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的真谛
咪咪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我的信任。能跟我分享你这么多心里话,我真是非常感动。同时我还觉得,你能把自己这么多年来关于交朋友、读书的事儿,写得如此脉络清晰、有理有据,实属难得。尤其是其中你复述的一些你妈妈的观点,显然你并不完全认同,但却依然解释得很清楚、明白。这让我知道:你不但有想法、有主见,同时也并不固执。咪咪,我真是觉得你很棒。
至于你的妈妈,还有你周围同学及他们父母的观点和做法,你的抱怨显然也都有道理,但毫无疑问,这其中一定也存在问题,而且,绝不是简单的问题。
为什么我会这么讲呢?你不妨想想,今天的父母,他们其实也都曾经是小孩子是不是?你可以跟他们聊聊天,问问小时候,他们有没有对自己父母的不满。我相信绝大多数人应该都是有过的。只是,为什么人一长大,身份一变,就都变了呢?为什么一个人后来会长成一个自己小时候反感的对象?为什么一代一代的父母和子女,会如此恶性循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坦白地说,我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读到你写的,对自己妈妈的抱怨,也勾起了我很多年少时的记忆,同时也让我意识到,我自己如今做家长的形象,一定也是不被自己小时候认同和喜欢的,这真让我感到惭愧,更为之难过。
这些天我一直在为这个问题苦恼,不过,现在坐在这儿心平气和地给你回信,我最想跟你讲的切身经验却是:父母和子女之间,年龄、性情、经验、所处位置等等都不相同,出现分歧,其实也正常。我们实在不该纠结于一时一事的孰是孰非。
为什么我要这么讲呢?
是因为我发现,相对成长来说,不同阶段的对、错、捷径、弯路,其实都是相对而言的。很多很多当时非常肯定的成败得失,时过境迁,甚至会有全然相反的看法。
我举个我自己的例子。当年中考时,我的作文写跑了题,本来一直是优势学科的语文成绩大打折扣,这直接导致了我没能考上自己心仪已久的重点高中。很显然,这是我当年的重大失误,对我打击巨大。可现在,已成年后的我,再回头去看那段时期的自己,却发现,自己后来真正发自内心的努力进取,正是从那次考场失利起步的。直到现在,无论工作或生活中遇到什么问题,我的解决的方式,都类似于写考场作文需先审清题目一样,习惯于先冷静地具体分析问题本身,然后再投入时间、精力去逐步解决。这也就是说,那件在当初毫无疑问大错特错的事,却对我之后的成长,起到了非常正面、积极的作用,意义重大。
因此我要说,咪咪,其实你之前所谓的跟妈妈之间的战争,我觉得有些夸大其词,用力过猛。因为通过你这封来信,我能感觉到你是个好孩子,有正确合理的是非观,有优秀的,追求向上、向善的品质,我相信这一切都是在你很小的时候,你父母帮你建立起来的,这非常重要。因为随着成长,你周围的环境会变得越来越纷繁复杂,但只要你本性善良,总会从周围林林种种的各种不同里,有所吸纳、汲取,从而最终长成最好的自己。
这一点,其实人和其他动物区别不大。
就好像你们家阿蒙,他在刚离开妈妈不久,竟然就跟自己的天敌——老鼠做起了朋友,这无疑是大错特错了。然而,真是这样吗?其实当时,无论阿蒙,还是瑞特,他们可都并不这么看。
