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两周之后,疲惫不堪的迟若非回到了朝阳区的家里。
打开门,走进房,那感觉,——恍若隔世!似乎也再找不到比这个更确切的词儿了。
她,到底是走了!终于走了。
终于,按照自己的希望,就这么走了。
回来的路上,自己心中还存在那么那么一点点儿的侥幸,希望她能留下来,——希望一些什么意外的情况出现(如同悬疑小说谜底揭晓前的小概率事件),亦或,她在经过了各种各样的思想斗争之后,决定忘却了伤害——自己给予的那些混蛋透顶的伤害,还是心怀悲悯地留下来。
他甚至想过,如果是这样,自己的意志一定会动摇,乃至于崩塌,他会拉她入怀,任是天崩地裂、江水倒流,也不会再让她离去。他要从此把一天当成3天过,把所有可能损失的时间都提前追回来。他要跪下来,对她忏悔自己所有的愚蠢,企求她内心深处的原谅。从此以后,任何人,任何事,也不会把他们分开。
然而,她说过:即便是在小说里,小概率机会的存在,也是渺不可寻的。
现实,正是如此。
他知道她走了,是因为,当他用微微颤抖的手打开了胡桃木的鞋柜时,里边三分之二份额的鞋,所有的女鞋,已经消失了,他原本被放在下层的部分运动鞋、休闲鞋,被“升级”到了上层,整整齐齐码放在了容易取放的位置,彼此之间有着足够的距离与空间;鞋柜的下三层,空空如也。
客厅中,电视背景墙后那两幅她画的风景油画,却依然“健在”。那曾是她引以为豪的作品,正如她一直是他的骄傲一样。作为一个建筑师,她可能是不想破坏这整栋建筑、室内室外的风景,所以,不愿意搬走那两幅与田园风家居一脉相承的画吧?
画面中,曾经充满希望与温馨的田野,风情万种、旖旎婀娜的秋季森林,如今在他的眼中全无生气,反而呈现出了萧索颓废的气象。
他突然想起什么,几个健步冲进了一楼的书房,那副中等规格的人物肖像油画——她在他33岁生日时送他的礼物,正淡漠而凄凉地看着自己,迟若非的心一阵阵抽紧:是自己多心了,她连风景画都没有搬走,当然,更不会搬走他的肖像画。那一年的深秋,她花费了三周、数小时的时间完成这幅“旷世之作”。她实话实说,自己从来没有画过男人的肖像,而且,与《红楼梦》上的惜春类似,也不见长人物画。但她从打草稿开始,边画边学,终于大功告成。
在此之前,任由他多么出名,有多少家杂志帮他拍过艺术照,却真的,从来没有一个画师,会用一只充满感情的生动的笔,去描摹他的风采与神韵。这幅画令他惊喜,也让所有见过这幅画的同事、朋友交口称赞。她将他画入了古典的欧洲风景中,带着一点点戏谑与写意的味道;人物本身的刻画却是写实与审慎的,描摹细腻,一丝一毫皆是认真,肌理清晰,骨骼轮廓隐约可见,如同老式的留声机层次分明地放着黑胶唱片。
画面中的他神态自然而惬意(回忆与她共处的这些年,幸福生活不正是如此吗?),不似屏幕上惯常有的严肃与矜持,却也没带什么明显的笑容。她说过很多次,师兄,我喜欢你笑,可是,你最好看的样子并不是笑起来的样子,而是似笑非笑的样子,所以,你只要做好你不笑的样子,不必为了讨好我老是逼着自己笑。所以,这种似笑非笑、自然随意的表情成就了这幅油画,被她戏称为“男版蒙娜丽莎”。
他步履沉重地移到了二楼,毫无意外,起居室、健身房中,其他三幅她为他画的小型肖像画也都未曾移动过。他曾问她:为什么不给她自己画几幅自画像?她说:你猜呢?——最好的当然是要留给以后了。
“以后”,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以后”了。心中的石块越来越重,他的视线在肖像画前模糊。
不知过了多久,当他移步到了厨房,心头再次重锤猛击:餐桌的圆瓷盘下压着一张4A的白纸,密密匝匝布满了宋体的打印字,却并非什么诀别信。没有题头、没有结尾。而是1、2、3、4……17,罗列了家庭琐事的注意事项。原来是一篇细致入微的工作交接单。
首当其冲的一条就是圆盘里放到4种营养品要一天吃几次,一次吃几粒。还有就是厨房里某个柜里的干货需要尽快吃掉、以免放坏。其余林林总总,有交代哪些生活物件放在哪个柜子里的,有提示冰箱里平时需要购买哪些食品的,还有提示家里的几类家用电器的使用规则的。最细致的是,17条之外,还提示:本注意事项一共COPY了五份,分别放在客厅、主卧、书房与起居室,以免丢失。
迟若非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颤抖,虽然,头脑比今天任何一个时间都更加清晰。
