在各自不同的行政区域生活和工作,世代如此。
比勒陀利亚是南非的行政首都,也是这个神奇国度的诸多首都之一。此外南非还有司法首都布隆方丹以及立法首都开普敦。比勒陀利亚早在15世纪就被人类发现,一度饱受战火的蹂躏,这里多暴风骤雨,炎炎烈日常年照射着人们脆弱的皮肤,四处弥漫着现代文明的繁华和浮躁。
1971年,美苏冷战进入白热化阶段,两个超级大国已经不满足在陆地和海洋上称雄,它们将目光瞄向了遥远的太空,纷纷研发试射航天器,想要在太空掀起新一轮军备竞赛。
也许是机缘巧合,酷爱航天的埃隆·马斯克出生在这一年——1971年的6月28日。
马斯克家族是盎格鲁撒克逊后裔,也是古代日耳曼人和英格兰人从欧洲迁移到非洲的后代,对他们来说,南非是非洲大陆上最有创业精神的圣地,这里不崇拜巫师和酋长,而是崇拜精英和企业家。
马斯克一家带有明显的殖民者血统。马斯克的外曾祖母是第一个从南非踏上北美大陆的女医生,马斯克的外祖父约书亚是一个从加拿大只身闯入南非的冒险家,他的足迹几乎遍布整个非洲大陆,他还成为第一个驾驶单引擎飞机从南非飞到澳大利亚的人。
马斯克的祖父瓦尔特来自南非当地的大家族,根基深厚,历史悠久,比勒陀利亚的第一本电话簿上就有这个家族成员的名字。瓦尔特是一位陆军中士,脾气暴躁且少言寡语。马斯克的祖母来自英格兰的知识分子家庭,她是一个爱护子孙又很强势的女人,马斯克和她的关系十分密切。基于家族的基因背景,有人这样评价马斯克:“他有一种孤傲的天才和粗暴的商人相结合的味道。”
马斯克的父亲埃罗尔·马斯克是一位机电工程师,经营着一家建筑工程公司,是一个事业有成的中产阶级。马斯克的母亲梅耶来自加拿大,她是一名模特和营养师,不仅容貌出众且特立独行,她在63岁时裸体拍摄了一张杂志封面照片,其轰动效应不亚于儿子的火箭。所以,在马斯克身上同时存在着两种元素:一种是缜密精明的商人思维,另一种是狂野自信的艺术家情怀。
马斯克降生后,家里又陆续增添了两个成员,一个是弟弟金巴尔,另一个是妹妹托斯卡。虽然现在的马斯克是声名在外的世界级企业家,但在埃罗尔看来,他并非是家里唯一有出息的,因为金巴尔在27岁就成了高等学府的教授。或许在父亲眼中,每一个孩子都是优秀的,只是各有各的不同。
由于马斯克是哥哥,他从小就养成了一种责任感,只要父母不在家,他就肩负起照顾弟弟和妹妹的任务,譬如换尿布这种事对他而言简直是小菜一碟。虽然朝夕相处,但马斯克的思维方式和弟弟妹妹明显不同。当他们好奇地看着月亮感叹着它距离地球有多远时,马斯克会脱口而出:月亮与地球的平均距离为38.44万公里。也许这是一句很煞风景的话,但马斯克就是这样认识世界的,他能直接剥开浪漫和虚无的外壳,用一把看不见的手术刀直插事物的内核。
马斯克似乎遗传了父亲的某些基因:对机械特别钟爱,除此之外就是异于常人的好奇心了。从幼年时代开始,马斯克的眼睛总会捕捉到一些无法解决的疑问,一旦他的脑海里产生了问号就会去找父亲解答,父亲在他眼中像是一本会走路的百科全书。
虽然马斯克喜欢缠着父亲获得答案,但在精神世界里,他崇拜的却是外祖父约书亚。
约书亚体格健壮,擅长拳击和摔跤,拥有驯服野马的本领,他不像一个彬彬有礼的现代人,倒像是一个充满冒险精神的航海家。有一次,约书亚带着全家人去喀拉哈里沙漠寻找传说中的失落之城,结果中途卡车出了事故,约书亚修了三天才让卡车重新发动,在此期间,其他人扛着猎枪去打猎,包围他们的是成群的土狼和豹子,后来有一头狮子侵犯他们的营地,被约书亚用一盏灯赶走了。
传奇的人总是以不寻常的方式谢幕。1974年,约书亚在驾驶飞机时不幸遇难,虽然马斯克当时只有三岁,但是他的童年一直在外祖父的传奇故事中度过。想必在那个时候,他也在憧憬自己未来某一天要征服世界。对此,马斯克坦诚地说:“我不想听起来显得例外,但我的家族确实与别人不一样,那就是更愿意冒险。”
马斯克的冒险精神并非徒有虚名。有一年他和弟弟金巴尔骑车去约翰内斯堡,结果谁也没带地图,骑了一段距离就迷路了,然而马斯克不想放弃,凭着直觉穿过那些危险地带,最后总算到达目的地。
和那些不幸的孩子相比,马斯克的童年幸福安逸,因为埃罗尔的事业非常成功,马斯克想要什么都能得到,但他对这段经历并不怎么怀念。有一次,马斯克和埃罗尔去津巴布韦考察翡翠矿,他们的飞机上装满了讨好海关人员的巧克力,本来这是父亲传授给儿子的社会学课程,然而对马斯克来说,这种拍马屁的行为实在无聊透顶。
南非的生活状态是自由奔放的,特别是像马斯克家族这样的富裕白人,他们的生活压力很小,闲暇时间很多,所以总有机会举办各种主题派对。在男男女女穿梭的聚会上,他们吃着烤肉,喝着葡萄酒,享受着上帝赐予他们的快乐特权。在南非,大家的时间观念都不强,也许是非洲大陆的原始特征感染了他们。