两者之中,小老鼠瑞特一直认为,自己跟阿蒙的友谊始于初相遇,因为自己当时情急之下吐露了心声,让阿蒙觉得他是个非同寻常的,有梦想的老鼠,这才拉开了友谊的序幕。
而猫咪阿蒙呢?他的想法跟瑞特也不一样。第一次看到瑞特时,其实阿蒙根本就没瑞特当回事儿,当然包括瑞特提及到的梦想。
那是因为,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告诉过阿蒙兄妹:这世上很多动物都有自己独特的本领。
比如:蚂蚁可以看到人类肉眼看不到的光谱两端的极光;鸟类不仅能看到花朵的绚烂色彩,还能看到花瓣上的紫外线斑纹;蟒蛇则能通过察觉出几分钟前美洲虎或野兔留下的脚印儿温来寻找食物;海龟能在大洋里感知到地球的磁场,从而辨别方向……
只是动物们的这些神奇本领,并不被大多普通人所知晓。而人类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等等感官系统的能力,相比起许多动物,又实在有限。所以,尽管有些老鼠的确具备歌手潜质,能发出质地纯净、结实的声音,唱出节拍自然、优美的旋律,但他们发出的超声波,却是人类无法察觉的,以至对此一无所知。相反,人类倒是对老鼠作为啮齿类动物所独有的,总要咀嚼、磨牙的习性深恶痛绝。因此,出现在人类周围里的老鼠,就不得不承受人人喊打的悲剧性命运。
不过,当然了,尽管有如此知识储备,阿蒙却从未跟瑞特分享过,既便后来瑞特成了他的朋友,他都没那么做。这当然是因为,阿蒙是猫,猫是很懂得维护自己尊严的动物,他们当然也会像维护自己的尊严一样,去维护朋友的尊严。
初见时根本就没把瑞特放在心上,那后来怎么就跟瑞特成了朋友呢?如此重大失误,阿蒙在后来当然也没少自责、反思。在痛苦中思来想去,阿蒙觉得自己的错误实在在所难免,那是因为,就像语言一样,他渴望能有更多诸如此类的门,帮他打开周围的封闭环境,而能帮他认识外面世界的,在当时,唯有瑞特。
没错儿,了解外面的世界,了解他如今身处的新的环境。咪咪,你想到过吗?阿蒙刚到你们家时,其实跟你一样,都正处于最旺盛的成长阶段,处于欣欣然,对这外界一切都充满好奇,渴望更多知晓的阶段。那么,那个时候,阿蒙都是如何去了解外界的呢?
首先,用眼睛看。
或许你该知道吧?猫都是色盲,他们眼里的世界只有黑和白。白天他们能看到的世界远没我们人类丰富。可到了夜晚,他们却仅需用人类六分之一的光亮,就足以看清周围万物。并且,因祖先生活在荒郊野外,需独立捕猎生存,他们直到现在都还保持着在黄昏和黎明时分最为活跃,这一野生动物的特性。
了解到这一点,咪咪,你能理解阿蒙为什么对运动的物体更感兴趣了吗?你会原谅阿蒙在深夜你熟睡时的闹腾了吗?
其次,用耳朵听。
这一点,猫咪也比我们人类要厉害得多。猫能听到的频率范围大致在60赫兹到56000赫兹之间,而我们人类能听到的范围仅为20赫兹到2000赫兹。这也就是说,包括极微弱和极高亢的声音,当人类无知无觉时,猫咪却可听得一清二楚。并且,别忘了,他们还有一对灵活的大耳廓,在头不动的情况下,耳廓能追随声音随意做一百八十度的转动,这就好比随身携带着一个超灵敏的大扩音器一样,总能帮着他们准确定位声音来源,并轻松捕捉远比我们人类能感知到的要丰富得多的声音细节。
知道这些,咪咪,你会明白阿蒙为什么始终能保持高度警觉了吧?还记得吗?既便陷入熟睡,外界稍有动静儿,阿蒙也会在瞬间清醒。这是没办法的事儿,但你可以想象阿蒙每天听到的世界,要远比你听到的聒噪、纷扰得多吗?