他觉得自己该喝一杯水,于是,支配着不太听使唤的身躯,想走到饮水机旁边。结果,重重地撞到了餐桌的一角上,就是一个踉跄。强烈的刺痛从下到上、从上到下,贯穿全身,直接刺穿了意识,终于,让他认定眼前的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
他只感到眼前一黑,并无征兆地,昏倒在了地板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在地板上醒来了,天已经黑了,是过了几个小时,还是过了几天?心还是那么痛,尤其是动了一下之后,就肆无忌待地抽痛起来。
很多年前,王富贵说过:“一个男人最大的痛苦是生理上的痛苦,绝对不是心理的痛苦。被一个美女伤了心,当时虽然痛,很快就会好的。”
可现在,他觉得老王说错了。或者说,心理的痛苦到了一定程度,就会模糊了感官,真的成为了生理上的痛苦,诚如他目前的感觉一样:像有人拿了血滴子,整个儿地将自己的内脏器官一把摘掉了一样,炼狱油锅也不过如此。他痛得同时失去了意志与意识。如果这个时候手里有一把刀,他很可能就一刀割断动脉,将自己了结了。
很多天过去了。
与她在纸条中交代日常琐事的细致不同,她并没有与他沟通:自己搬走了哪些东西、留下了哪些东西。
于是,在此之后,他花了差不多四个月的时间,才基本弄清楚了家里的变动:
1,她当然拿走了所有她自己的衣饰。并且,为整栋房子做了精密的大扫除,一个发夹、一根皮筋都没有留下。她的书、画册、小收藏,也都不见了。仿佛她这个人,从来也没有住过这个地方。
2,迟若非连年送给她的贵重首饰,比如几件满绿的翡翠吊坠,比如那颗4.2克拉重量的钻石项链、3克拉的求婚戒指,她也都拿走了。——不管是她真会留下自用,还是顺手送给了亲友,反正,是礼物,就不能退还。这很像她,一向在乎礼貌,不做让人难堪之事。
3,她甚至还搬走了几件简单的家具:两把设计感较强的椅子,两个布艺的凳子,那张她与迟若非在古董街淘回来的清末的梳妆台,据说是越南黄花梨木做的。
她23岁时他送的生日礼物,——那一架让她赞不绝口的德国钢琴,当然没有搬走,太重的家具如同太重的感情,搬动起来费事。她曾在上头年复一年为他弹奏乐曲,肖邦的,贝多芬的,现代的,当代的。终是曲终人散。
4,她拿走了部分她送给迟若非的礼物:她送给迟若非的所有内衣(难得她一件件还都分的出来,分得出哪件是迟若非自己带回来的,哪条是她买的),她去年为迟若非随手购买的几件白色衬衣,她为迟若非编织的围巾与手套。
迟若非推断,这些东西或许并没有放进搬家公司的车里,而是直接被丢进了小区的垃圾箱。
但一些比较实用、替代性不强的礼物,却依然留在原地,比如说她送迟若非的小军刀、打火机、雨伞,还有那块经典款式的手表(因为她拿不准太时髦的款他是否会喜欢)、签字笔与两条她出国旅游时为他挑选的皮带。
其实,那块表,他70%的时间里是戴在手上的。这次出差,故意留下来,看她搬家的时候会不会拿走。她没有拿走,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对他都是一个幸运。
5,他们两个人的合影相册,当然也见不到了。
6,最重要的一样东西,她到底是拿走了。迟若非曾在柜子的边边角角寻觅过,期待出现奇迹。却发现,没了,——2007年7月7日,她送给他的那件花梨木漆器。当年当时,他回家打开这件漆器,发现了她写给自己的四封信,婉转旖旎而情深似水。
多年来,这件宝贵的器皿就放在他的床头,盛放眼镜、刮胡刀与眼药水。现在,已经被她用一个新买的日式器皿替代了。
不过如此:“人生若只如初见”、“此情可待成追忆”!。
不经意之间,她似乎想给自己、给迟若非留下一个平静淡然的印象,分手这件事儿,仿佛就是吃完一顿饭、出过一趟差,平淡无起伏。她并不想做得多么决绝,多么刻意,既不想泄愤,也不想追求女权主义的尊严。
她从5年爱巢中的搬离的云淡风轻,如同大学生毕业了之后搬离了校园一样,一气呵成、雷厉风行。她也许想让迟若非知道:她已经不在乎,可以平静地告别旧日,和缓地迎来新生活。
可是,迟若非知道,这才真正表示,她愤怒到了极致,她是多么地在乎。她以一个不在乎的姿态留给他一个模糊的、不可捉摸的背影,让他不甘心,让他纠结自责,从此惦记一生,就算是做梦,也会在遗憾中抽搐。
所以还有机会弄清楚以上这些,当然是因为:迟若非,四个月以来一直住在这栋房子里,而没有像那些不在乎钱财或者性情决绝的人一样,分手的当月,就毅然与这栋住宅断交。
他想,这辈子,就这么住在这栋建筑里吧。一直这么住着,也是好的。