然而,欢歌笑语的背后却是种族对立和等级社会,当时的南非每年都会爆发流血冲突事件,让聚会上的灯红酒绿蒙上了阴影。马斯克四岁时,几百名黑人学生因为抗议白人政府而惨遭杀害,种族对立情绪日益严重。不过,南非的白人并没有因为肤色而产生优越感,反而陷入自责和愧疚中。穿书吧
因为家境殷实,马斯克一家经常去海外旅行,埃罗尔对两个儿子也倾尽了全力培养,带着他们出入建筑工地,教他们如何铺砖、安装管道和电线等。作为父亲,埃罗尔有远见卓识,他在有意识地培养接班人,即便儿子们未来会选择其他职业,接触一下社会也是有好处的。不过,埃罗尔的教育方针却是严厉的,有时训斥儿子长达三四个小时,让他们没有还嘴的机会,这种压迫式的教育虽然传授给了他们知识,也剥夺了他们童年的快乐。后来,马斯克听说美国家庭的教育方式比较开明,就请求父亲搬到美国,结果被臭骂了一顿。
在马斯克成名之后,他很少谈论父亲,想必父子之间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精神层面的对立,这并非是马斯克自身的问题,因为母亲梅耶也认为埃罗尔是一个难以相处的人,她说他对所有人都不友善。不过讽刺的是,马斯克的强烈控制欲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个性,和父亲惊人的相似,也许这是埃罗尔遗传给他的基因,也许这是言传身教,总之,马斯克变成了他曾经觉得最难以相处的那种人。
马斯克的童年,除了物质生活富足,精神生活可谓千疮百孔,其中最大的创伤来自父母的离异,那一年他还不到九岁。
事实上,梅耶和埃罗尔的婚姻原本就不稳固,虽然埃罗尔追求了梅耶七年,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做好了与她厮守终生的准备。离婚后,梅耶带着三个孩子去了南非的东海岸,开始了新生活。然而几年之后,马斯克竟然主动要求回到父亲身边,因为他觉得父亲独自一人会十分寂寞。大人们对马斯克的决定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是马斯克的祖母给了他压力,梅耶说:“我不明白他为什么离开我为他营造的这个幸福的家,这的的确确是一个幸福的家。”
虽然梅耶对儿子的决定有些抱怨,但她还是尊重他的选择。后来,金巴尔也受到了马斯克的影响,回到了埃罗尔身边。或许在男性家长的陪伴下,男孩更容易找到自我,这并非是一种情感上的亲近,而是源于基因深处的原始追随。
在回到父亲身边后,马斯克兄弟的生活并没有变得更加快乐,他们和埃罗尔的相处总是缺少了和谐这个音符。马斯克认为埃罗尔总是把事情搞糟,虽然他经营生意的能力很强,却不是一个懂得生活的人,很难给孩子们带来真正的快乐。
无论跟谁在一起生活,父母离异对马斯克心灵造成的伤害都是无法弥合的,原本就不合群的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这种性格带来的影响几乎是灾难性的:他无法长时间待在同一所学校,只能不断地转学,在马斯克离开南非时,他已经转了七所学校。频繁的转学让他无法结交任何朋友。对他来说,唯一的朋友只有弟弟金巴尔。
埃罗尔再婚之后,生下了两个女孩,马斯克并没有因为同父异母的尴尬血缘而嫌弃她们,反而把她们照顾得很好。让人觉得意外的是,看似情商不高的马斯克,从不在异母妹妹面前说父亲的坏话,让她们在温馨的家庭环境中成长。
凡事皆有利弊。父母离异对马斯克的人格养成带来了负面影响,但也让他变得独立、富有主见,他不喜欢依赖别人,习惯自己动手解决难题,这也和埃罗尔的教育有关。当时,南非很多家庭都有保姆,然而马斯克家里却没有,因为父亲总是让他们玩一个名叫“美国,美国”的游戏,让他们假扮成美国家庭的儿童,学会自己做家务。有意思的是,马斯克竟然在做家务中找到了独自工作的乐趣。
和同龄人相比,马斯克学习能力很强,理解事物比其他孩子更快,不过有时候也因此发呆,甚至别人叫他也没有反应,结果被医生认为患有耳聋,后来才发现他是因为深度思考而暂时屏蔽了听力功能。
思考是人类审视自我、分析事物的方式,也是重新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出发点。马斯克的自闭让他专注于思考,看似割裂了他和周围人的联系,实际上让他加强了自身和整个世界的连接,帮助他养成了一种独特的思考方式:世界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是否可以改变自己和世界的关系?