再有,用鼻子闻。
因为不像狗那样心甘情愿任人类摆布,不少人误以为猫咪的嗅觉稀松平常。但事实上,他们绝不次于狗。有资料说,猫平均具有2.4亿个嗅觉细胞,而狗的嗅觉细胞平均只为2.2亿,且不同品种的狗之间相差很大,不像猫那样,基本上,全都嗅觉灵敏。
所以,咪咪,现在你能理解为什么你妈妈想要把不希望被阿蒙触碰的东西藏起来,有多困难了吧?据说有科学家做过实验,既便把鱼深埋地底,猫都能准确地给你翻出来。
哇塞,真厉害,是不是?可我还没讲猫咪的味觉、触觉、直觉……算了,算了,还是打住吧,因为我们越了解到阿蒙的这些本领,就会越发现他被困在你家中的境况可怜,不是吗?——空怀一身好武艺,非但无用武之地,反而还会深受其扰。
在你们家,阿蒙能活动区域包括一个门厅、两个卧室、一个小厨房、一个没窗户的卫生间,每个房间都不大,想蹿、跳、疾行都需要小心去避免碰落东西……当然了,还有三个房间有窗户,但那是钢化玻璃,声音、气味基本都会被过滤、隔离掉,通过那儿朝外看呢?看到的都是居民楼,画面主体基本不动,一年四季永远死气沉沉。
然而,饶是如此,你应该也发现了,阿蒙最喜欢呆的地方还是是窗前。那是因为,他非常非常渴望了解自己身处的新环境,非常非常渴望知道这个自己乘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才终于来到的地方,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这里,都曾经,或正在发生着什么呢?
可对这一切,那只饶舌的小老鼠瑞特,他真是知道不少。
“您这个小区算是很一般的小区,楼太老,隔音不好,水啊,电啊什么的还总出问题。最重要的是,住在这儿的人白天基本都在一个单位里上班,晚上回家又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所以矛盾特别多,有些表面看起来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其实后面的背景可有着十万八千里呢。”“说什么?你昨晚听到的?哦,不是,那不是邻居吵架,那是同一户人家的夫妻俩在吵。就是顶楼,我常去的那家。他们家总是吵。为啥?好像也没啥大事儿,反正两口子看对方都不顺眼呗。”
“不是的,这个城市里不是所有的小区都跟你们这儿一样。你们这楼太老了,你没见过那些新楼呢,里面有大片大片的绿地,还有假山、喷泉、漂亮的植物,天天有人打扫卫生,院子里还有穿一样衣服的人来回巡逻。我?我当然去过啦,其实我觉得,那地方也没啥意思,楼看着倒是挺神气的,可那一家家的人,好像互相都不怎么说话……”
瑞特对阿蒙,始终有一种发自心底的敬重。是因为阿蒙是他的天敌,他天生就怕?还是在他看来,一个把梦想看得比口舌之欲更重的猫咪,无疑代表着他拥有不凡的品味和修养?再或者是因为阿蒙是瑞特第一次接触到的来自异域的猫,他觉得阿蒙更有经历、有见识,或有范儿?这一切,恐怕连瑞特自己都说不清,但只要是对着阿蒙说话,瑞特发现,自己总不由自主就变得庄重起来,一本正经起来,哪怕是曾跟别的老鼠分享过无数次的同一件事、同一个观点,只要对着阿蒙,话语在形成前,总会非常自然地被组织成不同于以往任何时候的版本。
就比如,上述这些内容,瑞特就下意识删减了不少。