好多个月,他的思念,如同癌症病人的阵痛,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期而至:思念是软弱的,甜蜜的,冰凉而浩荡的,他突然会发疯式地想念她。如果这样的时刻,裴任之鬼使神差地回来拿东西,或者只是打一个电话,他的意志大概率是会崩溃的,他会不顾一切地重新抓住她。
半夜,他在梦呓里一遍遍叫着她的名字,抚摸她,吻她,舔舐她。侧过身去抱她,却狠狠扑了一个空,然后立即醒过来,黑暗里,错愕地忽闪着一对儿生无可恋的眼睛,瞳孔深处的哀伤,只瞬间,就压弯了他的脊梁……他会像一个孩子一样,痛哭流涕。
更多的时候,当他一个人静静坐在那架钢琴边的靠椅时,意识会在瞬间脱离肉体,如同《小团圆》结尾处女主人公九莉的感受:
他会看到另外一种臆想的画面:
他与任之依然花好月圆,依然像过去数年一样相亲相爱、琴瑟和谐。
他们已是儿女绕膝。任之在教小孩子们弹钢琴,他怀里抱着女儿,讲着公主与王子的故事。
他们在这里逐渐老去,两鬓斑白到白发苍苍。
于是,他在这种画面中逐渐睡去,仿佛那样平淡而幸福的人生已走过了一遭。
他没有搬离那栋房子的经历,很快就被当成八卦新闻,在同学圈中传播。EMBA班的老同学们知晓了。王富贵对此赞赏有加:从前还是小瞧了JASON,没有想到,他面对金钱是如此的头脑清晰、爱憎分明,绝不意气用事,朝阳区胡同里的独立房产多值钱呀!升值空间无限。绝对不能卖掉,还是自住、守着来得最划算。要知道,2015年,有家上市公司卖掉了两套北京的住宅,居然都扭亏为盈了!
老陈也认为自己小瞧了JASON,但他的理解是:JASON是干大事儿的人,从没将儿女情长放在过心上,还能安之若素地住在这么一个与前任同居了5年的地方,说到底,就是不在乎女人。想着自己曾经还如此迷恋过裴任之,真是自愧不如呀!
当真如鲁迅先生所说:一部红楼梦,看官的角度不同,各有各的说法。
(二)
2015年里发生了很多事,喧嚣也好,繁华也罢,终究成为了历史。
2016年悄然而至。
第一个月,2004建筑(1)班举办同学会,裴任之不愿意去参加。别说这帮人与迟若非仍有着千丝万缕联系,她不愿意去见,就是普通任何一个冰华大学的校友,也能勾起她的柔肠百结。
黄毅彤与方致远最近都没怎么给她打过电话,两个男闺蜜心知肚明她的痛楚,都知趣的没有来打扰。人年纪大了,就是这点好,绝对不会自作多情地认为:如果兄弟挨刀时自己不在场,就是不仗义!
不过,同学会后,各类消息还是陆续传来,从张一驰处,从李曼妮处:毕业若干年都倒霉透顶的傅道宁时来运转,不仅找到了份年薪过50万元的工作,还喜结连理,娶到了一位牛三代家的独生女。
彭晓平已经在美国拿到了博士学位,最近要回国了。
陶爱萍与老公终于攒够了首期款,在四环到五环之间添置了自己于北京的第一套住房,将赶在儿子三周岁生日之前入住。同学们都替他两个开心,这些年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的积累总是追着北京的房价在跑,一路气喘吁吁,故事情节快赶上《蜗居》了,再发展下去,就不是个体的悲剧了,而会影响到整个冰华大学建筑系同学的集体幸福感。好在终于家好月圆、尘埃落定。
论友谊的深度,张一驰、李曼妮两位,在大学期间,与裴任之不过是个一般的交情。不过,行至此生此处,裴任之才深刻的察觉到:有两位这么接地气的朋友,真的是太好了。因为他们接地气,唠唠叨叨说的都是些一地鸡毛的事情,对于日常生活大有帮助,关乎生计,关乎名利,却就是与灵魂无关。——而只要不涉及灵魂,心痛的感觉似乎可被暂时忽略了。
尤其是张一驰,大学期间怎么没有发现他这么会讲段子?十足的幽默感,可能是从他那个官场上触类旁通的吧!年少轻狂时,冰华大学建筑系的同学们,总觉得公务员是个俗不可耐、志在养老的职业,消磨的是青春与才华,殊不知,中华文化古往今来,学而优则仕!公务员队伍,尤其是一线大城市的公务员队伍,绝对是人才济济、高手如云。
就说这个张一驰吧,情商一流大家都是看的见的,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一旦将当年山东高考高分的高智商运用到公务员岗位上,也是一位以一顶十的高手。所以,年级轻轻就颇受领导重视,顺理成章地被提拔成了副处长。
而且,张一驰怎么越长越帅?大学里也没有觉得呀!是因为经常穿制服与西装的缘故?还是因为他的举止终于从比较明显的点头哈腰,过渡到了张弛有度的平衡?终于参透了“一张一弛”的文武之道了?