2.酷爱冒险的书呆子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然而机械地阅读并不能真正提升一个人的修养、品位乃至格局。只有选择性地从书中汲取自己所需要的知识和经验,才能有效地将其转化为强大自我的铠甲和武器。
在马斯克的弟弟妹妹还在追逐玩耍的时候,他已经将注意力放在了读书上,他对玩具似乎没有太大兴趣,反而对阅读有一种天然的狂热。还在八岁时,他就立志要读完整套《大英百科全书》。在如此小的年纪就确定了这样的目标,可见马斯克的与众不同,这种追求也让他的未来不再迷茫、无趣。
读书是一种孤独的学习活动,能帮助读书者远离无趣的人和事。当一个人掌握了丰富的知识之后,就会自动过滤掉身边那些不爱学习、不善思考的人,容易结交到志同道合的朋友。马斯克的阅读能力很强,能够达到过目不忘的地步,但他并非简单地看,而是将书中记载的知识和经验有目的地吸收。
因为古怪的性格,马斯克没有朋友,凡是和他接触过的人都无法忍受他的个性:他对人的坦诚到了几乎残忍的地步——从来不在意别人的感受。由于缺乏社交生活,马斯克更加热爱阅读。每次家人一起逛街时,马斯克会突然消失,但是没人担心他是否失踪了,因为在书店里准能找到他。
沉浸在书籍的海洋中,马斯克拥有了和别人不同的世界。他每天读书长达十个小时,如果赶上星期日,他会一天看完两本书。在马斯克稍大一些之后,他会在放学后自己跑到书店看书,直到父母下班回家。他喜欢看漫画和小说,后来扩大了涉猎的领域,知识面变得更宽。不过有时候,他会因为光看不买被店员赶出来。在马斯克三四年级的时候,学校和附近图书馆的书都被他看完了,他就劝说图书馆馆员订更多的书。
有意思的是,马斯克看的书越多,越觉得自己无知。
当马斯克看完两套百科全书之后,他的大脑变成了一个活体知识存储库,他能够随口说出一组数据,并由此获得了书呆子的绰号。在众多图书种类中,马斯克最爱的还是科幻小说,比如凡尔纳、托尔金的著作,尤其是道格拉斯·亚当斯的《银河系漫游指南》,给了他无法替代的心灵慰藉。这本书改编自一部广播剧剧本,讲述了地球被外星人毁灭之后,主人公和一个外星人穿越银河的冒险故事。
马斯克认为,《银河系漫游指南》教会了他应该想明白问什么问题,只要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点,就能解决难题,由此他得出一个结论:人类应当扩大意识领域的深度和广度,这样才能更好地提出问题。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在阅读的过程中已经开始探索全人类需要面对的难题了,他的思考、灵感已经冲出了他的大脑,伴随着一众科幻名家的作品飞向了太空。其实,很多“极客”童年时期都喜欢科幻作品,他们被那些奇思妙想的故事吸引,由此树立了人生理想。不过,马斯克比一般的“极客”更深沉也更内敛,在他十四岁的时候,他的兴趣开始偏重于宗教和哲学,或许是因为他更关注人生的真相,在思想意识层面更接近成年人。
《伽利略号火箭飞船》也是马斯克钟情的科幻作品,这本书讲述了登月和航空的故事,对他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糟糕的是,走火入魔的马斯克后来也萌发了制作一架火箭的想法:他在家里的后院弄了一个发射场,然后竖起了自制的炸药和火箭,遗憾的是这次发射未能成功,倒是把堆在院子的家具炸上了天。后来,马斯克又指挥几个小伙伴自制火箭和炸药,将它们放在罐子里引爆,还好没有酿成事故。从那个时候开始,马斯克就对火箭充满了兴趣,他了解了炸药的基本原理,知道强大的能量可以产生推力。
除了读书之外,马斯克最爱的就是计算机了。在马斯克10岁那年,他在约翰内斯堡的一家商场里第一次见到了计算机,他马上对这件物品产生了敬畏之心,他知道人们可以用机器编程去执行指令,俨然能够主宰世界的造物主。后来,马斯克恳求父亲为他购买一台计算机,他为此拿出了全部的零用钱,最终如愿以偿。
马斯克的这台计算机是在1980年上市的,在当时来看是相当奢侈的电器。在拥有了它之后,马斯克又购买了编程书籍自学,原本需要六个月才能学会的课程,他用了三天就学完了。马斯克对计算机的狂热,和比尔·盖茨等人的经历异常相似。
在马斯克掌握了编程和C语言之后,他开始疯狂地挖掘计算机的使用价值。在埃罗尔看来,计算机除了能打游戏之外别无他用,然而马斯克却不在乎这种偏见,一门心思钻研计算机技术,结果还真搞出了名堂。ωWW.chuanyue1.coΜ