阿蒙不会知道,之所以自己眼前的这只小老鼠对整个儿城市里人们居住环境都大致有了解,那是因为,有天晚上,正在垃圾堆里翻弄的瑞特,突然被一个垃圾清运车高高掀起。然后,乘坐着那辆垃圾车,他浮光掠影地巡游了几乎半个北京城……自那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瑞特都无法忘怀那梦幻般的神奇经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到处都在寻找垃圾清运车的影子。
每次他们聊天,不要说听者阿蒙,其实就连说者瑞特自己,都迷上了自己的讲述,迷上了如此讲述时的自己——不错,他,一个见多识广,聪明、体面的本地土著老鼠,正在为一个自己敬佩的,尊贵的外来猫咪,细述此地历史沿革、当前现状。不仅介绍信息,还表述观点,不仅点评臧否现象,还抒发自己独到的感慨和见解。
“在我看来,人真是个奇怪的动物,他们并没有他们自己认为的那么聪明。您想想看,我们一代一代都是怎么长大的?像我们老鼠,出去觅食、玩耍,从小就被教育必须走固定路线,路途中,但凡发现有一丁点儿的变化,立马就要改变路径,以防不测。类似这样的生存习性,是我们从一出生,就被长辈教会的,先是讲,再跟着去实习,遇到问题,现场解决,出现错误,及时纠正。然后回到家再跟同辈的兄弟姐妹总结、分享……所以一大家子,子女再多,长辈对我们也大致都有了解。”
“可人呢?他们竟然忙得顾不上自己的孩子。他们把孩子送到一个叫学校的地方去,那里全是小孩儿,按年龄大小凑到不同的屋子里,再找另外一群叫老师的人去教。可孩子们自己的父母呢,一大早起来就各奔东西啦。然后晚上回家再见。这个时候,叮叮当当,又是做饭,又是吃,又是洗涮、又是打扫……还得算计着早点休息,以防第二天起不来……就这么一天到晚,急三火四地忙,父母老了,孩子大了,可是彼此都经历了什么?一个个到底都是怎么变成后来那个样子的?亲亲的一家人,竟然很多都讲不清。”m.chuanyue1.com
“你们这个楼里,我最常去的就是顶层那家。对,对,就是你总能听到吵架那家,那家男主人是唱歌儿的,啊—啊—啊—啊……就这种,听到过吧?那是他在家教课呢,总有很多小孩儿来上他的课,我也爱去蹭课。对,对,我就是喜欢声乐,对他们家可一点儿不喜欢。我觉得他们家有问题,大问题。对,对,太吵了!哎呀,不单上课,没课的时候,夫妻俩说话也没个好气儿,动不动就吵,就是不吵,电视也总开着,动静也不小,两口子一人坐沙发一头儿,东倒西歪地都在那儿看。有时还看得又哭又笑的,可再怎么起劲儿,互相间倒不大说话,更不要说跟他们家孩子说话了。他们喜欢撵孩子去自己房里学习,但你想啊,电视那么吵,孩子哪能学进去?他们家的孩子,我就从没见过有笑脸,是个小男孩儿,总喜欢噘着嘴,要是没噘嘴呢?那一定在那儿偷着瞎鼓捣呢:平板电脑、手机,能有什么新鲜的?他把那些东西就藏在书桌抽屉里,一听到有动静,反应比我们老鼠都快。哎呀,就他那么没技术含量的地下工作,他爸妈竟然全都没发现。当然了,没发现的事儿多着呢,我就不止一次地看到过,那孩子偷偷从他爸的钱包里往外拿钱……”穿书吧
瑞特对阿蒙讲的,当然是本地老鼠的语言,阿蒙开始并不能完全听懂,但后来慢慢越懂越多,没错儿,这也正是友情带给阿蒙的回报之一:不知不觉,他还提高了语言能力。
或许,这就是友情的真谛吧?