张一驰最近两周特别喜欢给小裴电话,据说是机关单位元旦后比较闲。——当然,也许是因为他还没有女朋友或老婆,少人和他唠家长。
这么多年,同学们给他介绍过无数个女孩儿去见面,他都挑三拣四不愿意。——后来黄毅彤就总结说:“这个问题上,一驰胸怀大志、志在高远,大家还是别忙活了吧!”
从张一驰那里传来的一条消息引起了裴任之的注意:班长苏炳辉从美国探亲回国了,参加了那天的同学会,他的情况喜忧参半:好的是,已经在芝加哥的一家建筑公司中做到了副总建筑师的职位(被破格提拔的),坏的是,他与孙晶刚刚离婚了,孙晶一个人,带着不到2岁的小朋友,搬到纽约去住了,——据说,孙晶和一个美国白人好上了。——张一驰八卦地补充道。
听到别人的分手、八卦新闻,裴任之心中又是一阵刺痛:张一驰这个人,怎么就对男女关系这么没心没肺呢?(其实,她并不知道,张一驰早在大学里有颇有预见性地认为:她和迟若非的感情长不了。谁见过顶级男明星与普通老百姓、理工科学生终成眷属的呢?——不幸言中。)穿书吧
不过,她更关注的是之前的叙述:芝加哥,这个城市好熟悉,自己之前旅游时就去过,面向密歇根湖的大都市,高楼林立、景色宜人。而且,自己的表姐,林果果(大名林月晖),也正是住在芝加哥的附近。这个城市有很多的工作机会吗?芝加哥大学的建筑学是否很牛*?是不是可以去留留学?
——心“受伤”后,长达一个月的阵痛期,又是一个月的修复期,裴任之心中却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些初步的想法:逃离这个城市,逃离这个漩涡,不是暂时的,而是长久的,不是“滚”回广州去就可以,而是要去更远更超脱的地方,要去名副其实的远方。世界这么大,必须去看看!
她不知道这么多年之后,苏炳辉的电话是否并没有变化,毕竟,这个世界变化太快,包括人心,包括心境!但她又懒惰又疲惫,不愿意向张一驰去求证。
第二天,无事可做的晚饭后,她终于拨通了她手机中存的那个苏炳辉的电话,——比较意外,居然没有换号!——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能找到这么一种始终如一的感觉,确实让“心碎”期的裴任之感觉到了几丝温暖,先入为主的温暖。夶风小说
——班长的反应还是那么迅速。两声铃声后,就听到了苏炳辉浑厚的声音:“小裴同学,你好。”触手可及的兴奋感,几乎能从电话线的那头传导过来。
任之整理着自己的声音:“班长好!我们有快三年没有见了吧!”她很想多说几句,比如祝贺苏炳辉美国事业有成,如此等等,但实在疲惫到说不出来。
苏炳辉不容忍冷场出现:“小裴,在我们如火如荼的房地产职场上,三年不算什么,你和同学们的笑脸,天天都在激励我上下而求索!你看,每次当我解决不了数字问题的时候,我就想到你和‘草草’的毕业论文,那么个庞大的工程,快赶上古代人造金字塔了,都被你们搞定了。那个时候,你们才20岁出头吧。我,还有什么困难解决不了?”
他的话让任之温暖,也想到了那些一去不复返、如沐春风的学生时代。裴任之用残破的嗓音笑出了声,突然觉得:也许书上说的对,时间,可以治愈一切;等到年老时,记得的都是平生美妙处。
任之的笑声听在苏炳辉的耳中,宛如玉碎,宛如高跟鞋踩在满地的枫叶上,有一种凄婉决绝的美感。他的心,如同少年时代一样那么一触即发,感性而随意地酸楚起来。
他动情地说:“小裴,我们见面聊聊吧,我想告诉你我美国这些年的生活,也想,也想听听你的这几年。”当然,他的死党同学们,早已告诉了他,裴任之也与迟师兄分手了。
裴任之疲惫地又笑了,说“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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