12岁那年,马斯克利用计算机为自己赚到了第一桶金,他制作了一款名叫Blastar的游戏,意思是冲击波,并因此获得了500美元的报酬。马斯克开发的这款游戏在业内广受好评,甚至很多专业做游戏的技术天才都为之震惊,人们完全想不到这部佳作出自一个十几岁少年之手。
马斯克虽然被人看成是书呆子、计算机迷,但他并没有把自己的生活局限在狭小的房间里。他也喜欢户外冒险,喜欢探索未知的世界。马斯克经常和金巴尔在沙地里举行自行车比赛,金巴尔差点为此送了命。那时候,马斯克和小伙伴们很喜欢玩极客探险,这对于一个书呆子来说是极大的挑战了。当然,那种脑力和体力相结合的“烧脑”类游戏更适合马斯克,他和弟弟曾经参加过一个名叫“龙与地下城”的比赛。这个比赛给参赛者设置了一个房间,房间里放着一个箱子,如果打开就有妖怪跑出来,为了赢得比赛,马斯克能够将每个游戏角色的能力都记忆下来,帮助队友作出准确的判断,借助这种“超能力”,马斯克的队伍总能获得胜利。
马斯克不仅喜欢冒险,也喜欢做些小生意。他曾和几个表兄弟去卖复活节彩蛋,赚了不少零用钱,锻炼了他的生意头脑。后来,马斯克和金巴尔已经不满足于这样的小打小闹,他们打算在街上开办一家游戏厅,并拿到了场地的租约,就在万事俱备之际,马斯克才得知要有一个18岁的人签署文件游戏厅才能运营,而埃罗尔和其他孩子的父母自然不会同意,他们也只好放弃。
读书、计算机、探险、经商……这些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活动,竟然同时出现在马斯克的青少年时代,展示出了他异于常人的兴趣和思维特质,难怪日后他能在多个领域中有所建树。这或许不是综合技能的体现,而是对整个世界的强烈探求欲望使然。
3.被蹂躏是为了记住疼
很多天才都是不合群的,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对同龄人怀有敌意,而是同龄人的思想无法触及他们特立独行的思想,或者说是他们与同龄人之间的交流存在障碍。以马斯克为例,他的过分坦诚并非是为了揭别人的短,而是以直白的方式揭露事情的本质,出发点是想帮助对方。但是在别人看来,马斯克是在故意找茬。
一天晚上,马斯克和一帮孩子在玩耍,突然有一个人表示了对黑暗的恐惧,其实马斯克也害怕黑暗,但是他用“黑暗只是没有光线而已”来安慰同伴和自己,结果被人认为是情商低。然而马斯克却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仍然固执地认为,人们喜欢裸露的真相。
梅耶对儿子的不合群感到忧虑,她认为马斯克需要朋友。因为金巴尔和托斯卡总能带一堆朋友回家,这时梅耶就让他们带上马斯克一起玩,结果大家对马斯克的评价是太无聊,没有人愿意和他相处。尽管如此,马斯克并没有记在心上,他对弟弟妹妹以及表兄弟妹们都有着很深的感情,每当家族成员聚在一起时总能扮演领导者的角色。
虽然马斯克现在身高将近一米九,可在青少年时代,他个子矮小,又因为喜欢读书染上了书生气质,而当时南非的白人文化崇尚男子汉气概,所以瘦弱的他经常被人欺负。为此,马斯克也有意识地躲避一些不良少年,他不明白自己为何如此招人痛恨。
一天下午,马斯克和弟弟坐在学校的台阶上吃东西,忽然有一个男生从背后踢到了他的头,然后将他推下了楼梯,他翻滚了好几圈最后躺在了冰冷的地上,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一大帮男生冲过来殴打他,还有一个人拽着他的头使劲撞着地面,俨然一群疯子在发泄愤怒。马斯克在多人的拳打脚踢之下昏了过去,满脸血污且肿胀不堪,把旁边的金巴尔吓坏了,他急忙冲下楼梯去查看哥哥的伤势。后来,马斯克被送到了医院,治疗和休养了一个星期才返回学校。后来马斯克说,这次被殴打的遭遇让他的鼻子变了形,不得不接受整形手术。
校园霸凌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话题,无论学校和家长如何教育,总会有一些未成年人崇尚暴力,而施暴者欺凌的对象基本上都是弱者,他们或是性格孤僻,或是出言不慎,总之在施暴者眼中犯下了“滔天罪行”。至于马斯克,他并非喜欢惹事的人,仅仅是因为说话坦诚而被人视为眼中钉,这种暴力行为让他对外人更保持着警惕心。