在这世界上,无论大小,每个生命都是独特的,而友情原本也没那么复杂,只因喜欢在一起,因为在一起时,彼此都能感觉到自己因此变得更充实、愉悦。当然了,还有一点至关重要,我一定得着重提醒你,咪咪,那就是:绝不可因为在一起,而让自己变得软弱、依赖,迷失自己。要知道,让每个独特的生命个体都能变得更独立、更强大、更丰富的友情,那才是真正的友情。
没错儿,阿蒙和瑞特即是如此,他们沉醉于这在一起,过后也感激这在一起。日后回望,无论是瑞特还是阿蒙,他们都会发现,正是这友情,让他们各自的生命,越发越焕发生机。
或许瑞特自己并非有意,但他的的确确成了阿蒙新的语言老师。因为跟妈妈失散而被中断的语言学习再度被阿蒙捡起。因为他的新朋友瑞特是个大话痨,常常地,瑞特从极平常的一句话开始,随即便一路密集地、大剂量地、旁引博征地把话题展开。只要不被打断,瑞特的讲话就不会停止,边讲边扩展、反驳,自圆其说。边讲边不断生发出新的观点、引发出新的话题……
只要跟瑞特在一起,阿蒙的耳朵里就会被不断地、密集地、大剂量地被灌入新的单词、短语、句型…不知不觉之中,他已经开始了自主学习。
嗯,这个词儿怎么又出现了?一群人在一起学本领的地方?哦,对了,没错儿,它指的是学校。学校阿蒙当然知道了,在牛津时他跟着那位学者去过他们学校。而学校这个词一旦确定,瑞特所讲话题的大致范围阿蒙也就能搞清了。所以,跟学校有关的其他词儿再一出现,阿蒙也就逐渐能猜出个大概。开始只是猜,后来,当它再出现,那就是机会,可以检验、纠正。之后,再不断确定、巩固。终于,一个新的单词被阿蒙彻底掌握了。
不同地域的动物语言相对简单,而动物语言一旦掌握,就好像搭建起了一座桥,随着这座桥梁的不断坚固,慢慢地,阿蒙再去听周围人类的讲话,也随之越懂越多了。
“母语掌握得好,学外语自然就会容易些。而学外语,第一门最难,可再学第二门、第三门时,相对就简单多了。那是因为语言说到底是一种交流的工具,不同动物间总会有很多相通的东西。就比如,在人类语言中,无论哪个民族称呼自己的母亲,差不多都是mama,差异只表现在音调上。那是因为,无论哪儿的人,妈妈都是他们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先见到,最值得信赖、亲近的人,所以,人们都是用自己刚开始张口讲话时,口舌用力最容易发清的那个音来称呼自己的母亲……什么?我为什么懂这么多?这都是我妈妈告诉我的啊,我妈妈会讲好几门外语,不但能听,还能说;不但包括各种动物语言,也包括人类的语言……”
阿蒙说出上述这些话时,已跟瑞特相识近一年。那时候,除了因习惯的发音位置造成的难以彻底摆脱掉的异域口音,阿蒙跟瑞特的交流,已基本自如。
“我有个非常神通广大的妈妈,她曾是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你知道吗?”
“野猫?哎呀,咱们这片儿,就顶属您这个小区里的野猫最多了,要不我妈咋不让我往您这儿跑呢。”
“不,不是的,我指的是真正生活在荒野大漠无人区里的猫咪,他们才是真正的野生动物,是我们猫咪的祖先。虽然我妈妈刚出生时曾经生活在那里,但后来她被人类收养,做了宠物,跟人类相处得也不错。但我知道,妈妈其实一直都无法忘记自己的故乡,一直都在向往自由自在的塞外大漠生活……”
“那您尊贵的母亲大人,她一定也希望您长大后,做自由自在的野生动物了,对吗?”
“不对,不是这样的。把自己的心愿强加到子女身上,那是人类才有的习惯。我妈妈带我回到中国来,只是为了带我去看看她年轻时作为野生动物生活过的阿尔金山。那个地方就在你们国家,在新疆,新疆你知道吗?”
“哦,好像在电视上看到过,不过,”瑞特垂下头,“很惭愧,确切地说,我不知道,”仰起脸,瑞特再次去看阿蒙,他发现自己真的是越来越崇拜这只外来大猫了,他在想,难怪我们会成为朋友啊,原来,我们是同类,我们都是有梦想的!
“要是能离开这里,我希望自己能像我妈妈最初所设计的那样,先去她自幼就常跟我们念叨的阿尔金山看看。妈妈常说,你到底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做什么样的猫咪?只有在有了更多见识、体验后,才会真正知道。事实上,这就是我妈妈带我回到中国来的原因。妈妈已经带我走在这条路上了,可可惜,刚到不久,我就跟妈妈失散了……”
阿蒙讲着讲着,情绪低落下来,与此同时,他也敏感地意识到,能跟瑞特分享这些,这也意味着,他已真真正正地把这只小老鼠,当成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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