尽管马斯克差点送了命,但是欺凌他的人并没有就此收手,学校也没有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马斯克因此被一帮未成年的恶魔折磨了三四年,他们似乎不满足于欺凌马斯克一个人,还将施暴的范围扩大到马斯克的朋友身上,目的是让他们不再和马斯克一起玩。后来,被“收编”的朋友还充当诱饵吸引马斯克出来,让那些不良少年轻而易举地收拾他。
如果说父母离异是马斯克的童年阴影,那么遭受霸凌则是他少年时代的炼狱,不仅让他肉体上遭受摧残,精神上也饱经折磨。欺负马斯克的人似乎从来不用休息,他们的暴行让马斯克整日生活在窒息般的痛苦中。更糟糕的是,身心俱创的马斯克回到家中,又要面对难以相处的父亲,而这种压抑的氛围并不比学校里的压迫轻松多少。
马斯克在比勒陀利亚高中度过了高中时代的尾声。这所学校是公立学校,在这里读书的学生目标都是剑桥或者牛津大学,因此那种混混学生看不到了,也没有人再欺凌马斯克,让他获得了自由和安全。而且,同学们对马斯克的印象也不错,他们认为他是一个安静可爱的男生,不过头脑倒不是最聪明的。尽管如此,马斯克仍然没有和同学建立更亲密的关系,因为他不喜欢体育运动,而是喜欢金融,让别人根本插不上话,自然就被孤立了。后来,同学们得知马斯克成为亿万富翁之后都异常惊讶,因为马斯克在学校时没有担任过任何职务,是一个没有存在感的人。
虽然不够出类拔萃,但是马斯克的古怪个性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有一次,马斯克将自己制作的一个火箭模型拿到了学校,准备在课间休息时点火发射。还有一次,马斯克在辩论会上慷慨激昂地表示反对用矿物燃料。这对南非这样矿产丰富的国家来说匪夷所思,然而马斯克却态度坚定地支持使用太阳能,这种认识已经超越了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更让大家觉得不可思议的是,马斯克多次表示要让人类去其他星球建立殖民地。还好,没人认为马斯克是疯子,倒是把他的种种言论当成课间休息的娱乐节目。
马斯克并不只是喜欢空谈,他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了计算机学习班,主攻Pascal、Cobol等语言,他还利用业余时间创作了超自然题材的科幻故事。虽然在这些方面他十分努力,可他的学习成绩并不突出,这倒不是他学不好,而是他缺乏对这些知识的热情。在他看来,很多课程完全没有意义,比如南非荷兰语,对他来说只要及格就算胜利了。不过对于计算机和物理,马斯克却铆足了劲刻苦攻读,力求得到一个A。
随着高中生涯的结束,马斯克充满羞辱感的人生历程也终于落幕。他身上的伤痕慢慢褪去,但心上的疮疤却隐隐作痛,所幸的是,欺凌没有让他变得自卑和消沉,反而给予他顽强向上的动力。对于天将降大任者,越早品尝屈辱的滋味,就越渴望扬眉吐气的胜利。
4.踩住跳板进入理想国
南非和非洲大陆的其他国家一样,曾经发生过欧洲殖民者和土著居民的战争,最终以欧洲人的胜利而告终。随着“海上马车夫”荷兰的入侵,好望角变成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中转站,最终,开普敦也沦为殖民地,当地居民成了奴隶。然而,被殖民者从未停止过反抗,殖民者之间的战争也从未停止,特别是在南非的金矿和钻石矿被发现之后,日不落帝国的铁蹄也踏入此地,赶走了荷兰人成为新任统治者。至此,南非的通用语言变成了英语,白种人成了上等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等级制度进一步强化。
随着人类现代意识的觉醒,非洲的各大殖民地掀起了独立运动,南非的邻国也摆脱了宗主国的控制。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种族主义在南非日渐式微,从1986年开始兴起了废除种族隔离制度的浪潮,反对压迫的呼声在民众当中蔓延,然而政府依旧阻挡历史车轮的前进,采取强硬手段镇压黑人的平权运动。在这种激烈的对抗中,南非的经济环境恶化,曾经被企业家们视作创业乐土的地方正分崩离析。很多白人充满恐慌,他们曾经因为肤色而自豪,如今却因为肤色而恐惧,他们变卖资产,携家带口地逃离非洲大陆。
马斯克一家也被历史的洪流裹挟着,不得不离开南非考虑面对的可能。但是对马斯克来说,保命并非是逃走的主要原因,他深知自己的奇思妙想无法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只有另寻他处才能柳暗花明。对马斯克来说,美国是最理想的去处,那里不仅经济发达,而且包容性很强,能够接受他那天马行空的幻想。然而,美国并不是敞开大门接纳所有人,马斯克只能采取曲线救国的手段。
当时,加拿大的法律进行了调整,允许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国籍,而梅耶给了马斯克一半的加拿大血统,这就成了马斯克的敲门砖。经过一年的漫长煎熬,马斯克终于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护照,而梅耶这时才知道儿子要去加拿大。
1988年,马斯克以探亲为理由离开了南非,乘坐飞机跨越大西洋,降落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这一年他17岁。
在马斯克离开南非不久,南非总统宣布废除种族隔离制度,1994年曼德拉当选为总统。他虽然是黑人,却没有向白人报复,而是提出让不同的种族互相融合,忘掉过去面向未来。事实证明,曼德拉的决策是正确的,南非没有因为政权更迭产生新的混乱,白人和黑人之间的仇恨也渐渐消弭。
南非的巨变对马斯克来说意义不大了,他面临的是如何在美洲大陆安身立命的难题。因为没有为这次远行做好充分的准备,马斯克到达蒙特利尔之后,由于没有生活来源,身上的钱很快就花光了。作为一个曾经生活富足的中产阶级后代,如今竟然徘徊在吃不上饭的边缘,这让马斯克体会到了人生的戏剧性。无奈之下,不善交际的他只好去找舅舅帮忙,可是他根本不知道舅舅住在什么地方,只能通过公用电话簿寻找,结果没有找到。后来,梅耶告诉他,舅舅已经搬到了明尼苏达州,马斯克一下子变得孤立无援了,他只好去便宜的青年旅馆里暂住。
马斯克不能坐以待毙,在了解了蒙特利尔的基本状况之后,他开始联系亲戚们,然而他们像蒲公英一样散落在各地。为了方便找到他们,马斯克购买了一张全国通用的车票,最后敲开了一个远房表兄家的大门。然而,表兄对这个多年不联系的远亲并不怎么欢迎,不过还是让马斯克填饱了肚子。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让孤傲、内敛的马斯克十分感慨,他终于意识到在生存面前,尊严也好,理想也罢,都要让位于基本生存。
马斯克在表兄的农场里帮忙,负责清洁菜地和照料农作物,这对四体不勤的他来说无疑是一种挑战。当然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他还当过锅炉清洁工。这对马斯克而言是最苦的差事了,上工之后必须穿上厚重的防护服,用铲子清理锅炉中的煤渣,一不小心就可能摔到狭窄的通道下面,如果待在原地超过半个小时就会被热死。讽刺的是,如此危险的工作,每个小时的报酬只有18美元,让人想不到的是,马斯克竟然成了最终留下来的五个工人之一,甚至只剩下三个人时他依然没走。这种对苦难的惊人忍受力,已经预示了马斯克未来的成功。
在打工谋生的日子里,马斯克每天的生活费不足1美元,过着下等贫民的生活,有时候实在拮据,只能买些烂橘子充饥,这种穷困潦倒的生活让他终生难忘。不过,马斯克也学习到了一些技能,比如用电锯锯木头。
马斯克体验过很多种艰辛的职业,唯一能让他感到轻松的就是在银行做实习生,这份工作虽然赚钱不多却比较清闲,还能学到一些金融知识。马斯克知道,他不能一辈子靠出卖苦力养活自己,只有知识才能改变他的命运。后来,埃罗尔得知了儿子的境况,可是他没有寄钱帮助马斯克,而是让马斯克返回南非。马斯克拒绝了。对他来说,在南非的经历已经成了过去,他要以加拿大为跳板,开始一场逐梦的奇幻之旅。
5.辍学=去标准化思维
求学,是每个以知识为工具的人选择的成功路径,但它本身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赐予你重新认识世界的眼睛;也能用流水线的教学模式消除你的个性,让你在获得知识的同时丧失自我的独立意识。
当马斯克在加拿大的生活逐渐稳定下来之后,他申请了加拿大的安大略皇后大学,经过考试他顺利地被录取。
安大略皇后大学是安大略省的老牌学府。1841年,维多利亚女王建立皇家宪章之后就有了这所高校,它从1912年开始转变为非教会学校,该校的艺术、法学、生物和医学等专业都非常出色,而工程专业是马斯克最为看重的。在马斯克被录取之后,埃罗尔终于愿意提供给儿子经济上的援助,马斯克再也不用靠打工来养活自己了。
在马斯克进入安大略皇后大学之前,他曾经在比勒陀利亚大学学习过工程学和物理学,然而没几个月他就辍学了,这段经历他后来很少提及。当时,马斯克并没有将主要精力放在求学上,他声称是为了打发时间,因为他在等待拿到加拿大的签证。其实从另一个角度看,马斯克不是厌学,而是不喜欢比勒陀利亚大学的氛围,在他心中只有北美的教育水平和学习氛围才适合自己。毕竟,当时的南非社会历经动荡,治安状况逐渐恶化,学术氛围可想而知。
没过多久,金巴尔也从南非来到了加拿大,兄弟二人终于重逢了,他们在闲暇之余会一起看报纸,不过不是为了学知识,而是为了约人出来吃饭,其中最有名的当属《环球邮报》的专栏作家尼克尔森,他原本对这种冒失的骚扰毫无兴趣,然而马斯克兄弟的诚意打动了他。见面之后,尼克尔森对马斯克印象深刻,因为他举止笨拙,而金巴尔更富有社交魅力。不过,尼克尔森还是提供给马斯克一个在银行实习的机会。
大学生活从某种程度上优化了马斯克的个性,也帮助他找到了一批志同道合的人。马斯克对探索太空的兴趣有了听众,他们喜欢听他的独到见解,并能作出积极的回应,让马斯克在青少年时被践踏的自尊得到了修复。
和高中时代相比,马斯克开始愿意融入人群,也愿意表现自己,他经常参加各种演讲比赛,逐渐锻炼了口才。他的好胜心也展现得淋漓尽致,他还经常和同学比拼成绩。每当他想要攻破一个难题时,都能以常人缺少的专注为自己增加获胜的机会。
1992年,马斯克进入安大略皇后大学已满两年,就在这时,他转学到了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沃顿商学院。
沃顿商学院是全球最著名的商学院之一,它于1881年创立,是美国第一所大学商学院,成立的宗旨是为了培养商界的领导人才。沃顿商学院开设金融、全球战略、保险、不动产等多个专业,旨在培养学生的领导力、创新力以及实干家精神。无论从教学质量还是学术研究来看,沃顿商学院都走在了同类学院的前列,很多名人都毕业于此,比如沃伦·巴菲特、彼得·林奇、唐纳德·特朗普等。
对马斯克来说,沃顿商学院是他迈向新的人生层次的重要阶梯,而宾夕法尼亚大学是常春藤名校,能够带给他不同的学习体验。而且,能够去美国的大学学习是马斯克的梦想。在他的心目中,美国是一个充满了传奇色彩的国度,无论是科技还是电影都能让人呼吸到不同的味道。因此,马斯克抛开一切牵挂,进入沃顿商学院学习经济学。
此时的马斯克彻底和青少年时期的内向少年划清了界限。美国社会的融合性和开放性让他的性格发生了变化,他开始掌握了一些社交技能,他的谈吐、思维和理念有了更多的支持者,大家经常会围在一起讨论一个问题,彼此非常开心。随着马斯克频繁出入校园内的一些社交场合,他的朋友圈也扩大了,其中一些人成了他日后的生意伙伴,比如阿迪约·罗西。
罗西是一个头脑灵活、性情古怪的人,身上有一种艺术家气质。他和马斯克都是转校生,而且都不幸地被安排到脏乱差的新生宿舍,两个人很不满意,就去校外租了一间带着10个房间的大房子。后来他们商量了一下,觉得与其浪费这么多空间,不如用它来做出租的生意。
当时,学校里有很多学生喜欢举办聚会,但是校方管理严格,对一些主题聚会并不支持,于是马斯克和罗西对公寓进行了改造,马斯克发挥了他初到加拿大时干苦力学到的特长,他和罗西购买了装修用的彩纸和工艺品,将普通的公寓装扮成夜店风格,吸引了学生们的注意,马斯克还负责给公寓做广告。
马斯克和罗西属于无照经营,不过没有被查出来,在他们的生意开张后,来公寓开派对的学生络绎不绝,每个人只要交5美元就能在这里享用啤酒、果冻酒和其他酒水,因此每次出租都能招来500多个客人。
马斯克不太喜欢喝酒,只是偶尔喝一点伏特加兑健怡可乐——他认为在聚会上应当保持清醒。通过这件事,罗西认为马斯克是一个自制力极强的人,除了玩电脑游戏。后来,梅耶来公寓探望儿子,临时承担了收门票和保管衣物的工作,她发现那个装钱的鞋盒被塞得满满的。
由于聚会多是开在晚上,加上年轻人喜欢大喊大叫,所以马斯克他们经常被邻居投诉,警察也多次上门劝诫,每一次都被马斯克成功化解。出租公寓的生意让马斯克和罗西获利不少,一个晚上的利润就能帮他们赚回一个月的房租,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积累了商业经验。不过对马斯克来说,这段经历让他的性格发生了变化。他虽然还有些呆板,但在为人处世上已经能独当一面,用罗西的话说,他会开玩笑了。
尽管有了额外收入,但马斯克没有因为经营副业而荒废了主业,他在校期间成绩一直不错,多次获得奖学金,这些钱帮助他顺利地毕业。与此同时,马斯克也在思考日后的人生:他到底要做什么?
马斯克曾经想过要去做视频游戏,不过又认为这个目标不够远大,即使他开发出一款深受全世界欢迎的游戏,那又能产生多大的影响力呢?人类的生活不会因此改变。
将人生目标和人生乐趣理性地分开,这是马斯克认知能力强的表现。有的人信奉快乐工作的原则,选择自己喜欢但无多大意义的工作,其实这是在浪费自己的才华。
经过一段时间的筛选,马斯克将奋斗的目标锁定在了太空、互联网和清洁能源三个领域,他觉得这些都和人类的未来发展有着深刻联系。其实,对这三个领域的构想很早就在马斯克的脑子里生根发芽了,然而能够理解他的人并不多,特别是他提出的有关电动汽车的构想,让很多人认为他神志不清了。但在马斯克看来,这三个领域不是随便选取的,而是经过他的缜密思考选择的。
马斯克不喜欢做随波逐流的人,他擅长思考别人未曾想到的事情,并运用科技手段将幻想变为现实。后来,他撰写了一篇有关太阳能重要性的论文,谈到了材料改进和大型太阳能发电站的建设等内容,还深入研究了太阳能电池的工作原理以及各个部分的有效利用,甚至为人类描述了能源站的未来:他画了两个巨大的太阳电池板悬浮在太空,每个足有四千米长,它们借用微波不断地向地球发射能量,而接收能量的天线直径长达七千米。结果,这篇充满着奇思妙想的论文得到了98分。
马斯克在撰写论文时思路清晰,能够快速表达自己阐述的要点,也能够准确地从一个要点切入到另一个要点。当然这并不是他最大的优势,他的真正优势是,能够将纯学术的内容和商业完美地结合,能够将各种科研成果转化为营利性的项目。
1994年,马斯克获得了经济学学士学位,然而他没有就此满足,准备继续留下来攻读物理学学位。和经济学相比,物理学更让马斯克着迷,如果说前者改变的是社会的经济形态,那么后者改变的则是社会的物理形态,更具有颠覆性。后来的事实证明,物理学为马斯克创业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5年,攻读完物理学的马斯克没有停下求知的脚步,他进入了位于硅谷的斯坦福大学研究生院。来到这里之后,他发现很多学生都非常喜欢互联网,很多人都有一门拿手的技能,更有人幻想着能够成为比尔·盖茨第二。这些年轻人不仅敢想也敢做,他们创办了很多新公司,其中就有谢尔盖·布林和拉里·佩奇的谷歌。马斯克终于发现,求学对他来说并不是重要的,与其将宝贵的时间放在学业上还不如去创业,而这也是当时硅谷流行的风气。本来,马斯克进入斯坦福大学是想学习应用物理学,不过他现在意识到,这种漫长的积累知识的过程不如直接获取经验有用,他应该放手去做具体的项目,而这些都需要钱,他只有放弃学生的身份才有机会赚钱,于是他果断地辍学了。
对于马斯克的辍学,有些人认为这个决定太过草率,因为能够在斯坦福大学念书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不过也有人认为这才是年轻人该有的心态。其实对马斯克而言,他并非是看轻知识对创业的重要性,而是不想接受传统的培养人才的方式,这种用几年的学制去传授知识的方法,和大工厂上的流水线作业没什么区别,产出的人才也缺少差异性,他不想被标准化。对于成功者而言,独辟蹊径才是最重要的。
马斯克的辍学有一定的冲动因素,但是在美国这块神奇的土地上,打破常规才是常态。近代文明的任何一次突破都是对传统的挑战,当一个人按部就班地去执行人生计划时,也将错失很多逆风而起的“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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